第111章 針鋒相對!


  場面一時譁然,原本平靜的會場頓時出現了些許非議聲。

  誰也沒有想到這位「面生」的新晉魏王,隻字片語之間竟當眾殺人,且下手乾淨利落,一刀斃命。

  古代等級森嚴,命如草芥,弱肉強食,從某種層面上來說,死個人就好比死只家禽這般輕易。

  若沒有背景實力,普通人死十次估計都不會受到關注。

  但很顯然,蘇府管家在當地並不能劃入普通人的範疇。

  蘇家在當地好比土皇帝般的存在,其管家深受信任,平時在城中橫著走,常人都不敢有半分意見,就連蘇縣衙門也得給他三分薄面。

  可眼下,竟被人當眾抹了脖子?

  這無疑是令人出乎意料的。

  

  主席台上的趙紫薇神情微變,一時訝然。

  縱然顯貴如她,在如此場合下,沒有正當理由,亦不敢說隨意殺人。

  而李宣竟僅憑自己手下送來的幾張文書,隨口指認幾句,就宰了一個大家族的管家?

  毫不誇張地說,一旦蘇家人追究起來,或者李宣事後不能拿出實證證明死者涉嫌有罪,後果可大可小。

  即便李宣能拿出證據,依照朝例,也應該有官府出面行刑。

  私自動用斬刑,亦是大罪之一。

  但沒等趙紫薇站出來說話,蘇家眾人就炸開了鍋。

  蘇星平身為蘇家的二老爺,蘇星昊這個家主死後,便是由他管事,此時當先站了出來,登上高台怒指李宣,道:「李宣,你做什麼?竟敢殺了蘇府之人?」

  他怒不可遏的姿態,連「王爺」也不叫了,此時竟直呼李宣名諱。

  當眾斬殺他們的管家,等同於在蘇府頭上撒尿,是一種極大的折辱。

  對於一向跋扈的蘇家人來說,儼然難以接受。

  李宣冷麵收刀,同樣怒視著蘇星平,目光淡漠道:「殺了又怎樣?此人涉嫌謀財害命,本就該死,因何殺不得?就因為他是你蘇府的管家?」

  蘇星平大怒,剛才六麻子衝到後台,不問緣由,強行帶走蘇府管家,絲毫不顧及他這個蘇家二爺的面子時,就已讓意憤難以。

  此番,李宣又當眾殺人,又怎能讓他保持冷靜?

  「荒謬!你這個粗鄙的山賊賤種,莫要以為你有了個什麼魏王之名,就可以為所欲為!卑賤就是卑賤,即便給你披上藩王的外衣,也始終無法改變什麼。好,你說我蘇府之人涉嫌命案,那證據呢?拿出來!若沒有,你便是亂權僭越,無故殺人,亦當誅!」

  他惡狠狠道,徹底與李宣撕破了臉皮。

  李宣聽了,不怒反笑道:「哦?你想要證據,可以啊。但在本王給你之前,必須得先處理一件事。」

  說著,他看向了一側的蘇縣縣令。

  蘇縣縣令姓余,單名一個「倉」字,看似已經五旬有餘,沒幾年就得下仕還鄉的那種老實官吏。

  沒什麼魄力,屬於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那種中庸之人,猶有那麼一點欺善怕惡的味兒。

  主政蘇縣三年,雖沒有明著與蘇家同流合污,卻也不敢與蘇家對著幹。

  見到李宣向他投來一個凌厲的眼神,余倉神情不由一顫,似有些緊張。

  李宣卻已開口道:「余縣令,你為官多年,當熟悉本朝律法。卻不知...當眾以下犯上,直呼王爵名諱,無視尊卑,該當何罪?」

  余倉一愣,冷汗瞬間狂飆。

  聽李宣這語氣,是想以律法懲治蘇星平的不敬之罪?

  他做了近三十幾年的縣令,幾乎把西楚和前朝大半個版圖的縣令之位都坐了一遍,又豈會不熟悉朝廷律法?

  只是,他若如實說出僭越不敬之罪的處罰,讓李宣有理由對蘇星平動手,也算是得罪了蘇府。

  對他日後的仕途,恐有不利。

  但若不如實說,有心幫助蘇家,李宣一怒之下,連他一起辦了...該如何是好?

  且先不談李宣這個魏王之名如何來的,除了平洲三縣之後是否還有影響力,但說這個正兒八經受皇帝賜封而來的名頭,就不是余倉一個小小的芝麻縣令可以得罪的。

  再者,西楚朝野誰人不知道,魏王爺乃是山賊出身?

  山賊行事一向狠辣,我行我素,得罪了他們...估計怎麼死都不知道。

  霎時間,壓力似乎都落在了這位年邁的老縣令肩上。

  「這個...」

  余倉擦著冷汗,面色隱情不定,屬實不知該如何站邊。

  李宣和蘇家兩邊,余縣令好像都不能得罪。

  「余縣令猶豫什麼?可別說你年老健忘,不記得朝律了。直接說!有事本王一人承擔,你只管明言。但若敢私加維護,你這縣令便算是做到頭了!」

  李宣沒給他太多猶豫的時間,出言逼問道。

  余倉無奈,但處理起來...倒也雞賊,既然兩邊都不好得罪,他便將目光投向了主位上的趙紫薇,企圖徵詢公主殿下的意思。

  只不過趙紫薇此來,本就有意與李宣聯手懲治蘇家這個土皇帝,又怎會有表態?

  雖然她內心也有些不悅於李宣當眾殺人,但同時她也知道,此舉能給眾多百姓釋放一個信號:朝廷即將對蘇家動手,你們有什麼話,有什麼冤屈都說出來吧,不必再顧忌他們秋後算帳!蘇府管家之死,便是開始!

  只有百姓敢說話,朝廷才能有由頭,明著懲治蘇家!

  趙紫薇意識到余倉的目光,不動聲色間,狀若自然般點了點頭。

  余倉會意,有了公主的暗示,他倒也不再遲疑,回身便道:「啟稟魏王,目無尊卑,直呼王爵名諱。按律...當訓誡,仗三十,視情節判定是否處於監禁。」

  李宣目光一閃,隨即淺笑著道:「好,那方才蘇星平直呼本王名諱,妄言本王卑賤,是否已犯僭越大不敬?」

  余倉:「理論上,是的。但...」

  李宣瞳孔一縮,打斷道:「是就行了,沒什麼但不但是!那就按律法辦事,由本王親自執行杖責!余縣令還不命人把刑具搬上來,然後拿下蘇星平?」

  余倉一呆,還不及反應。

  蘇星平就冷聲大喊道:「誰敢?我乃功勳之家蘇氏二家主,皇權特許,輕罪可不罰。動我者,等同藐視皇權!李宣,你這是要徹底與我蘇家為敵嗎?你今日要敢動我一下,我蘇家必讓你十倍奉還!」

  「再說了...你要按律法行事?那你當眾行兇,不審而殺,豈非也是有違律法?你要處置我僭越不敬之罪,是不是也該罰你自己?余縣令,根據朝例,不審而殺,擾亂公審紀律,又該當何罪啊?」

  他陰笑了起來,同樣問了余倉一個問題,與李宣針鋒相對,寸步不讓,顯然也是怒極,豁出去了。

  你要講律法,那便跟你講律法!

  僭越不敬之罪,頂多是杖責。

  但不審而殺,擾亂律法,卻可上升到謀逆誅九族的大罪層面。

  蘇星平這時候覺得...眼前這個山賊頭子簡直愚蠢至極!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