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借網貸嫖娼離婚案(2)
雷娟和王皓緊牽著手,互望對方一眼,雷娟說:「我和王皓,是在發現田小斌出軌後才在一起的,那時候我已經跟田小斌分居了,我沒有婚內出軌。」
寧稚急道:「但判決結果一天沒下來,你和田小斌一天沒離婚,你和他都是夫妻關係!你在這種時候找男友,就是婚內出軌!」
雷娟激動道:「他田小斌嫖娼了好幾年,我和王皓才在一起一個月,他好意思說我出軌?」
說著就流下了眼淚:「發現田小斌嫖娼後,我整天以淚洗面,質疑自己,覺得自己失敗,一度活不下去,如果不是王皓出現,我恐怕……」
關注www.sto55.com,獲取最新章節
王皓摟緊了她。
寧稚把紙巾盒推過去,靜靜等待雷娟哭完,才說:「不是說不能找男友,而是至少在離婚判決下來之前,都不要讓你和其他男人的關係曝光,不要讓田小斌找到理由……」
話沒說完,雷娟就哭道:「我就是要讓他田小斌知道,我雷娟沒了他,也有人要!」
寧稚:「……」
她打開電腦和錄音筆:「時間寶貴,我就不耽誤你們的時間了,咱們開始進入案情吧。」
雷娟吸了吸鼻子,點點頭。
寧稚問:「田小斌那邊現在是什麼態度?」
雷娟說:「他不離,死活不離。而且我半個月前就搬出來了,也不知道他現在是個什麼情況。」
「你搬出來之前,你們最後一次對話說了什麼?」
「他說既然我去年就知道他嫖娼了,為什麼去年能原諒,這會兒才突然要離婚。」
寧稚在鍵盤上敲擊的手一頓,看向雷娟和王皓:「你去年就發現田小斌嫖娼了?去年什麼時候?」
「去年年底。」
「你當時原諒了?」
「沒有,我那時想哄他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所以假裝原諒。」
「房本是什麼時候加的名字?」
「今年九月。」
「你是什麼時候跟田小斌協商離婚的?」
「今年十月份」
寧稚看向王皓,問雷娟:「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雷娟說:「暑假,我送孩子學游泳,王皓也送孩子學游泳。他是前妻出軌,我們發現彼此處境相同,就成了朋友。」
寧稚逐一記錄。
她懷疑雷娟是暑期就決定和王皓在一起,才跟田小斌提出離婚。
「去年年底你拆穿田小斌嫖娼後,他還有沒有再犯?」
「不清楚。從那次之後,我就沒查他手機了,也不想查了,已經放棄這個人了。」
「你搬出來後,住在哪裡?」
「我和孩子住在王皓家裡。」
「……這期間,你有沒有和田小斌聯繫?」
「他每天都給我發微信,一會兒說自己不想離婚,一會兒說我騙他的房子。」
寧稚打開手機,看之前喻靜給自己發來的圖片,說:「你們婚內購買的這套房子,首付是田小斌父母出資,一開始只有田小斌一個人的名字,今年九月,加上你的名字,並且對份額重新約定,你和田小斌一人50%」
「是的。」
寧稚現在覺得這個案子有點棘手,看向雷娟和王皓,嘆了嘆氣:「雷女士,我認為,在你和田小斌正式離婚之前,最好還是先保持單身的狀態。」
雷娟激動:「是田小斌出軌在先的!」
寧稚犀利問道:「那我問你,你搬出來之前,和王先生確認戀愛關係了嗎?」
雷娟一噎,沒吱聲。
寧稚蓋上電腦:「這麼說吧,如果田小斌那方能舉證你在與他分居之前,就已經與王先生建立戀愛關係,那麼關於你們今年九月份才變更的房產份額,他是有權力進行撤銷的。」
雷娟大駭:「不是已經變更好了嗎?為什麼還能撤銷?」
「他可以舉證你有了外遇並且想離婚,哄騙他變更房產份額。」
雷娟這才知道事態的嚴重性,問:「那我現在要怎麼辦?」
「你先帶著孩子從王先生家中搬出來,看要搬回和田小斌的家,又或者自己找一個住處,都行。在正式離婚之前,你跟王先生的關係先不要曝光。」
雷娟怔怔點頭。
寧稚:「如果你覺得沒問題,可以做到,那咱們就簽代理協議,我下午會先去房產局調檔,證據材料準備好,就去法院立案。」
雷娟點頭:「可以的。」
王皓問:「那律師費?」
寧稚看向雷娟:「代理費是一開始說好的四萬塊。」
她起身要去拿協議,王皓追問:「包贏嗎?」
寧稚頓步,轉身看著他:「沒有任何律師能跟你承諾案子包贏。」
王皓急道:「那萬一案子輸了,我們也要給你四萬塊?」
寧稚重新回座,看著雷娟:「雷女士,這個案子我沒辦法給你打包票包贏,即便案子輸了,四萬塊的律師費也要付給我們。你自己考慮一下,要不要讓我做這個案子。」
雷娟看著男友,小聲說:「喻靜說這個律師不錯,打官司很厲害,我們就聽她的吧?」
「那萬一案子打輸了,那咱們四萬塊不是打水漂了?」
「那咱們找別的律師,也要幾萬塊吶,那些律師也沒辦法給你包贏的。」
「法院門口有那種幾千塊的律師,咱們去問問?幾千塊如果輸了,也不心疼。」
雷娟堅決道:「法院門口那些律師看上去就很不專業的樣子,我不要!反正房子分到了,賣了,我也能分四十多萬,不差這幾萬塊!」
「那行吧,聽你的。」
寧稚聽得一陣頭疼。
雷娟笑道:「寧律師,你可以準備協議了,律師費沒問題。」
寧稚起身:「好,二位稍等。」
她回工位,把代理協議列印出來,拿到會議室,讓雷娟簽字蓋手印。
她邊收協議邊說:「雷女士,你把你去年年底發現田小斌出軌的證據發給我,我整理好,先送法院立案,然後才能申請列印田小斌的流水,舉證他所借網貸,大部分用於個人消費,並未用在家庭開支——這是證明他的負債與你無關的重要證據。」
雷娟猛點頭:「好的好的。證據我都拍在手機里,我這就發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