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梅花鹿崽,林場內的偷獵者?


  手術室的紅燈亮了整整三個小時。

  老院長摘下帶血的口罩,眉頭已經舒展開:

  「手術很成功,但是還沒脫離危險期,這兩天得在醫院繼續待著,等過上幾天才能帶回去。」

  說完他拍了拍一旁的林小婉:「記得替我向你父親問個好。」

  可此刻的林小婉根本沒把心思放在和院長的寒暄上。

  而是轉頭追上了已經開始往外走的李東陽。

  「李主任,你去哪?」

  「去找你們領導,看看這林場到底能不能捕獵野生動物!」李東陽頭也沒回,繼續朝外走去。

  但衣服後擺卻是傳來一陣拉扯。

  

  隨後一張狩獵證被遞到了面前。

  「這狩獵證是省里特批的,不用每年登記,每過一個月我來匯總一下情況就可以了。」

  「謝謝了!」

  李東陽接過了證件後,頭也沒回。

  本來就是林小婉犯下的錯,這不過是她在彌補罷了。

  而這狩獵證對於李東陽來說,也不過是錦上添花的東西。

  狍子、梅花鹿、獾子等大部分獵物其實並不在管轄之內。

  也不過就是一些肉食動物,不允許捕獵。

  不過這東西到手,倒是省去了他不少麻煩。

  在林小婉司機的幫助下,李東陽很快就回到了林場。

  這次他並沒有叫上別人。

  而是獨自一人來到了事發地。

  剛一抵達,就見一道灰白身影帶著六頭血色野狼靠了過來。

  許久未見的血狼群,在看到李東陽時,並未顯得警惕。

  反而一個個搖晃著尾巴,朝李東陽靠了過來。

  李東陽一一撫摸過它們的腦袋,算是打了招呼。

  隨後一聲令下,所有的血鬃狼都朝著林地間散去。

  李東陽則是帶著毛蛋兒,走在最中心的位置,以便隨時支援。

  時間推移,林間的光線愈發昏暗。

  李東陽踩著細雪前行。

  雖已經過了十五,可興安嶺偶爾還是會飄起細雪。

  毛蛋兒吐著舌頭緊緊跟隨,爪下偶爾傳來枯枝斷裂的脆響。

  突然,一陣微弱的嗚咽從左側灌木叢傳來,驚得毛蛋兒毛髮倒豎,低聲發出威脅的嘶吼。

  撥開帶刺的藤蔓,李東陽發現一頭後腿被捕獸夾困住的小梅花鹿。

  金屬齒深深嵌進皮肉,暗紅色的血順著獸夾滴落,在腐葉上暈開一片。

  毛蛋兒的鼻尖幾乎要碰到梅花鹿顫抖的脊背,喉嚨里還滾動著不安的悶響。

  李東陽蹲下身,枯枝在他靴底發出細碎呻吟。

  小梅花鹿濕潤的眼睛映著他的臉,睫毛上凝著淚珠。

  每當金屬齒微微晃動,它便發出幼獸特有的、帶著顫音的嗚咽。

  「別怕。」李東陽解下外套裹住鹿頭,掌心的溫度讓小鹿掙扎的動作緩了緩。

  他從腰間摸出隨身匕首,刀刃卡在獸夾縫隙里撬動。

  為什麼林場裡會有獸夾?

  李東陽將那小梅花鹿抱進懷裡,目光看向四周帶著寒意。

  在林場範圍內放夾子是嚴令禁止的。

  不管你的夾子是否放在人員經常通行的道路上,都不可以。

  畢竟這林區可是伐木的地方,如果工人一不小心踩到了可怎麼辦?

  就在這時,左前方突然傳來一聲悽厲的狼嚎。

  李東陽臉色一變,用外套將那小梅花鹿包好後,抓著槍就趕緊跑了過去。

  人在半途,就聽到前方傳來交談的聲音。

  「柳哥!這狼怎麼是紅色的啊!」

  李東陽猛地剎住腳步,枯枝在靴底碾出刺耳的聲響。

  透過樹影,他看見兩個男人正用獵槍抵住一頭血鬃狼。

  那狼後腿被獸夾鉗住,猩紅的皮毛被血浸透。

  「你知道個鬼!這叫紅毛狼。」被稱作柳哥的男人獰笑著,槍管狠狠砸在狼頭上,

  「聽說紅毛狼的皮能賣出天價,這回可算遇到活的了。」

  「啊?抓活的?我不敢!要不還是打死吧!」另一人看著獸夾上不停掙扎的紅鬃狼連連擺手。

  「真特麼沒用!」柳哥從腰間取下麻袋上前靠了靠,但是看著那張牙舞爪的血鬃狼,又停下了腳步。

  「算了,還是打死吧。」

  毛蛋兒突然箭步竄出,喉嚨里發出震耳欲聾的咆哮。

  李東陽一把抓住它的項圈,冷汗順著脊背滑進衣領。

  毛蛋兒能和熊瞎子搏上一搏,可是遇到這眾生平等的玩意兒,一槍可就能要了小命。

  「誰?!」柳哥猛地轉身,槍口掃過灌木叢。

  「是不是老虎啊!」另一個獵人慌亂後退,「柳哥,咱還是溜吧!」

  兩人交談間,李東陽已經舉著獵槍摸到了兩人身後。

  「不許動!把槍放下,不然我就開槍了!」

  另一個獵人一陣激靈,立即就把槍往地上一扔。

  可那被稱作柳哥的傢伙,卻一副有恃無恐的模樣。

  也沒有舉手,也沒丟槍,而是就這麼緩緩轉過身來。

  「兄弟你什麼意思?還想上來截胡?」

  他還沒徹底轉過身來,李東陽已經扣動扳機。

  砰的一聲,還未等李東陽抬腳,那被稱作柳哥的漢子,就軟了下去。

  李東陽上前就卸了那傢伙的槍:「毛蛋兒給我看著他們!」

  一聲令下,毛蛋就沖了上來。

  兩個爪子按在了柳哥的背上,同時齜牙低吼威脅著另外一人。

  李東陽開始給那血鬃狼放開夾子。

  剛才他本來的打算其實是先放一槍,然後再一腳踹翻這傢伙。

  結果沒曾想,槍剛響,那傢伙就不行了。

  還以為是個硬漢,卻不曾想是個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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