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你要把我的孩子給路朝夕?


  一進書房,梁知今就把調任書拍在萬宴的面前,憤怒問道:「這是什麼意思?你利用完我就要把我一腳踢開?」

  她捂著肚子用力地呼吸著。

  

  萬宴看著她的肚子,眼神幽暗,「對於不聽話的合作夥伴,留著是個威脅,你應該比我更清楚不是嗎?」

  他給過太多機會了,如果一起長大的情分是特權,那麼這份特權已經被梁知今消耗殆盡了。

  「是你逼我變得不聽話的!」梁知今大聲控訴道:「是你變了,你對路朝夕的變化威脅到我了,否則我不會做那些事!」

  她哭著去拉萬宴的手,「阿宴你親口說的,會讓我肚子裡的孩子繼承路氏,你答應過我的!」

  梁知今從國外跑回來幫萬宴,就是為了改變自己孩子的命運。

  她過夠了窮人的日子,不想生出來的孩子也是窮人命。

  萬宴不疾不徐地開口道:「我會把這個孩子當做繼承人培養。」

  「真的?」梁知今欣喜無比,「你會讓孩子姓萬,會讓我……」

  開心不過一句話的時間,接下來萬宴的話讓她徹底心死。

  「我會對外宣布,孩子是路朝夕生的。」

  他決定給路朝夕吃藥的那一刻,就計劃好了一切。

  梁知今後退了幾步才勉強站穩,她不可置信地看著萬宴,沒想到他的心這麼薄涼。

  「阿宴你說什麼?你要把我的孩子給路朝夕?」

  她恍惚著問出這句話。

  萬宴輕笑,抬手隔著衣服摸她的肚子,溫柔又詭異。

  「知今,我們的合作到此為止了,但我答應你的不會變。」

  梁知今搖頭,扯著他的衣服哀求:「不行阿宴……你不能把孩子搶走,你明明知道這個孩子和你沒關係,為什麼還要搶走!」

  她的眼神一狠,問出心裡所想的話,「你對路朝夕動情了對不對?」

  萬宴沒有說話,梁知今再也忍不住發瘋似的對他又打又踹。

  「自從路朝夕失憶之後我就發現了,你對她越來越不一樣,現在你想洗心革面把我踢出去了是吧?憑什麼!」

  她不理解,也不願意相信。

  路朝夕單憑失憶就把她打敗了,憑什麼?

  萬宴靜靜站在那裡任由她打罵,只是眼裡逐漸變得不耐煩。

  梁知今打累了,停下來不甘心地問他:「為什麼路朝夕可以?你明明那麼恨路家,而我拋棄掉國外的一切跑回來幫你,我連臉都不要被人罵是你的情人。」

  「為什麼最後我和路朝夕之間你還是選她?」

  她自認為是占盡了所有好處,憑著和萬宴青梅竹馬的情分,憑著自己為他的犧牲,怎麼說萬太太這個位置最後也該是她的。

  梁知今一直堅信自己會是贏的那一個。

  但她低估了面前這個男人的薄情,她忘記這個男人從小沒被愛過,所以根本不會愛人。

  萬宴把感情分得很清楚,所有的情感都涇渭分明,從不混為一談。

  所以他拆穿她虛偽的愛情,冷聲道:「你比我清楚你對我是愛多一點還是算計多一點,我們都是互相利用對方而已,談愛就會很可笑。」

  梁知今聽後笑了出來,指著他說:「你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嗎?你是怕我在這裡和路朝夕亂說話,所以急不可耐要趕我走。」

  萬宴的眼帘動了動,顯然是被說中了。

  「萬宴,你不給自己留後路,就別怪我走之前給你使絆子。」

  梁知今離開之前擲地有聲的說道:「我等著你心甘情願讓我回來的那一天。」

  萬宴沒把她的話放在心裡。

  因為一個沒人脈沒資本的女人,是沒辦法翻出大浪的。

  何況他還在分公司安排了人盯著她。

  他現在更在意的是路朝夕為什麼還沒回來?

  萬宴黑著臉打電話。

  一遍沒人接,兩遍沒人接。

  事不過三對於男人來說也是底線,傭人來提醒他給背後的傷上藥,他一語不發回到了房間,不許任何人上藥。

  路朝夕怎麼可能不接他的電話呢,她要是看到來電顯示肯定樂瘋了。

  奈何洛詞怕她搬救兵,不僅收了她的手機,還讓人守著門。

  「路朝夕,這是我最後一個單身周末,你能不能不要喪著一張臉啊!」

  在嘈雜的KTV包廂里,洛詞左一個型男又一個奶狗,對離得老遠的路朝夕大聲說話。

  路朝夕坐在派對的邊緣地帶,手裡的一杯低度數雞尾酒喝了半個小時也不見下降。

  她這幾天照顧萬宴都沒怎麼合眼,現在只想回家睡大覺……

  洛詞從人堆里擠出來一屁股坐在她身邊,攬著她的肩說:「這裡的帥哥質量不錯,我給你來一個?」

  路朝夕被她的虎狼之詞嚇得一震,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

  「不用了,我家裡有個質量頂級的。」

  洛詞色眯眯的笑了,「你試過?」

  路朝夕炫耀道:「我看過!」

  萬宴昏迷時候的衣服都是她換的,身上幾塊腹肌、線條如何她都是拿手摸過的,那手感槓槓的!

  洛詞哀嘆一聲,「果然結婚就是人生的墳墓啊!只能無趣地盯著家裡看了無數遍的男人肉體,提不起性趣。」

  接著她又對路朝夕調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幸好我是假結婚!」

  在愛情觀的方面,路朝夕和洛詞是志不同道不合。

  她勸洛詞收斂點,「就算是假結婚你也裝得像一點好不好?要是被你爸知道你又出來點男模,我可救不了你。」

  「你不說我不說就沒人知道!」

  洛詞說著就站起來,醉醺醺地往外走。

  路朝夕連忙扶住她,「你要去哪啊?」

  「上廁所,我都憋好久了!」

  洛詞夾著腿說。

  路朝夕無奈嘆氣,「我陪你去。」

  至於為什麼不在包廂里上廁所,是因為裡面有人正吻得火熱……

  路朝夕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洛詞扛到廁所,兩隻手又酸又累。

  別看洛詞瘦瘦的一個人,身上全是腱子肉,力氣比男人還大。

  路朝夕這麼多年的天真爛漫,一半都是被洛詞的腱子肉保護出來的。

  她在外面靠著牆等洛詞,眼睛無聊地四處看,然後眼裡一閃而過一個熟悉的身影。

  支爭?

  他不是在國外嗎?怎麼會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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