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黃老漢連負兩場


  第167章 黃老漢連負兩場

  為了方便計量比較,黃老漢和狼王吃的每一份食物都有著近似大小。

  黃老漢沒有維持泰拉貴族那種進餐禮儀,而是入鄉隨俗地採用同魯斯一樣的進食方式,直接用手拿起滾燙的食物,送到口中,大口吞吃。

  狼王更是同身旁兩個狼兄弟一樣,風捲殘雲般地吞吃食物。

  寧錄敏銳地注意到,帝皇沒有使用他強大的靈能,輔助消化食物。

  [黃老漢注意到黎曼·魯斯對靈能的反感,因此沒有使用,單純依靠肉體的胃口比拼。

  芬里斯文化中成長的狼王在這方面,進化適應出的消化系統擁有絕對優勢。

  黃老漢必敗!]

  基因原體又從狼黎曼·魯斯撕咬、吞咽肉食後的反應,同自身比較。

  

  [嗯,若是我參加「大胃王比賽」,也不是狼王的對手,他就像無底洞一樣。

  唯有晉升「腐化男爵」扭曲比斗規則,才能取勝,但這能否瞞過並讓黎曼·魯斯認可,要打個問號。]

  思慮之間,寧錄已經吃飽,他無視狼王野性的挑釁眼神,放下叉子,等待比斗結束。

  黎曼·魯斯眸中閃過一抹不屑,從寧錄身上移開目光,投向自稱他父親的男人。

  寧錄注意到黃老漢的進食速度逐漸放緩,他的腹部微微隆起。

  片刻後,黃老漢吃完手中的肉排,坦然說道。

  「我輸了。」

  狼王吞下口中的肉排,大笑著說道。

  「哈哈哈,你們的胃口,比你們的口氣小得多。」

  寧錄看著贏得勝利,獲得「大胃王」成就的狼王,勝券在握地開口說道。

  「那麼,第二個挑戰是喝酒的挑戰。」

  「酒量是漢子標尺,誰喝下更多的美酒,誰才是更強大的那個。」

  青銅飲角擺到寧錄面前的桌上,黎曼·魯斯露出尖銳的獠牙。

  「芬里斯的蜜酒不是用來吸的,要大口喝。」

  基因原體本不想喝,但他的腦海中一道思維脈衝閃爍。

  「寧錄,入鄉隨俗,喝吧!」

  寧錄在黃老漢的催促下,無奈拿起青銅飲角,一口喝下裡面的液體。

  酒液入口瞬間,灼燒著他的嘴巴,隨後順著喉嚨滑落,最終落入腸胃。

  其味道就像是機油與酸液的混合體,若是凡人飲此,定已橫屍當場。

  基因原體面色平靜,他的超人身軀讓他快速適應,胃部的灼燒感飛速消退,一陣暖意從他的腹部,傳到全身。

  同時,寧錄感到體內有一點消融感覺,他知道「賄賂者」的魔藥消化一點。

  [違心配合黃老漢喝下芬里斯噁心的蜜酒,也是對他的賄賂。

  畢竟,由我選擇的話,我絕不會喝這蜜酒。

  都是烈酒,拉斯伏特比蜜酒好喝得多,沒有噁心的機油和酸味。]

  寧錄又一次無視狼王挑釁的目光,放下青銅飲角,隨後將目光投向比斗的兩人。

  他們不停將青銅飲角送入口邊,仰頭喝下。

  基因原體敏銳地感知到,黃老漢同之前一樣,沒有運用他強大的靈能。

  相比早已適應的黎曼·魯斯,黃老漢的喉嚨微微顫抖,但他飲下三杯後,便適應了芬里斯最濃的蜜酒。

  狼王依然在酒量的比拼中,占據優勢,黃老漢飲酒的速度越來越慢。

  最終,黃老漢將青銅飲角放在桌上,擺手示意裹著毛皮的侍從,不要再倒入酒液。

  他露出一抹微不可察的苦笑,語氣坦然地說道。

  「我又輸了。」

  黎曼·魯斯仰頭將青銅飲角的酒液倒入口中,他看向帝皇。

  「即使芬里斯的勇士,也沒法像你這樣豪飲。」

  「你贏得了我的敬意,是個漢子。」

  「但你還是輸了,沒有人能擁有像我一樣的酒量。」

  寧錄看著得意的狼王,認可他日常豪飲練就的千杯不醉能力,除非扭曲規則,否則自己也無法勝過黎曼·魯斯的酒量。

  他思慮之間,狼王從寶座上站起。

  「那麼,現在是最後一場挑戰了,勇士之間的較量,我會在武力的較量中擊敗你。」

  黎曼·魯斯信心十足地對帝皇說道,隨後輕蔑地看了寧錄一眼。

  「用值得欽佩的、英勇戰士的方式,而不是可鄙的巫術。」

  帝皇起身同時,眸中閃爍金色光芒,他運用交感魔法,推演千萬次未來。

  他得到了想要的結果,也承擔了後果,即使是他,眸中也閃過一抹痛苦之色。

  痛苦隨機消退,他在漫長生命中無數次推演未來,制定計劃,早已習慣。

  「我派你的兄弟寧錄,代替我出場,你可同意?」

  帝皇進行的千萬次推演中,寧錄都在武力對決中贏得了對黎曼·魯斯的勝利。

  派遣他替自己出戰,一舉兩得。

  既贏得挑戰,讓黎曼·魯斯加入帝國,又能讓寧錄獲得狼王的尊重。

  帝皇通過觀察黎曼·魯斯的一系列表現,確認他是一個戰士。

  寧錄在戰鬥中贏得勝利,就會獲得他的尊重。

  至於寧錄對黎曼·魯斯的不滿,帝皇相信他會顧全大局,而且自己會投其所好,用他喜愛的珍奇物品,消解他的不悅。

  寧錄沒想到黃老漢居然讓自己代替他出戰,雖然不屑於狼王鄙視巫術,卻又信賴薩滿,這種對靈能雙標的虛偽態度,但他也沒興趣跟狼王打一場。

  即使勝利也不會叫醒裝睡的人。

  寧錄知道自己不能拒絕黃老漢的要求,但他也不會任由擺弄。

  決鬥可以,但要按照自己的方式。

  寧錄沒有開口,黎曼·魯斯邁步來到他面前,他緊握拳頭,發出噼啪響聲。

  「我接受。」

  「寧錄,我們來打一場,我會擊敗你!」

  「你那可笑的巫術,在真正的武力面前,只是虛無縹緲的笑話。」

  寧錄黑色雙眸一閃:「你是芬里斯的狼王,沒錯吧?」

  「當然!」

  「戰鬥無聊,狼是大自然的獵手,我們來一場狩獵對決,怎麼樣?」

  黎曼·魯斯一愣,寧錄居然向自己發起狩獵挑戰,他身上沒有一點獵手的味道,怎麼可能會在狩獵上勝過自己。

  若是武力對決,他還有一點勝算,比斗狩獵,那是將勝利拱手讓給自己。

  「當然,你想狩獵什麼。」

  「任你選擇,無論你選擇什麼,我都會擊敗你。」

  「克拉肯海怪,誰狩獵的克拉肯最大,誰就是勝者。」

  寧錄早已想好,他直接開口說道。

  「好。」

  狼王曾獵殺芬里斯最大克拉肯——戈爾貢之王,在他看來,無論是狩獵能力,還是對環境和獵物的熟悉程度,他都占據優勢。

  寧錄必敗無疑!

  「我取得勝利,你狩獵的克拉肯也是我的。」

  「只要你能贏,」黎曼·魯斯自信地說道,「但贏的一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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