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七百零九章 酒店殺人案
楚丹說:「有人在畫廊里看見了趙國珍帶著江念雨的屍骨,準備結婚。思兔閱讀sto55.COM」
「於是台里通知我了,而且我根據趙國珍的氣味跟蹤到了他的位置。」
聽說目擊者在畫廊的雜貨間裡面看到了趙國珍和一具屍骨在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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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讓那目擊者十分的害怕,但是不小心被趙國珍給看見了,所以他要殺了目擊者。
正好這個時候楚丹就趕到了現場,然後用手上的槍把趙國珍手上的刀給打掉了。
趙國珍想要逃走的,但是楚丹三下五除二就把人給解決了。
最後,楚丹也把趙國珍給帶了回來。
目擊者也來到了審訊室里。
這個目擊者正是史蒂夫的老婆熊愛華。
「所以這麼幾年了,你應該發現了他不對勁的地方吧,不至於這麼久都沒發現。」我問熊愛華。
熊愛華點了點頭說:「實在是沒辦法,他爸爸生前照顧了我很多地方,就算我發現了他有什麼不對勁的,還是要給他一口飯吃的。」
「那你當時為什麼會出現在畫廊裡面?」
熊愛華說:「我是想要出來給我丈夫史蒂夫拿安眠藥的,因為怕他在監獄裡面睡不好覺。」
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是在撒謊。她應該是想補齊所有的窟窿,以至於做的太多,讓人看出了破綻。
我們在趙國珍的手機上發現了照顧真用江念雨的微信,給自己發的微信。
應該是想像著江念雨還活著這一假象。
「我們在江念雨的屍體上發現,江念雨應該不是撞擊死的,而是從高處墜下摔死的,並且我在她的耳朵上找到了沙粒。」
這是劉志鵬得出的結論。
我們在調查熊愛華的過程中,找到了一份熊愛華在三年前買的戒指的單據。
上面戒指的圖片就是熊愛華和史蒂夫手上戴的那個戒指一模一樣。
「我們現在最迷糊的就是當時的史蒂夫和江念雨的關係,兩個人到底是怎樣的一種感情,還有包括熊愛華,他們三個人之間。」
這個是我們現在最搞不懂的地方。
但是熊愛華居然自己承認了。
「三年前的時候,那天晚上我跟著我老公出去了,但是沒想到我跟著他出去之後,卻看到他把江念雨給撞死了。」
「我一開始本來是想要去救江念雨的,但是在聽到了他們的談話之後,才發現了江念雨身上有我老公的孩子。」
「呵……我和我老公這麼多年都沒有懷孩子。但是這個牆面與這才幾個月就懷上了他的孩子……」
「所以你就起了嫉妒之心,看到江念雨沒有被撞死,所以你就直接把她從橋上給扔下去了?」這是我大致得出的結論。
熊愛華點了點頭:「可是誰知道她怎麼也不想放手,最後抓到了我手裡的那枚戒指,也就跟著一起掉入河裡了。」
後來熊愛華才會去重新買了一個新的戒指,但是那枚舊的戒指在旁邊的沙石地中已經被我們給找到了。
「屍體從高處墜下去之後死亡了,但是我總要把屍體給抬走吧,所以我就想到了自己一個遠房親戚,就是趙國珍。」
「他人傻,精神上又有問題,所以我就急著叫他過來把屍體給處理掉,誰也沒有想到趙國珍居然對江念雨是有感情的,所以他沒有把屍體給處理掉。」
後來,熊愛華一直催著照顧人,把屍體給處理,可是他死活都不願意,於是就入在河邊租了一座別墅,想讓趙國珍和江念雨的屍體一起住在那裡。
「後來我在江念魚死了之後,又發現自己的丈夫和僑蜜搞在了一起,我非常的生氣,所以動了殺人的念頭。」
「那你是怎樣殺了她的?」
熊愛華說:「因為趙國珍人傻,我把江念雨給藏了起來,拿著江念雨的手機給趙國珍發了消息。」
「我要他馬上殺死僑蜜,因為趙國珍只聽江念雨的話,所以他第二天就把僑蜜給殺了。」
「在畫廊的倉庫裡面也是我慫恿他來殺我的,然後製造假象,說是自己正當防衛的時候被趙國珍殺死的。」
熊愛華還和我們說起了當初史蒂夫送給了他一條紅色的裙子。
「但是我沒有想到江念雨那個賤女人,也收到了一條一模一樣的紅裙子,所以我心裡很難過……」
「為什麼我對史蒂夫這麼忠誠,這麼愛史蒂夫,可是到頭來卻沒有辦法為他生一個孩子?」
熊愛華到這個時候有些抓狂。
「反倒是江念雨那個賤女人,但是史蒂夫之後沒多久就懷了他的孩子……」
熊愛華怕史蒂夫和自己離婚,所以變動手殺了江念雨。
「但是你知不知道我們從屍體裡提出了另一份DNA檢測報告?」
這是劉智鵬剛才交給我的,我看了之後也感覺有些驚訝。
「江念雨肚子裡的孩子是趙國珍的,而你的老公性器官衰竭的問題,所以沒有辦法生孩子。」
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熊愛華也是倍感震驚。
「不可能……怎麼可能會這樣,我不相信!」
「不管你相不相信,事實已經出來了,結果就是這樣的,你為了一己私慾,就把兩個這么女孩都給殺了,終究還是讓你自己承擔後果。」
我無奈的搖著頭離開了審訊室,而這幾個人也得到了他們應得的懲罰。
剛從審訊室出來,李隊來電話了,叫我們趕緊去仙子酒店。
到了現場,鄧媛早就已經跟我匯報了情況。
「死者叫做陸婉瑜,25歲,生前是仙子酒店的秘書。」
我們發現死者手上還寫著「老地方見」四個字。
「這會不會是犯罪嫌疑人的留所?」
但是現場的目擊證人楊子卻說:「一定是厲鬼作案,否則的話怎麼會出現這麼令人難以置信的畫面!」
楊子應該是已經被嚇得不輕了。
我們找到了酒店的大堂經理,還有酒店的保安,他們也都說是厲鬼作案,但是這種說法根本沒有辦法讓人信服。
楊子是這樣說的:「當時我在酒店的走廊上,拿著剛到的錢,然後放進了錢包中,這是我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