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哥不賣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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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志強回過頭看著王亞欣,也看到王亞欣眼神里的厭惡,聽出王亞欣話里的弦外之意。淡淡地說道:「我不是想要錢,而是需要錢。請不要用你們有錢人的價值觀來衡量我們這些窮苦大眾。我就算再沒錢,我也不偷不搶,我賺的錢也是憑自己的勞動得來的。你放心,如果不幫你做事,你的這些錢,我一分錢都不會要。現在你錢也給了,你總要告訴我你讓我去幹什麼了吧?」。

  「等到了你自然就知道了,另外,再給你立個規矩,不該問的不要多問,要告訴你的,我自然都會告訴你,我不喜歡話多的人,你只需要按照我說的做就行了,其它的事情與你無關。」王亞欣冷冷地說著。

  方志強皺了皺眉頭,最後嘀咕了一句:「看在錢的面子上,這次就忍你了」。

  「這裡有一份合同,你看過之後如果沒什麼問題,就把字給簽了。」王亞欣又拿出兩份早就準備好的合同丟在方志強身上,另外還拿了一支筆。

  「還簽合同?這么正式?」

  「你以為我開玩笑的?」王亞欣有些微怒。

  「我靠,合同還這麼長。」方志強看著這份四五張紙的合同頭都大了。

  「我給你說一下吧,估計你也看不懂。甲方也就是你,乙方也就是我。我僱傭你為我工作,工作內容不限,乙方保證所有的工作都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不違法、不違背道德。工作時間不確定,但是絕對不會超過勞動法的規定工作時間。薪酬每月一萬,以後視情況可以提高。甲方必須保證按照乙方的指示進行工作,做到隨叫隨到,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而且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大致也就是這些了,其餘的都是廢話。」王亞欣一邊開車一邊說著。

  「行了,我簽了吧!」方志強聽的頭大,拿過筆刷刷的就把自己的名字給簽了。

  王亞欣把合同放到了自己的包里,隨後又說道:「對了,還有一點忘了告訴你了,合同上明文規定,如果你沒有達到我的要求,我可以隨時終止與你的勞務關係,並且,追究你十倍以上的賠償。」

  「我靠,你大爺的,你這是坑我啊。十倍?十倍是多少?」方志強瞪大了眼睛,連忙翻看自己手裡這份屬於自己的合同。

  「月薪一萬,十倍是多少你自己不會算嗎?」

  「十萬?」方志強再次瞪大了眼睛,隨後又問道:「那什麼叫做沒有達到你的要求?」

  「上面不是說了嗎?甲方必須保證按照乙方的指示進行工作,做到隨叫隨到,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的情況,而且工作必須認真、負責。你沒有做到這些就是違約啊!」王亞欣淡然說著。

  「你妹啊,你坑老子對不對?」方志強有種被人騙了的感覺。

  「還有一條我忘了說了,怒罵、詆毀乙方,以及在工作期間說髒話都視為違約。這一次原諒你,希望不要出現第二次。」王亞欣接著說著。

  「這也有?」方志強連忙再次翻看著合同,果然在上面真的有這麼一條,上面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大姐,我怎麼有上了賊船的感覺?」

  「我姓王,以後叫我王總。既然是勞務合同,我給你佣金,你當然得按照我的要求來做事,這是正常的平等的僱傭關係,我有給你支付佣金的責任,你也有按照我的要求工作的責任。我也說了,如果你乾的好,我會給你提高工資的。好了,合同也簽了,現在我們的僱傭關係正式確定,我希望你再仔細看看上面的條例,我是個嚴格按照合同辦事的人,你如果有違約的地方,我不會跟你客氣的,到時候怎麼賠償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靠!」方志強忍不住再次罵著。

  王亞欣轉過臉,冷冷地看著方志強。

  「靠別人是靠不住的,只能靠自己,對不對,是不是這個道理?」方志強連忙把這句話給圓了過來。心裡暗自罵著:「媽的,整日玩鷹,今天卻被鷹給啄了眼睛。」

  「到了,下車。」王亞欣把車停到一個大商場的地下停車場裡對方志強說著。

  「在這裡上班?你公司在這?」方志強好奇地問著。

  「你哪那麼多廢話,跟你說了,不該你問的不要問,該告訴你的我自然會告訴你。」王亞欣說著,然後徑直往電梯裡走去。

  「媽的,這個女的誰要是娶了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了。」方志強暗自嘀咕著。

  方志強跟著王亞欣走進電梯直接上了樓進了商場,只見王亞欣左轉右轉,直接來到一家標著英文名的專賣店裡面。看到這方志強挺奇怪的,因為這是一家男裝店,賣的也都是西裝啊什麼的。

  只見王亞欣走進去,用手不停地指著身邊的衣服,對導購小姐說道:「這一件、這一件、這一件……」前前後後導購員手裡拿了起碼十來件衣服,當然,包括衣服褲子以及裡面的襯衫啊領帶啊什麼的。

  「你給他配吧,讓他進去試。」王亞欣說完之後指著方志強說著,然後就坐在了店裡的沙發上。

  「我試?」方志強瞪大了眼睛。

  「對啊,給你買衣服難道要我去試嗎?」王亞欣理所當然里回答著。

  「不是,為什麼要給我買衣服?」方志強覺得莫名其妙。

  「這麼看著我幹嘛?你放心,我付錢,不用你自己掏錢。」

  「這不是誰掏錢的問題,而是,你為什麼要給我買衣服?為什麼無緣無故要給我買衣服,你不說清楚我是不會去試的。」

  王亞欣再次皺起了眉頭,隨後說道:「這是工作。」

  「工作與給我買衣服有半毛錢關係嗎?」

  「我說有關係那就有關係,你去不去試?不去試就把一萬塊錢給我。」

  「給你就給你。」

  「另外,準備好十萬塊,咱們法院見。」

  「你……」

  「你什麼你,付不起十萬塊違約金就趕緊去試衣服,給你買個衣服你還有脾氣了。快點!」王亞欣沒好氣地說著。

  「先生,試衣間在這邊,請這邊請。」導購員搞不清楚這對男女到底是怎麼回事,不過還是熱情地對方志強說著。

  方志強最後只能無奈地拿著一堆衣服走進了試衣間,跟著這個王亞欣,給他的感覺就是自己時刻都被這個女人強姦著,強姦著他的靈魂。

  方志強一邊脫著衣服一邊拿起一件衣服的標籤看著,看了一眼就瞪大了眼睛,乖乖,三萬多,隨後又拿起一件,兩萬多,把所有標籤都拿出來看,就沒有一件低於一萬的。方志強把這些衣服都小心翼翼地拿著,就像供神一樣,穿的時候都不敢用力,生怕一個不好把衣服給弄壞了,要是真弄壞了,他可賠不起啊,只能去賣腎了。

  方志強從裡到外都給換了一身,穿上皮鞋走了出來。

  當王亞欣見到方志強走出來的那一剎那立即瞪大了眼睛。都說人靠衣裝馬靠鞍。此刻的方志強與換衣服之前的方志強幾乎就不是同一個人,如果說之前的方志強最多就是一個絲的話,那麼此刻的方志強一下子就變身為高富帥了。之前的王亞欣一直沒覺得方志強怎麼樣,只是現在被這麼高檔的衣服一穿,忽然發現,其實方志強還是挺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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