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不願意


  「真能裝,又要欺騙人民群眾的眼睛了。」小西湊近我小聲嘀咕,語氣里卻帶著難以抑制的興奮。

  她是,我何嘗不是!

  和程思昱談戀愛的四年,他在外人面前,對我溫柔體貼、說話輕言細語,下雨脫外套、颳風有懷抱,冷了為我搓手,餓了給我餵飯。

  人人都說我眼光毒辣,將藍城最痴情的男人收入囊中,會被一輩子寵成公主。

  實際上這一切都是假象。

  只要離開眾人的視野,分分鐘變回冷漠疏離的樣子,和我保持著禮貌又安全的距離,我說十句話,他能夠回五個字,我都會開心好久。

  更別提那些他需求到渾身燥熱的時候,更是可可去浴室泡冷水澡,也不肯碰我一下。

  如果不是有一次,我偶然碰到他拿著一張照片眼眶發紅的述說心聲,我會以為他就是天生的這樣冷心冷情。

  畢竟,我是藍城最明艷嬌嫩的一朵花,多少富家子弟、風流才子削尖腦袋想要爬上我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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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程思昱也是男人,卻對我從無覬覦之心,如果不是冷心冷情,就是性向的問題。

  當時我深深的愛著他,心裡想著哪怕他真的性向有問題,我也願意。

  只要陪著他就好!

  而我,也真的那樣做了。

  這一陪,就是整整四個年頭,一千四百多天。

  曾經所有人都以為他待我好,好到讓他們羨慕嫉妒恨。

  如今,在這個全藍城人矚目的時刻,他的表演更加入木三分,讓自己的寵妻人設得以被最大程度的維護。

  難怪過去四年我會愈加沉淪,他這種演技,我當真沒有看透,是我傻了。

  總是這樣演,他都不會累嗎?

  此時此刻的我,內心只有濃濃的諷刺和厭棄。

  看穿一切,才可放下一切。

  程思昱,這是你陪我唱的最後一場戲,也是最大的一場戲。

  在整個藍城的見證之下,我唯願你永遠無悔!

  「下面,請新郎將你的新娘接上觀禮台,共同完成你們對於愛情的信仰和宣誓。」

  音樂聲起,掌聲熱烈而經久不息。

  程思昱邁著略顯激動的步子,臉上掛著讓人動容的溫柔和寵溺,以及無法言說的喜悅。

  他的腳步有些虛浮,中途還被絆了一下,引起圍觀者的輕聲鬨笑。

  終於,他來到我的面前,眸中光點閃動,唇角的笑讓人動容,他朝著我伸出右手,聲音中的深情滿的快要溢出來,「沐沐,老婆,我來接你了。」

  我看著他假裝的笑臉,內心死水一般的平靜無波。控制著胃裡的噁心,將手輕輕搭在他的掌心。

  他倏然收緊五指,將我的手緊緊握住,像是抓住什麼對他來說很重要的珍寶。

  他的掌心很熱,像只小小的火爐。

  只可惜,再熱也無法溫暖我已被冰封的心。

  「怎麼沒穿婚紗?」他握著我的手,邊跟著音樂緩慢的走,邊壓低嗓音問我。

  「婚紗不是你送給葉晴穿了嗎?」我的聲音冷淡如深秋的雨水,不急不緩,涼意絲絲縷縷,讓人無一直冷到骨子裡。

  他猛然一怔,整個人瞬間僵硬得像是一塊石頭,若不是司儀的聲音過於高亢將他喚醒,他已在眾人面前失態。

  「老婆,通告上沒有我們的婚紗照。」他迴避了我的這句話,生硬的轉移話題,嗓音壓得愈加低沉,還摻上一絲沙啞。

  他一定沒有想過,這個話題,是他給自己紮上的另一把利刃。

  從未過問婚禮任何事宜的人,居然關注到婚紗照,真是難得。

  我嘲諷的笑笑,「你不是和葉晴拍了婚紗照嗎?換上就好。而且,程思昱,拍婚紗照那天,我給你打了四十四通電話,你一個也沒接。你幹嘛去來著?哦,對了,葉晴的手受傷,你十萬火急的送她去醫院了。因為醫生說,如果你再晚送去一秒鐘,她的傷口很可能找不到了呢。」

  程思昱一個踉蹌,差點摔倒,臉上的笑已經快要維持不住,只是握著我的那隻手,收得更緊。

  「對不起老婆,以後我補給你,明天,就明天,明天我陪你一起拍婚紗照。對了,你喜歡海景對吧,我們去海邊拍,去任何你喜歡的地方。」

  不用了,程思昱,你太髒太噁心。

  我連你這個人都不要了,那些身外之物又有何意義!

  世界這麼大,我總歸會找到願意真心真意為我張羅一場婚禮的那個人!

  時過境遷,補償的再多,也沒有用處。

  想要這一切的是當初的我,拋棄這一切的,是現在的我。

  不必說一套婚紗照,哪怕他將心臟挖出來放在我手心裡,我都嫌髒,垃圾桶會是它的最後歸宿。

  我沒有接他的話茬,而是一步步的向前走。

  走向前方,走向光明,走向未來!

  終於站上觀禮台,我看到台下坐著的爸媽和林森先生,還有我的好朋友,和千里迢迢趕來的大學同窗。

  奇怪的是,程南圖居然坐在我爸媽那一桌,背對著程家人。

  按照藍城的婚俗,新娘子一家必須坐在距離觀禮台最近的一桌,新郎家坐次桌。

  在這個全城矚目的時刻,程南圖的位置,格外令人匪夷所思。

  程爺爺也來了,坐在程家那桌的上首,激動的不住頷首,渾濁的老眼含著感慰的老淚。

  對不住了程爺爺,要怪你就怪你不爭氣的孫子吧,我做了我能夠做的所有一切。

  小西和宋瑜作為我的伴娘,站在我身後,一左一右的守著我。

  我朝著她們會意一笑,漫不經心的點頭,小西激動的暗喊了一聲「YES」。

  程思昱,這是我送你的第一份新婚禮物。

  最多一分鐘,整個藍城,所有的室外屏幕,將全部播放程思昱和葉晴共同拍攝的婚紗照,以及拍攝花絮。而所有來賓的手機中,也會同步收到。

  一分鐘很快過去,司儀還沒有完成他的慷慨陳詞,台下手機提示音此起彼伏,已有不少人拿出手機,對著屏幕發出不可思議的慨嘆,交頭接耳的議論。

  「新郎,請問你是否願意取林沐小姐為妻與她締結婚約,並在以後的日子裡,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貧窮還是富有,或其他任何理由,都永遠愛她、護她,永遠對她忠貞不渝直到生命的盡頭?」

  「我願意!」程思昱回答的很快,聲音很大,逗笑了大半的來賓。

  「新娘,請問你是否願意取林沐小姐為妻與她締結婚約,並在以後的日子裡,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貧窮還是富有,或其他任何理由,都永遠愛她、護她,永遠對她忠貞不渝直到生命的盡頭?」

  我看了小西一眼,小西立刻心領神會的朝著台下的一個工作人員點頭,那人收到信號,轉身出去,很快隱沒在人群之中。

  程思昱,這是我送你的第二份新婚禮物。

  「沐沐,怎麼了,是不是開心的傻了?司儀在問你話。」程思昱見我沒有回答,好笑的又一次握住我的手。

  他以為我終於心愿得償的嫁給他,高興的沒能聽到司儀的問話。

  我朝著他甜甜的笑,對準話筒,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清晰的說,「我不願意!」

  賓客頓時譁然,所有人面面相覷,大概他們怎麼都不會明白,做了這麼多年舔狗的我,為什麼會在婚禮宣誓時,說出不願意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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