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個個都是狠人
林雪兒這妮子,明明是個成年人,這會兒卻像個孩子。
還在門口,就跟女兒和楊蘭一起套圈,轉糖人,吃糖葫蘆,在卡通畫後露個腦袋拍照。
就說那套圈吧,花了二百多塊錢啥都沒套中,老闆笑呵呵每人送條小金魚,三人瞬間滿足了。
剛剛進大門,她們就把金魚往我手裡一扔,手拉手奔著摩天輪。
「你怎麼不去?」
楊素貞遞來一杯奶茶,笑著問道:「八百多的套票哦!雖說是林小姐訂的,不玩也要浪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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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嘍!我這把年紀,恐怕要嚇出心臟病。」
「切!比你年紀還大,玩遍所有項目的多了去了。」
「那,你怎麼不去玩兒?」
「我要幫他們拎包,還要幫忙拎衣服……」
「放心去玩吧,全都給我。」
「還是算了,我這身衣服不太方便。」
這個理由,倒也合情合理。
她穿的是緊身旗袍,很多項目確實不太適合。
可是,她又不是特別講究,路邊隨便找塊石階就坐下了。
「姓林那姑娘,其實是個苦命孩子。」
「哦?」
楊素貞一邊喝奶茶,一邊緩緩說起林雪兒的過去。
原本,她有一個幸福溫馨的家。
她的爺爺和奶奶,都曾是「蜀都紡織廠」的中層管理,家境殷實。
她的父親和母親是同班同學,畢業於知名院校法學專業,通過幾年打拼,一手創建了天成律師事務所。
就在事業蒸蒸日上之時,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奪走了她父母的生命。
她爺爺因為悲傷過度,半個月後撒手人寰。
她奶奶本就體弱多病,差點就與世長辭。
可能不願看到孫女成為孤兒,這才強撐著活了下來。
那時的她,還不到五歲。
「這個時代,竟然還有『吃絕戶』的人。」
說這話的時候,楊素貞恨得咬牙切齒。
「她大伯和二伯,強占了她父母的房子,搶走了律師事務所,還把她父母的賠償款瓜分一空。」
「大伯?」
我心頭猛然一緊,「她大伯,不就是二中的林校長?」
「不,不,不,那是她堂大伯,但比親大伯更親。」
楊素貞簡單解釋後,繼續說道:「被『吃絕戶』後,她和她奶奶無家可歸,只能搬到紡織廠宿舍,一住就是十幾年。
「直到她年滿18歲,才在堂大伯的幫助下,拿回了她父母創立的律師事務所。
「但她父母的房子,還有她父母的車禍賠償款,兩個伯伯寧死也不給。
「就因為那件事兒,她堂伯和兩個堂兄弟再無往來。
「她奶奶和兩個兒子,自那之後也沒有往來。
「也是那會兒,正巧遇上『蜀都紡織廠』股改,她奶奶得到一大筆原始股。
「兩個伯伯知道後,急匆匆又想來搶。
「那孩子,看起來嬌滴滴的,逼急了也是個狠人。
「竟然一手拿著打火機,一手擰著煤氣罐開關,嚇得兩個伯伯落荒而逃。
「大學期間,她學的不是法律。
「卻憑著自己的個人魅力與管理能力,把即將破產的律師事務所,經營得井井有條。
「大學畢業後,她又接了好幾宗經濟糾紛大案,很快就在蜀都市聲名遠播。」
「原來如此!」
遠遠望著摩天輪,我終於相信林雪兒的話了。
她小時候,應該真沒玩過遊樂園。
若非她奶奶護著,可能早就成了孤兒,也可能被兩個伯伯賣掉了。
此時的她,像個小孩子般盡情放縱,其實是彌補小時候的遺憾。
她給我每日一千元的高薪,確實是報答奶奶的養育之恩,希望她有生之年快快樂樂。
「想不到,你還是個股神?」
聽到「股神」二字,我就自慚形穢。
若不是我眼睛的bug,恐怕再多的錢也要虧得乾乾淨淨,更不敢向別人薦股。
「股市千變萬化,毫無規律可循。我並非股神,這世上也不可能有股神。」
「既然不是股神,為何你推薦的股票,總能讓人賺錢?」
「運氣好,混口飯吃唄!」
這樣的解釋,楊素貞肯定不相信。
好像還要追問,卻見女兒和楊蘭哈哈大笑,扶著林雪兒緩緩走近。
「爸!林姐姐好慫哦!坐個摩天輪就臉色發白雙腿發軟,剛才還吐了呢!」
「爸!其實林姐姐一點都不慫!她說稍適休息一下,還要繼續挑戰大搖擺呢!」
呵!
昨晚「公開」住在楊素貞家裡,竟然,楊蘭也改口叫「爸」了。
多了個活潑可愛的女兒,還真有點不適應。
「來,來,來,先喝口水!」
我遞上早就買好的奶茶,女兒和揚蘭毫不猶豫地接過。
林雪兒也要伸手來拿,卻被楊蘭攔住:「林姐姐,你可不能喝水啊!
「若是坐大搖擺時再吐,不知又該誰倒霉了,哈哈哈!」
「哼!我就是要喝!我還要吐你身上!」
林雪兒剛剛拿過杯子,楊蘭拉著女兒就跑:「咱先去坐過山車,或者坐叢林飛車,反正要跟林姐姐分開!」
「喂!你倆別跑!」
林雪兒只喝了一小口,就把杯子塞回我手上,緊追在女兒和楊蘭身後。
「陳楓,在想啥呢?」
「呃……我尋思著,該給蘭蘭買點什麼禮物?剛才,她都叫我爸了……」
「不必,有這份心就行。」
望著遠去的三人,楊素貞也是感慨良多,「蘭蘭這孩子,也是個苦命人。」
楊素貞輕嘆口氣,簡單說起自己的過去。
她,其實不是本地人,而是布依族同胞。
在她十七歲那年,一個偶然的機會,遇上前來問路的地質隊。
從沒見過外地人她,頓時對那群陽剛的男子心生好奇。
地質隊在寨子附近考察期間,她跟寨子的其他姑娘一樣,熱情地給隊員們送水送食物。
這樣的舉動,是為了讓那群男子留在寨中,永遠留下的那種。
然而,地質隊有自己的任務與使命。
考察任務完成後,他們就毫不猶豫地離開,留下十幾名姑娘暗自神傷。
但楊素貞不一樣,她沒有失落流淚,而是背叛了自己的家族與寨子。
那天夜裡,她簡單收拾好行囊,不顧一切地,朝地質隊離開的方向緊追過去。
很慶幸,敢愛敢恨的楊素貞,追上了自己心儀的男人,宋振國。
不久後,他們在同事的見證下舉辦了婚禮。
然而,當時的楊素貞沒到結婚年齡,而且沒有戶籍證明,他們就暫時沒辦結婚證。
又因宋振國特殊的工作性質,兩人始終聚少離多,四年後才懷上第一個孩子。
也是那年,宋振國轉為「內勤人員」,不再需要東奔西跑。
小兩口正在憧憬將來的幸福生活,又是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奪走了宋振國年輕的生命。
儘管沒辦結婚證,楊素貞卻不顧家屬院鄰里的勸阻,堅持生下宋振國的女兒。
她的原話是,「女人,就該為自己的男人留下血脈。」
也是因為沒辦結婚證,那個孩子遲遲沒有戶口,遲遲沒能上幼兒園。
直到幾年後人口普查,楊素貞才領到自己的身份證,同時給女兒上了戶口。
然而,她無法用「科學證據」,證明女兒是宋振國的孩子,她就只能跟著母親姓「楊」。
說起來,楊蘭也是個狠人。
在幼兒園的時候,有同學嘲笑她是沒爹的孩子,她拿起鉛筆就猛刺那人的屁股。
竟然刺入臀部兩寸多深,扎到骨頭後生生折斷,去醫院做了手術才取出來。
那時的她才小學二年級,竟然有那麼大的力氣,足見她的怨念有多深。
自那以後,再沒有同學敢嘲笑她,但也沒有同學願意跟她玩。
或許是同病相憐的原因,我剛剛搬來不久,楊蘭就跟女兒成了好朋友,一直持續到現在。
「素貞,你也是個狠人!為了追逐自己的愛情,什麼也不顧!」
「唉!」
楊素貞嘆了口氣,輕輕拉著我的手,「我為他生下女兒,為他守節十幾年,也算對得起他了,我無愧於心。
「今後的日子,我可以為自己而活了,相信沒人敢說三道四。
「蘭蘭能叫你『爸』,你也能善待她,我真的很欣慰,但是……」
楊素貞猶豫許久,終於鼓起勇氣繼續說,「蘭蘭雖是女孩,卻是宋振國唯一的血脈。
「將來有可能的話,我還是希望她改姓『宋』。
「陳楓,這樣對你很不公平,可是……我……」
「我知道,我能理解!」
輕輕撫摸楊素貞的手,我心頭很是感慨。
如今這世道,像她這樣傳統的女人,可能萬中無一。
能為死去十幾年的人考慮,她對待活人絕不會差。
我算是撿到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