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殺子案(11)
如寧稚所料,尤佳和李博川拒絕和解,堅決訴訟。
寧稚將他們的態度轉達給了張旭,並做好立案的準備。
四月中旬,寧稚終於迎來月子中心案的立案,也迎來胡紅娟案的第一次開庭。
寧稚和王思雨舉證范成鋼對胡紅娟長期的家暴,導致胡紅娟渾身傷痕累累、患有中度焦慮症,並傳喚多次為胡紅娟治療的醫護人員出庭作證。
為應對公訴人,她和王思雨事先排練了兩三次,可令人意外的是,不管是證明範成鋼家暴胡紅娟的證人,還是證明案發當天,范強威脅過胡紅娟的證人,公訴人都未提出任何強勢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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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結束第一場庭審。
回律所的路上,王思雨說:「今天這個公訴人很溫和啊,一點強勢的質詢都沒提出來過,證人作證很順利,是我當律師這麼多年以來,最順利的一次。我同學竟然跟我說這個公訴人難纏?」
寧稚專注看著路況,蹙眉想了想,說:「我總覺得不對勁。」
「哪裡不對勁?」
「太順利了,所以不對勁。」
王思雨笑:「傳喚證人,最怕的不就是證人因為公訴人的質詢,證言證詞不被法庭採信嗎?現在公訴人放過了對我們的當事人有利的證人,我們不是應該高興嗎?你怎麼還焦慮起來了。」
寧稚反問:「你見過這種不作為的公訴人嗎?」
王思雨想了想:「見過啊。」
「比如?」
「莊耀娣殺人案。」
莊耀娣是一名農村婦女,唯一的弟弟長期賭博,每次賭輸了就回家問父母要錢,父母均為農民,實在沒錢給他,他就虐打父母,將父母打得遍體鱗傷。
莊耀娣一怒之下,把弟弟殺了,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這個案子寧稚也知道。
她說:「性質不一樣。莊耀娣的弟弟虐打父母,她為了救父母,才錯手殺死弟弟。暫且不說那個案子的公訴人有沒有擺爛,就說兩個案子的性質就不一樣。一個為了救父母才失手殺人,一個是殺害八歲的孩子。兩個案子的公訴人,心態怎麼可能一樣?」
「那你現在是什麼想法?你覺得胡紅娟這個案子,公訴人在憋大招?」
寧稚點點頭:「是的。我認為他後續會有我們意想不到的、一招斃命的證據出現,所以前面無論證人的證言證詞是否對秦文珍有利,他都不在乎。」
王思雨嘆氣:「哎,那現在怎麼辦?」
寧稚搖搖頭:「沒辦法了,等著吧,見招拆招。」
幾日後第二場庭審,公訴人傳喚范成鋼及其母出庭作證,證明兇器為胡紅娟所準備。
寧稚提交了廢品回收站的監控視頻,以及傳喚老闆出庭作證,證明兇器是范成鋼從回收站順手牽羊拿回家的。
兩場庭審打下來,案件走向幾乎定調——
胡紅娟因為長期受范成鋼虐打,患有中度焦慮症,在受范強威脅後,衝動殺害了范強。
她沒有事先準備兇器,殺人後也靜坐案發現場等待被捕。
到案後自首及時並配合調查,悔罪態度良好。
有望減輕刑罰,將死刑改為死緩或無期。
一切都很順利,順利得寧稚有種不真實的感覺。
乾元所,會議室。
寧稚和王思雨、曾子君復盤前面兩場庭審,也為接下來的第三場庭審做準備。
王思雨說:「下一場庭審,沒有意外的話,就是法庭辯論了,只要開始走辯論,那麼前面咱們的舉證就定下了。胡紅娟大概率不會死刑。」
曾子君點點頭,看向寧稚:「寧稚,你的看法呢?」
寧稚回神,嘆了嘆氣:「目前看上去是這樣沒錯,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檢方還會有我們意想不到的證據。」
曾子君:「是有什麼消息嗎?」
寧稚搖頭:「沒有。只是我的直覺。」
王思雨笑:「第一場結束,你就這麼說過了,但第二場也沒問題啊。我覺得是你多想了。」
寧稚笑了下:「希望是我多想了吧。」
曾子君:「月子中心案什麼時候開庭?」
寧稚落眸看一眼記事本:「6月3日。」
曾子君點點頭,轉而說:「胡紅娟案兩場公開審理以來,有幾家媒體進行了同步報導,目前在網絡上已經有些熱度,其中不乏對咱們的討伐。」
他看著寧稚和王思雨:「我擔心有極端網友,會對你們不利,你們最近出入小心點。」
王思雨無奈道:「我知道,抖音號最近罵聲升級,來了很多網友罵我沒人性,為了錢,幫殺人犯打官司。」
寧稚沒說什麼。
很快迎來胡紅娟案的第三次開庭。
寧稚和王思雨都做好了法庭辯護的準備,不想,公訴人卻突然申請提交新證據和新證人。
王思雨錯愕。
寧稚早有預感,平靜地表達了立場。
「尊敬的合議庭,本案所有證據,皆已在前面兩場庭審中出示,公訴人現在申請提交新證據,我方認為這是證據偷襲。」
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公訴人,你們要提交什麼新證據?」
公訴人手上拿著幾張類似病歷單模樣的東西,說:「就在昨天,我方獲得了被告人婚內幾年的人流病歷單,我方認為,正是因為被告人無法在這段婚姻里擁有自己的孩子,才導致她殺害了本案的被害人范強。」
寧稚震驚地睜大了雙眼,看向胡紅娟。
王思雨也有些氣急敗壞,小聲說道:「胡紅娟為什麼沒提這件事!」
寧稚眯眼瞧向坐在對面的公訴人。
原來他的殺手鐧在這裡。
審判長:「批准公訴人提交新證據。」
庭警將幾份病歷單送至法官助理手上,由其將病歷單按編號順序,現場掃描至屏幕上。
公訴人看著屏幕說:「被告人的第一次流產,是在婚內的第七個月,根據病歷單記載,當時胎兒已經有六個月,是做的引產手術。」
他看向胡紅娟:「眾所周知,胎兒月份越大,流產越危險。我想請問被告人,當初為什麼選擇放棄這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