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葉興海見馬文斌信心堅定,也不再與他爭執,說道:
「好,馬哥,我這就去張羅。」
葉興舟見他哥要走,急忙問道:
「哥,你周圍的朋友我大概都認識,根本就沒有娛樂界的。
三天時間,你確定搞得來嗎?」
葉興海聞言,呵呵一笑道:
「興舟,功夫不負苦心人,你咋就知道哥搞不來?」
說完,轉身出去了。
葉興舟聽他哥一說,喜滋滋地靠在被子上,做起了當紅歌星的美夢來。
馬文斌則還在思索著如何在庭審中與對方辯論的諸多細節。
根據前世的記憶,當時是齊副市長的小舅子范義偉,也就是當事人齊鳴的舅舅代他出庭的。
雖然1978年才恢復了刑事辯護制度,不過這個人的身份在當時就相當於辯護律師了。
這個姓范的應變能力十分強,嘴皮子也溜,加上負責審議的法官也都向著齊副市長,這讓馬文斌吃了大虧。
想到這,馬文斌拿起筆,把需要注意的細節逐一寫在本子上,細細推敲。
這一天很快就過去了,第二天早晨,葉興舟早早就起來了。
吃完早飯,憋得實在難受,乾脆到後面的小胡同伸胳膊伸腿地鍛鍊。
舒展完筋骨之後,回到屋裡,就問馬文斌:
「哥,這都一天過去了,我哥那邊一點消息都沒有。
如果說這兩樣事情一件都沒辦成的話,你說,到時候我們應該怎麼辦?
如果真被判了刑,那我們可太冤了。」
馬文斌正在紙上寫著什麼,聽他這麼一說,頓時抬起頭,瞪了他一眼:
「你就不能尋思點咱倆好的?
哥始終相信一點,邪不勝正。
就算他齊震江是市長,也不能一手遮天。
否則,法律豈不等同於虛設?」
葉興舟被馬文斌一說,撇撇嘴,不以為然地說道:
「你這案子這麼快就到了檢察院,你自己心裡就沒數嗎?
若不是姓齊的和姓林的他們兩個人與陳副局長沆瀣一氣,咱哥倆會在這裡窩這麼多天?
如今被冤枉了,還不能去告他們,這才是最憋氣的。
我都想了,如果我們這個官司叛了,我一定會讓我哥一邊上訴,一邊反告他們。」
馬文斌一聽,頓時氣得抬起腳踹在葉興舟的屁股上:
「我說你小子少在這裡烏鴉嘴。
論官來講,姓鄭的和姓齊的都是副市長。
你爸好歹也是一個軍級幹部,你那位程伯伯也是一個公安局的局長。
怎麼關鍵時刻,反倒讓人家干趴下去了?
興舟,不是哥說你,無論遇到什麼事情,咱都要拿出個氣勢來。
這仗還沒打呢,就被敵人嚇倒了,這可不行。
以後你要是成了紅歌星,不知道會能成為多少人的眾矢之的呢。
要是凡事總替別人著想,早晚得憋屈死。
你得學學哥,做一隻打不死的小強。
不但打不死,還要跳起來噁心他們一下。」
葉興舟被馬文斌訓斥了一頓,嘟囔著不再言語。
剛要起身去沏一杯茶水,這時門開了,葉興海領著一個中年女人走了進來。
一進門,便對馬文斌介紹道:
「馬哥,這位就是沈曦晨報的申主編。
她可以代替負責人做一切決定,不過有幾個問題要和你進一步的探討探討。」
馬文斌見狀,連忙站起身,把申主編讓到椅子上坐好,說道:
「有什麼問題,還請申主編直言不諱。」
申主編年逾四十,梳著齊耳短髮,雖然戴著一副深度近視眼鏡,一雙眼睛卻顯得炯炯有神。
手裡拿著本子和筆,舉手投足間顯得十分幹練。
只見她直視馬文斌的目光,問道:
「馬兄弟,這段時間的報紙我們都看了,對整個事件的發展,我們也有所了解。
但是卻和葉兄弟所說的大相逕庭。我們想找你詳細了解一下事件的經過。
然後,再決定是否與你合作。
我們雖然是一家小報社,但是我們絕不會人云亦云。
我們只會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把真相向廣大群眾廣而告之。
所以,還請你濾去水分,實言相告。」
這個開場說得白不卑不亢,讓馬文斌很是佩服。
於是,誠懇地說道:
「申主編,一隻野雞再怎麼裝飾,也不會變成金鳳凰。
其他兩家報紙再怎麼寫得天花亂墜,也不會改變事實的真相。
我今天跟你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我都敢拿人格擔保。
同時,我相信你也有這個分辨的能力。
你是興海兄弟領來的,我相信他,就應該信任你。
我們只有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才能達成一致的共識。
否則,我說了,也等於白說。」
馬文斌的一番話,讓申主編不由一愣。
眼睛上下打量他一眼,眼神中充滿了詫異。
她萬沒想到,一個農民打扮的人,能說出這一番充滿哲理的話。
於是,不由對馬文斌卸去了濾鏡,一改之前頗有些傲慢的語氣,謙虛地說道:
「是啊,我們是應該彼此坦誠相待。那就請馬兄弟談一談這個事情的真實經過。」
馬文斌見申主編改變了態度,就把他如何到寶豐園吃飯,如何賣野菜,
如何得到的葉主任贈送的軍帽,又如何被齊鳴他們一夥搶劫,
又如何把胖仔送往醫院,並為他墊付了醫藥費,輸血的所有的前後經過講述了一遍。
只聽得申主編錯愕連連,頻繁地重複著同一句話: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萬沒想到,事實的真相竟然是這樣。」
申主編嘴上一邊說著,一邊便飛快地在本子上記著。
隨後,又抬頭問向馬文斌說道:
「接下來呢?報紙說你和葉主任的二公子跑路了。
既然你們覺得你們是無辜的,那麼你們為什麼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而是躲在這個地方幹什麼呢?」
馬文斌被她一問,苦笑了一下,說道:
「我們何嘗不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我是經過正當取保候審的渠道回家的,葉兄弟也只是為了祭奠他的戀人,順便上我家看一看。
原因,就這麼簡單。
想不到公安局的陳副局長卻違反正常的司法程序,把案子直接遞到了檢察院。
檢察院下了批捕令,到我家去抓人。
那個時候,我正好和葉兄弟不在家,所以他們就說我們跑路了。
如果你不信的話,你可以到興隆店派出所去調查。他們可以為我們作證的。」
「到興隆店派出所去調查?不知道馬兄弟這話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