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75章
實時更新,請訪問𝐒𝐓𝐎𝟓𝟓.𝐂𝐎𝐌
薄莉回味著埃里克愕然的神色, 舒舒服服地洗了個澡。
不知道埃里克怎麼做到的,寓所雖然臨近湖邊,卻並不潮濕, 也不陰冷。
住進來兩天,薄莉的被子都是乾爽的。
不像紐奧良, 一到雨季,水霧像是能浸濕磚頭,滲到房間裡來。早上醒來,一摸被子,甚至能摸到面料里蓄積的雨珠。
洗完澡, 薄莉一邊擦拭濕發,一邊走向客廳。
埃里克坐在鋼琴前,頭微垂,看著黑白琴鍵, 不知道在想什麼。
他似乎也洗了個澡,白色襯衫因水漬而緊貼在側腹上, 領口微敞,肌肉間的深溝和青筋若隱若現。
察覺到她的目光後,他下意識側過頭去, 不讓她看到殘缺的那半邊臉龐。
薄莉特別喜歡他這副樣子。
他每次避開她的目光, 她都想過去親親他。
在這方面,她一向十分主動,想到什麼就做什麼, 馬上走過去, 親了一口他殘缺的那半邊臉龐。
「在想什麼呢?」她摟住他的脖頸, 低聲問道。
被她親了以後,他的耳根、臉龐和胸肌微微充血, 顯出幾分滾燙的淡紅色。
薄莉眨了一下眼睫毛,正要再親一下他的脖頸。
他突然伸手,扣住她的下巴:「為什麼之前不告訴我?」
薄莉知道他問的是什麼,卻故意裝傻:「告訴你什麼?」
「你會唱歌。」他說。
「我不是專業的,唱得不行,」她笑著說,「也就參加過幾次音樂劇夏令營——音樂劇有點兒像輕歌劇,對唱功要求不像歌劇那麼嚴格,體裁也比較自由。唔,你肯定知道黑人的銅管樂,歌劇不可能出現銅管樂,但在音樂劇里,什麼體裁的歌曲都有可能出現。」
他盯著她,緩緩開口:「比如?」
薄莉莫名有些害羞。
她雖然不愛社交,但其實從不畏懼在人前表演。除了第一次演出比較緊張以外,大多數時候,她都自然且放鬆。
表演對她來說,既是工作,也是逃避現實的方式。
只有在表演時,她才不必做自己。
但遇到埃里克以後,她越來越熱衷於做自己,正視自己的缺陷和欲望……甚至包括大多數人避而不談的虛榮心。
她很喜歡現在的自己,再也沒有生出過不做自己的想法。
可是,一想到在埃里克的面前表演,她還是有些忐忑。
他對音樂的要求高得可怕,不會在聽見她的歌聲以後,對她大失所望吧?
薄莉太清楚自己的斤兩,她要是個唱歌天才,也不至於跑龍套這麼多年。
「先說好,」她開口,聲音竟有幾分緊張的輕顫,「不管我唱成什麼樣,你都不能批評我。」
埃里克沉默片刻:「我不會批評你。」
薄莉忽然想到一首歌,歌詞很適合逗弄他。
想到這裡,她眨了眨眼睛:「那你為我伴奏吧。」
埃里克點了點頭。
他沒有問她要樂譜,也沒有讓她先哼一段主旋律,應該是準備即興為她伴奏。
見鬼了,他怎麼知道她最喜歡他即興創作的樣子?
薄莉閉上眼睛,深深吸氣,再睜開眼時,目光已帶上一絲甜膩的狡黠:「……有時我對,有時我錯,但他並不在乎……」
這首歌曲,出自著名音樂劇《芝加哥》。⑴
女主殺死情人後,試圖讓丈夫作偽證,為自己頂罪。
前半段,女主自以為逃過一劫,陶醉於丈夫盲目的愛意,每一句歌詞都帶著甜美的鼻音。
誰知,丈夫過於愚鈍,不懂變通,居然當著警察的面,把她的罪行全盤托出。
女主頓時怒不可遏,歌聲也變得歇斯底里起來。
不知道埃里克即興伴奏的時候,能不能反應過來。
「有時我低落,有時我高昂……」薄莉歪頭看向埃里克,「但他總是跟隨,像只垂頭喪氣的小狗……」
僅僅聽了兩段歌詞,他就捕捉到了適合伴奏的旋律,左手迅速跟上幾個滑稽、輕盈的音符。
薄莉微微挑眉,順勢坐在他的膝上,親了一口他的臉頰,繼續唱道:
「即便全世界詆毀我的名聲,他也會站在我這邊……承擔罵名……」
這一回,他明顯停頓了一秒鐘,但還是跟上了她的節奏。
唱到這裡,丈夫忽然發現女主是因為出軌殺人,捅破了她近乎完美的詭計。
如果是在舞台上表演,丈夫會有一段憤怒的念白,但因為是她一個人表演,情緒變化顯得有些莫名其妙。
只見下一刻,她一把推開他,假裝被背叛的憤怒:
「……真受不了這蠢貨,要是他們絞死我,我會知道是誰拿著繩子——就是我那沒用、糟糕的、愚蠢的丈夫!」
這一變化簡直毫無徵兆,跟前半段的柔美甜膩形成鮮明對比。
埃里克卻沒有任何停頓地跟上了伴奏,每一個音符都跟她的歌聲契合,配合得近乎天衣無縫。
直到伴奏結束,薄莉才反應過來——他居然會彈爵士樂風格的曲子。
也是,他走過那麼多地方,肯定聽過黑人的藍調和銅管樂。
此時此刻,她已完全忘記害羞的情緒,非常好奇他會如何評價她的歌聲:「怎麼樣?」
埃里克卻搖了搖頭。
薄莉震驚:「……有那麼差嗎?」
「不是。」他似乎有些難以啟齒,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將她扯到膝蓋上,把頭埋在她的頸側,深呼吸片刻,才繼續說,「是我聽不出好壞。」
薄莉早已做好被他批評的準備,聽見這話,有些驚訝:「為什麼?」
埃里克的聲音很低,呼吸拂過她的鎖骨:「……不知道。」
只要一想到這是她的歌聲,他就完全無法做出客觀的評價。
理性上,他可以聽出她嗓音的瑕疵——可能因為太久沒有唱歌,她的氣息算不上均勻,歌喉略顯沙啞,吐字也不夠純淨飽滿。
然而,她每一個字,都讓他頭皮發麻,神魂顛倒。
幸好,他對音樂的掌控已經融入本能,即使大腦一片空白,手指也能根據聽到的旋律進行伴奏。
不然差點鬧出笑話。
薄莉稍稍一想,就想出了答案。
她心臟一陣甜漲,忍不住捧起他的臉龐,看向他的眼睛,驚訝地說:「你這麼喜歡我嗎……」
看清楚他臉龐的那一刻,她呼吸一滯。
他眼中的金色濃烈得嚇人,那是興奮到極點的表現,臉也紅透了,連眼眶都有些充血發紅。
她的歌聲,居然讓他的反應……這麼大。
要知道,他可是舉世罕見的音樂大師。
至少在這個世界,沒人比得過他在音樂上的造詣。
然而,他卻被她不完美的歌聲,迷得五迷三道,仿佛著了魔一般。
薄莉感到不可思議的同時,覺得……受用極了。
她喜歡他為她著迷的樣子。
幾乎是立刻,她腦中就冒出一些露骨的歌曲。
現代社會,最不缺的就是這種流行歌曲。
「既然你這麼喜歡,」她眨著眼睫毛,朝他湊近了一些,「那我再給你唱幾首,好不好?」
埃里克閉上眼睛,牽起她的手,埋首於她的掌心,緩慢而沉重地呼出一口氣,似乎已經放棄抵抗。
薄莉卻擡起他的下巴,一定要他擡眼看她。
她一直比較喜歡聽一些旋律黏稠、節奏感強的R&B,用來逗弄他,再合適不過了。
按理說,以他的審美標準,即使能欣賞現代的流行樂,反應也不該這樣激烈才對。
誰知,他的抵抗力比她想像的還要薄弱。
不到幾秒鐘,耳根就充血發紅,頸側青筋鼓脹,喉結重重滾動了好幾下。
薄莉太喜歡他這副模樣,正要繼續唱下去,他突然伸手掐住她的下顎,盯著她的眼睛,猛地把她往後一推。
「轟」的一聲,薄莉的後背壓到了琴鍵,不自覺坐在琴鍵上。
琴音整齊嗡鳴。
明明她位於上方,在俯視他,但不知為什麼,他看向她的目光更危險,更居高臨下。
埃里克目不轉睛地盯著她,眼眶不正常發紅,額上的青筋微微跳動,聲音卻冷靜至極:
「繼續唱。」
薄莉咽了一口唾液,喉嚨乾澀,勉強繼續剛才的歌聲。
與此同時,埃里克伸出指骨分明的手,在黑白琴鍵上,輕而易舉地復現了她剛剛唱過的旋律。
彈鋼琴,最重要的就是手指,每一根手指的力量都必須穩固而均勻,手腕也必須靈活有力。
演奏時,手腕不可忽上忽下,手指也不能出現有的手指輕、有的手指重的情況。
所以,想要精通鋼琴的演奏,必須學會控制手指的力量。
只有這樣,才能控制鋼琴的音色變化。
是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觸鍵的指法不同,鋼琴的音色也會發生極為豐富的變化。
薄莉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可以發出這樣層次分明的聲音,與鋼琴的轟鳴形成奇特的合奏。
不知是否她剛才玩鬧太過,他看向她的眼神也隱隱有些失控。
當鋼琴發出激烈嗡響時,他居然微微往前躬身,一邊繼續彈奏,一邊扳過她的下巴,盯著她略顯迷濛的眼睛,說道:
「我不喜歡你最開始唱的那首歌。」
薄莉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嗯?」
這種時刻,他居然開始細緻入微地跟她分析劇情,低聲告訴她,如果她是女主角,他是丈夫,即使她出軌,他也不會當著警察的面,揭穿她的詭計,而是把所有知情者殺死,與她共謀。
全是假話。
看似平靜縝密的分析,實際上,隨著他的話音,手背上的筋脈逐漸暴起,鋼琴的嗡響也越發激烈失控。
樂聲過分狂熱,薄莉的頭腦也不住嗡鳴,好似與琴音互相應和。
好半天,這一曲終於結束。
然而不到兩秒鐘,琴鍵又發出一陣嗡鳴,下一曲緊隨而至。
薄莉從未如此深刻了解演奏家的素養——他雖然不能分辨她歌聲的好壞,卻對每個音量的強弱,都有著極為嚴苛的要求。若是一個音符過於高亢,他會以一種近乎恐怖的耐心,不厭其煩地反覆試探,直到音色完全符合他的標準。
彈奏結束時,薄莉甚至記不清一共彈了多少曲子,只記得他幾乎把所有演奏方式都示範了一遍——無論是重力撞擊的斷奏,還是細緻漫長的連奏。
薄莉想起小時候練琴時,也是這樣一遍一遍練習連奏,這種演奏方式看似簡單,實則要求手指儘可能貼在琴鍵上,那種微妙的研磨感,真的讓人發瘋。⑵
她早該想起,積攢三年的技巧與經驗盡數爆發,是多麼可怕。
總之,這段時間,她不想再唱歌或彈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