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猥褻兒童案(1)


  寧稚心中沒底。

  好幾年沒做刑事辯護了,底氣不足,並且這個案子是死刑指控做無罪辯護。

  當初許小屏的案子,因為有程儒言做後盾,她有安全感,一腔孤勇也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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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她身後只有擅長知產類的曾子君和擅長民事類的王思雨,等於這個殺人案還是要靠她一個人。

  打贏了還好,打輸了,她愧對當事人。

  寧稚糾結半晌,說:「主任,我不敢接。」

  曾子君不意外:「我理解,但你相信自己一次,也給當事人一個機會。這個案子在之前,被幾個同行推掉過,才來到我手上,如果我們不接,我擔心它遇到一位消極或者無經驗的律師,放棄無罪辯護,那當事人大概率要死刑,如此一來,她的自閉症兒子就太可憐了。」

  「說的也是。可我之前辦的許小屏殺夫案,是因為有程儒言把關,現在只有咱們三個,我實在是擔心案子沒辦好,反而耽誤了當事人。」

  曾子君點點頭,表示自己理解。

  他盯著桌上的案卷片刻,說:「要不這樣吧,案卷我先放著,你有時間看看,給自己兩天時間考慮,如果覺得實在不能做,我就向法援組織提交無法承辦的申請。」

  「好。」寧稚站起身,「案卷我晚上加班看,我這會兒先去法院門口轉轉,看能不能拉些案源回來。」

  「好,去吧,注意安全。」

  寧稚帶上兩疊名片出門,剛到樓梯口,就見一老一少兩名女性指著二樓的牌子說:「乾元律師事務所,這家也是律所,咱們上去問問。」

  寧稚一聽,趕緊迎過去:「我就是乾元所的律師,二位有案子要辦是嗎?」

  年輕女士點點頭:「是的,我們有案子要找律師。」

  寧稚側開身子:「咱們到所里聊。」

  她把兩人請進會議室,曾子君趕緊進來把原本放在桌上的案卷搬出去。

  他歉意地看著兩位女士:「抱歉,是一起死刑指控案,做無罪辯護,案卷比較多,外頭不夠放,給放到裡頭了。」

  兩位女士一聽,眼睛亮了亮,互望一眼。

  「死刑都能做無罪辯護啊?找這家沒錯!」

  「嗯嗯!就這家了!」

  曾子君把案卷都搬出去,寧稚送上三杯熱茶,關上會議室的門。

  她在兩位女士對面坐下,問:「案子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年輕女士急道:「是我老公被抓了!說他猥褻兒童!」

  年長的女士說:「我兒子不會做這種事的!我了解他,他不會的!」

  寧稚點點頭,說:「當事人目前在哪裡?」

  「他已經被刑拘了!現在具體是什麼情況我們也不知道,就是一晚上沒回家,打電話也沒接,我們去報警,才知道被刑拘了。」

  寧稚說:「如果是刑拘狀態,那你們現在首先要找律師進行會見,律師和當事人談過,知道案件的經過,也申請閱卷,才能和警方進行溝通,爭取取保候審。」

  婆婆急道:「取保候審的話,還是要打官司對嗎?如果我兒子沒做過,不能就這麼放了他嗎?」

  年輕女士也緊張地望著寧稚,期待寧稚說出她們想要的答案。

  寧稚無奈道:「做出拘留的決定,意味著警方已經有初步的證據支持,這種情況下,直接釋放的可能性比較低,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

  婆婆開始抹淚。

  年輕女士也一臉焦慮。

  寧稚說:「現在當務之急,就是先讓律師進行會見,積極爭取取保候審,讓當事人儘快出來。這樣吧,二位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喊我。我先出去。」

  她把會議室留給倆人。

  回到工位,曾子君問:「什麼案子?」

  「猥褻兒童。」

  曾子君:「……」

  寧稚倒了一杯水喝,見兩位女士開了會議室的門,朝她招手,趕緊拿上空白的代理協議迎過去。

  「我和我婆婆商量過了,我們願意請你當律師。請問律師費怎麼算呢?」

  寧稚從文件夾里抽出一張報價單給她們:「刑事案件的話,我們一般分階段收費。這個案子,偵查階段2萬元;審判階段收多少律師費,得等我會見了當事人,了解案情後才能給出具體的報價。」

  三個人回到會議室,年輕女士仔細看報價單,小聲對婆婆說:「媽,這裡寫著審判階段3-10萬,還是可以的。簽吧。」

  婆婆淚眼婆娑地點點頭。

  簽好代理協議,送走她們,寧稚立刻前往看守所申請會見當事人。

  這位涉嫌猥褻兒童的當事人叫張波,長得清瘦斯文,戴一副細金框眼鏡。

  他猥褻的對象是他的女學生,7歲。

  如果猥褻是真的,那麼大概率還有戀童癖。

  寧稚強壓下心中的不舒服,自我介紹:「我是乾元所的合伙人律師寧稚,你太太和你母親委託我代理你的案子。我現在需要先了解案情,你得把案發當時的情況告訴我。」

  「你好。」張波眼神閃躲,「我真的沒有猥褻那孩子,都是誤會。」

  寧稚打開錄音筆,掩在鏡片後的目光犀利地看著張波:「我是你的律師,我是來幫你的,你儘管把案發當時的情況告訴我就行,不需要有心理負擔。」

  張波點點頭,緩緩說道:「我在百家灣一家培訓機構教小朋友畫畫。案發那天早上,我著急出門,忘了穿內褲,上課的時候起了反應……」

  寧稚蹙眉瞧著他:「然後呢?」

  「有點難受,我就在課間的時候,把拉鏈拉下來,調整了一下。就在這時,津津剛好轉頭,看到了,我一時間很緊張,就把她背對著抱到我腿上……我的本意是遮掩……」

  李津津是本案的被害人,一名7歲的小女孩。

  寧稚胃底不適,強忍著,刨去對案情無用的描述,總結道:「你是說你在下課的時候,當著學生的面,脫了褲子,把學生抱到你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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