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巧遇平頭哥的小夥伴
出門之前,常征在門上留下了一張紙條,若是周家泰和周家勝先回家而自己還沒到,那麼他們就能明白自己去了何處。
因為那輛自行車裝了一個側斗,實在無法抬進院內,常征索性就把它留在下面。
為了防止他人順手牽羊,常征把虎頭拴在一旁。
別看虎頭有點瘸腿,可它的殺傷力還是很強,負責看守那輛自行車絕對沒問題。
進入山里後,常征直接循著一條小溪向上流前進,他比照自己手繪的地圖,這條路線前往天坑最近,差不多用兩個鐘頭就能抵達那兒。
這條溪流平日裡水勢不強,但遇到雨季就會形成洪流。
由於水質透亮,基本見不到什麼魚。
沿著溪邊走了半小時左右,常征就到達了那座有天坑的山腳。
𝒮𝒯𝒪𝟝𝟝.𝒞𝒪𝑀讓您輕鬆閱讀最新小說
此處的林木同樣密集,常征只能用柴刀一邊劈砍一邊前行。
「真的假的?」
剛踏進這片樹林,常征立刻發現了寶貝。
「這地方竟然冒出了羊肚菌?」
常征滿臉意外,因為他原本打算到了天坑再采羊肚菌,卻沒料到這裡就有。
這一片竟然連生了十幾朵,常征欣喜地把這些羊肚菌都裝進了背簍。
知道山中有貨,常征準備以後帶村民一起進來採摘。
然後,把這些羊肚菌拿到外頭換錢。
在外邊,這種菌子一斤大概能賣五六塊,甚至還可能更貴。
羊肚菌的生長期一般在春天四到五月以及秋天八到九月的雨後。
出菇時段很短,想要采就得趁早。
無人采的話,它們很快就爛掉,或者會被山裡的動物吃掉。
常征單打獨鬥一天收個幾十斤已經算不少,要是發動村里人一同進山搜尋,產量自然更可觀。
除去必要花費,那收益肯定比他單獨行動多得多。
常征沒有繼續四處尋找,而是繼續往上劈路前進。
此地的景象和靈泉峰非常相似,山腳下的灌木叢格外繁盛。
往上走上百米,樹木開始粗壯,灌木則逐漸稀少。
「這可要賺翻了……」
常徵發現四周分布著大量羊肚菌,整個人都興奮得眼神發亮。
今天他果真找對了方向,一踏入這片原始林子,便見到滿地都是羊肚菌。
而且質量很好,菌蓋都超過五六厘米。
常征無論大小統統帶走,即便飯店挑剔不要小的,他也可以自己享用。
野生羊肚菌滋味鮮美,後世市場上一斤能賣上千元都不稀奇。
他手腳利索地將視線內的羊肚菌全部裝進背簍,一邊朝山上走,一邊持續搜羅菌子。
一個鐘頭後,常征背後的簍子裡已經塞滿了十幾斤羊肚菌。
因為光顧著采菇,他目前只走到半山腰而已。
但他也注意到越往高處越稀少,看樣子這種菌子更偏愛半山腰以下的區域。
采了十多斤後,常征決定今天不再去天坑那邊找菌子。
明天,他準備帶上五斤送去國營飯店,剩下的讓周家兄弟帶到市區,或許能賣個更好價錢。
今天常征讓他們去高檔酒店試著推銷,這種稀缺菇料大概率會有需求。
一路上,常征碰見了很多松鼠,還用彈弓打了不少收穫。
遺憾的是,沒見到野雞,也沒看到別的獵物。
除了松鼠、山鼠、麻雀這類小傢伙,也沒別的什麼。
不過,常征卻意外見到一副野生動物的骨骼。
他仔細辨認後,估摸著是麂子或香獐的屍骨。
捕食它的或許是豹、豺,也可能是熊或虎。
如今這片原始大山里猛獸依舊不少,環境未被大規模破壞,加上本就有虎熊出沒的痕跡。
常征之所以知道山中有黑熊,是因為村里一個獵戶家藏了兩枚熊膽,視為珍品。
偶爾也有人上門討要熊膽粉拿來治病。
這副骨骼大概是一個月前被殺的,畢竟骨頭上已不見半點殘肉。
既然今天不打算進天坑,常征就打算爬上山頂,再循著山脊回到靈泉峰,最後下山返家。
靈泉峰那裡還放著他布置的捕獸夾,他打算過去看看是否有收成。
「汪,汪。」
剛踏上山頂,那兩條獵犬突然吠了幾聲。
顯然是有什麼野獸出現了。
常征當即取下背上的獵槍,熟練地推彈入膛。
他跟著兩隻獵犬跑了百來米,終於弄清它們為何叫喚。
在十幾米外,有一大群烏泱泱的蜂子,正瘋狂圍攻某隻動物。
「這群蜂不算大,正圍著一隻蜜狗下手,該不會真是蜜蜂吧?」
蜜狗,也叫黃喉貂、黃腰狸、黃腰狐狸,愛吃蜂蜜,所以得了「蜜狗」這個名。
同時,還有人把它當作「平頭哥」的小跟班。
這種蜜狗體色艷麗,頭頸和背部、後半身、四肢和尾巴大多是深棕到黑色,喉嚨和胸前則呈亮黃,連腰部也是黃褐,中間還有一道黑色線條,所以才獲得那樣的稱呼。
成體蜜狗身長約56到65厘米,尾巴38到43厘米,重量在2到3公斤之間,算是個靈巧的獵食者。
它主要吃鼠類、獾子、狸子、鳥類及鳥蛋、魚類,還有各種果實等,尤其鍾愛獵殺紫貂和松鼠。
它們也能聯手圍攻體型較大的動物,比如小麂、林麝、斑羚,乃至小野豬。
因此,這種身材不大的黃喉貂卻具備驚人的戰力和狩獵本領。
在狩獵時,黃喉貂憑藉敏捷速度、機動性和力量,可以拿下比它們大許多的目標。
比如獵鹿時,黃喉貂會藉助自身速度和靈敏的優勢,從側邊快攻,然後用尖爪死死扣住鹿頸,再想方設法咬住它脖子,通過撕裂動脈讓獵物大量失血而亡。
這種獵殺方式非常考驗黃喉貂的速度、力氣和毅力。
因此,儘管它比不上「平頭哥」蜜獾那樣威名遠揚,但仍然是個不容小覷的「樹林刺客」。
它的皮毛質地相當特別,在市場上頗受青睞。
「真沒料到,這山里竟有蜜狗,我原以為只有黃鼠狼。」常征嘟囔著,抬槍瞄向那隻蜜狗。
這皮子如此寶貴,不把它拿下實在可惜。
幸虧前世看過不少動物世界和相關紀錄片,常徵才能一下子分辨出它。
「難不成還有別的蜜狗在盜蜜,這傢伙就是負責聲東擊西?」
蜜狗不僅單兵作戰兇悍,還能聯手圍捕。
有記載曾見一群黃喉貂分頭配合,成功搞定了一頭比它們大很多的野豬。
它們有的負責吸引野豬的注意力,其餘的則從側翼或後方摸近,忽然發難。
一番激烈纏鬥過後,黃喉貂群把野豬撂倒,大家一起享用戰利品。
常征明白蜜狗擅長團隊獵食,如果它們真的組團偷蜂蜜,也不足為奇。
另外,蜜蜂往往不會追擊超出一百米,它們只想守護巢穴。
基於這兩個線索,常征斷定蜂巢就在周邊。
正打算搜尋時,黑狼猛地朝一個方向嗅了嗅,然後汪地叫了一下。
顯然,黑狼是在為常征指路。
「乖狗,走。」常征立刻朝著那個方向衝去。
蜂蜜可是寶貝,碰到這麼好的東西自然不能錯過。
正巧他背包裡帶了兩個塑膠袋,能用得上。
很快,常征瞧見一隻蜜狗正蹲在樹梢,慢慢挪向蜂巢。
另一隻停在樹幹上,好像在警戒放哨。
沒有半點猶豫,常征舉槍對準那隻把風的蜜狗。
距離不到三十米,他打算直接爆頭。
這樣能最大限度地保住皮毛的完整,確保能賣個好價錢。
屏息片刻後,常征果斷扣動扳機。
「砰。」
常征早就適應了獵槍後坐力,通過瞄準鏡瞥見血花四濺,便知自己已命中目標。
那隻挨近蜂巢的蜜狗受驚尖叫,從樹枝上一躍而下,不敢往同伴中槍的那條路逃跑。
「汪,汪。」
兩條獵犬同時狂吠,迅速攆上那隻蜜狗。
平素里,蜜狗的攀爬本事很強,還能進行遠距離跳躍,獵犬通常奈何不得。
沒多久,那條被常征擊斃的蜜狗就被猴子叼了回來。
猴子把蜜狗扔在地上,轉身又飛速追了出去。
顯而易見,它跟黑狼一道去追趕那隻跳樹的蜜狗。
常征把那隻被自己打死的蜜狗拎起來,徑直走到蜂巢下方。
蜂巢離地面約三米,常征環顧了一下,跑到附近找來一棵合適的小樹。
在小樹尖端綁了根木條,做成簡單的鉤子,常征將它勾住樹枝,把那枝條末端往下拉。
等雙手能觸及後,常征繼續往下壓樹枝,直到能夠拿到蜂巢。
抓穩樹枝後,他抬手揮刀猛砍,一下子把那樹枝劈斷。
蜂巢落到他手裡,依舊掛在那截樹枝上。
這個蜂巢約莫有十斤重,裡邊的蜜料估計相當豐富。
雖還有些蜜蜂嗡繞,但它們不敢靠近常征。
常征乾脆把蜂巢剖成兩份,直接塞進塑膠袋。
他將兩個袋子套在一起,然後把它們放進挎包里,整包都被頂得滿滿當當。
忙完後,常征吹響口哨,示意黑狼和猴子回到身邊。
畢竟蜜狗爬樹的本領不俗,獵犬並不占太多便宜。
若是還有其他蜜狗埋伏,獵犬很可能遭到反咬。
因此,常征也不打算讓它們繼續追趕,直接吹哨召回這兩條獵犬。
不久後,那兩隻獵犬一前一後跑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