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3章 從頭到尾都在搗亂


  第603章 從頭到尾都在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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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宗憲伸出手,「小林,今天的事,要謝謝你!」

  林思成連忙握住:「張先生,你言重!」

  「稍後我讓遠帆去辦,最遲下午,代理費就能到帳!」

  林思成有些不好意思:如果只說現在,雙方才剛認識,這錢他賺的天經地義。

  但如果論起上一世的關係,別說六千萬,他敢要一毛,張遠帆能咬死他。

  但形勢比人強,現在已被逼到了懸崖邊上。也就老爹老娘和爺爺沒什麼錢,不然他早開口了————

  張宗憲嘆了口氣:「如果我知道你的情況,就會把底價定高一點————可惜!

  「」

  底價高一點,周志林的成交價就能高一點,林思成和邦翰司打官司,就能多索賠一點。

  同時,他也能名正言順的給林思成多付一點代理費。

  林思成笑了笑:「張先生,已經夠多了!」

  「我會在京城待幾天,拜訪幾位朋友,你哪天有時間,給遠帆打電話,讓我看看你的藏品————」

  「好的張先生!」

  「行,那今天就到這裡!」

  一群人站了起來,把張宗憲送到了門口。

  張漢濤和中年男子陪著張宗憲進了電梯,張遠帆和張遠橋回來收拾筆記本。

  林思成和田如龍也過來幫忙。

  收拾完,幾個人往外走,張遠橋一臉佩服:「林總,今天長見識了!」

  「張總言重!」

  「這是我名片,你以後來香港,一定打我電話。哦對,遠帆,你電話給林總留了沒有?」

  早留了,拍賣會那天就留過了,只不過誰都沒打過。

  「哥,留過了!」

  「以後,大陸這邊的業務由遠帆負責,林總如果要幫忙,你儘管給遠帆打電話!」

  「好的張總!」

  三個年輕人落在最後面,一邊走一邊聊。

  前面,盛國安和田如龍時不時的對個眼神。

  林思成和張遠帆第一次見面的那一幕,他們可沒忘掉:那是他們第一次見林思成走神。

  雖然一縱即逝,但那一剎那,林思成眼中的情緒濃得像是要溢出來一樣。

  至於張遠帆,更不用說:第一天,她只是偶爾走神,也就走了個六七八次。

  只要不和林思成對視,人基本還是清醒的。

  但今天,兩人的眼神沒有任何接觸,但張遠帆卻全程走神,眼睛就沒從林思成的臉上離開過。

  但反過來再說:換個人也一樣。

  遇到驚才絕艷,風華絕代的英才,誰都會驚嘆,誰不會多看兩眼?

  這與年齡、性別無關,包括他倆也一樣。

  正因為優秀,林思成更有分寸————

  到了電梯口,雙方道別。

  臨分別時,張遠橋說是晚上他做東,林思成沒有拒絕。

  只是動了動嘴,就賺了人家六千萬,怎麼也得鄭重的感謝一下。

  張遠帆和張遠橋上樓,林思成、盛國安和田如龍下樓。

  兄妹倆剛出電梯,又碰到了張宗憲。

  父子二人沒有進房間,而是在電梯口等兄妹倆。

  「人走了?」

  「是的爺爺,我約了林思成,晚上一起吃飯!」

  「對,年輕人多交流交流!」

  說著話,幾個人往房間走,進去後,張遠橋迫不及待的打開電腦,調出朱子手稿的照片。

  沒了外人,說話也就沒了顧忌,他指著有「元晦」兩個字的那一張:「爺爺,二叔,邦翰司怎麼也是國際大行,竟然不知道朱熹的表字是元晦」?」

  確實挺不可思議,但並非沒有發生過。

  張宗憲想了想:「知不知道乾隆的叢雲閣?」

  張元橋想了好一會:「好像是乾隆設在養心殿的書齋?」

  「對!」張宗憲點點頭,「去年,林思成大學還沒畢業,在西冷印社的奧運專場拍賣會上拍了一方乾隆的纏絲瑪瑙叢雲章,只花了幾萬塊————」

  西冷印社、京城奧運專場、乾隆印璽,而且是纏絲瑪瑙?

  幾萬塊,還不如直接撿————

  張遠橋愣了好半天:「所有競拍人的眼全瞎了?」

  張宗憲瞪了他一眼:「當時,盛國安和田如龍也在場!」

  張遠橋張著嘴,見了鬼一樣:這個過程得有多離譜,才讓林思成撿了這麼大的漏?

  張宗憲笑了笑:「你以後見的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存在即合理。

  有些事情雖然離奇,但並不代表你沒聽過,它就沒發生過——

  對面是落地窗,風拂動著紗簾,發出「沙沙」的輕響。

  寬大的茶几上堆滿了資料:照片、圖冊、合同,以及錄像。

  林頤和一位男律師仔細的查閱,時而說一句,時而指一下。

  四個助理筆下不停,詳細記錄。

  旁邊還有幾位:邦翰司的負責人,手稿委託人,以及拍賣行的法務。

  差不多快有半個小時,所有的資料整理完畢,助手遞過文件夾。

  ——

  林頤大略的看了一遍,露出一絲得體的笑容:「郎先生,金太太,馮總,三位可以放心,勝訴的概率很大!」

  律師的神態很輕鬆,語氣中充滿自信,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負責人,還是兩位委託人,並不覺得意外。

  因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協議,以及約束條款都是由國際、國內專業律師團隊制定,更經過專業的法律人士審核。

  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補丁,都有相應的免責聲明。說直白點:這是一樁必贏的官司。

  拍賣行的目的很簡單:把東西拍出去,把佣金賺到手。

  委託人的目的更簡單:把東西拍出去,把熱度炒起來,為下一次的拍賣做準備。

  那如果競拍人悔拍怎麼辦?

  那就起訴,除了本該賺到手的佣金,拍賣行還能多賺一點兒。

  委託人也一樣:中國是講法律,講契約的地方,不是你說不要了,就可以不要的。

  你拍到多少落的槌,一分都不能少,還得額外賠償我一部分損失。

  但如果競拍人只是受人委託,只是代拍,並不具備相應的經濟實力,沒錢賠怎麼辦?

  同樣沒關係:因為東西還在,競拍人因為失信而造成拍賣行和委託人產生損失,繼而由法律判決賠償的錢不會憑空消失。

  等於什麼都沒損失,白賺了一筆。能賠最好,賠不起也沒太大的關係。

  反而會帶來無窮的好處:只要宣傳及時,等官司打完,這份手稿的熱度會翻著跟頭的往上竄。等下次再上拍,會造成一加一大於二的宣傳效果。

  等於全是好處,沒有壞處,所以不論是拍賣行還是委託人,都很滿意。

  律所更滿意:畢竟上億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而引起經濟糾紛,導致訴訟的更是等於零。

  關鍵的是,沒有任何敗訴的風險,等於既賺了代理費,又擴大了律師所的名氣。

  三全其美,皆大歡喜。

  負責人和委託人站了起來,不約而同的伸出了手:「謝謝林律師!」

  林頤矜持地笑了笑:「三位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

  三方客氣的握了握手,委託人訂了餐廳,說是小小的慶祝一下。

  一時歡聲笑語,氣氛說不出的輕鬆。

  突然,「噹噹」的兩聲,「你好先生,酒店前台!」

  隨著一個女人的聲音,「鳴」的一下,門鎖被打開。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級連鎖酒店,這麼不專業?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應,更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人,你就開門?

  萬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較隱私的事情怎麼辦?

  正詫異著,「吧嗒」一聲,門被推開。

  開門的服務員往後一閃,門外站著兩個警察。

  一男一女,兩人進了房間,同時取出證件:「你好,我們是HD區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馮萊恩?」

  負責人愣了一下:「我是?」

  「這是傳喚證!」民警亮出一份文件,「有些情況需要了解,麻煩跟我們去一趟派出所。」

  警察傳喚,自己做什麼了?

  昨晚上招嫖被舉報了?

  正驚疑不定,林頤往前一步,橫在中間:「對不起,我的當事人是外賓,你無權帶走他。我是林頤律師,有什麼問題,你可以向我詢問!」

  男警察愣了愣,露出一絲玩味的笑:這股味兒太正了。

  「香港律師?」

  林頤點點頭:「對!」

  「學過法律沒有?」

  當律師被人問「學過法沒有」,和問她「能不能聽懂人話」是一個意思————

  林頤的眼中閃過一絲怒色:「當然!」

  男警察板起了臉,聲音冷了下來:「林律師,你既然學過法律,知不知道什麼是傳喚?」

  林頤愣了愣,隨即「騰」的一下,臉紅到了脖子根。

  所謂的傳喚證,即拘傳令,指對於暫時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嫌疑人,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

  無關乎國籍,無關乎人種。說直白:公安懷疑你犯了法,才會出具傳喚證。

  林熙倒好,和警察扯什麼外賓不外賓————怎麼,外賓是你爹,犯了法不用負責,甚至是不能調查?

  警察伸手一指:「不要妨礙我執行公務!」

  林頤又羞又氣,咬了咬牙,但還是退到了旁邊。

  男警察看了看那對夫婦:「郎慶祥,金玉珍?」

  兩人對視了一眼:「是我們!」

  「麻煩配合!」

  說著,警察又拿出兩張傳喚證。

  看著三張傳喚證,幾個人反應了過來。

  如果只傳喚馮萊恩,那大概率是幹了壞事:昨晚上他去三里屯,帶了兩個女的回來,一晚上就沒消停。

  但還傳喚了郎慶祥和金玉珍,那就只有一個可能:因為那份手稿。

  林頤又往前一步,剛要說什麼,警察擺了擺:「有什麼話,到所里說!放心,程序一樣都少不了,肯定會告訴你們傳喚的原因,以及依據————」

  幾人對視了一眼,林頤笑了一聲:「去!」

  傳喚證具有強制性質,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所以,必須要配合。

  但林頤並不覺得,這三位有什麼被傳喚的必要。

  再者,這三位都是外籍人士,傳喚證並不是那麼好批的。但現在,傳喚證不但批了下來,公安甚至上門傳喚,就挺蹊曉。

  林頤懷疑,是不是有人用了規則外的手段?

  如果真是這樣,最後卻沒查出什麼,人可不是那麼好放的。

  林頤一笑,三人心裡便有了數,表情古怪至極。

  既有些詫異,也有些懷疑,更有些奸計得逞的得意。

  站在他們的角度,嫌疑最大的只有周志林和李承楷,兩人買不起也賠不起,只能惡人先告狀。

  但他們沒有這個實力,如果他們報案,警方壓根不會立案,因為這是經濟糾紛。

  所以,會不會是有人在背後給他們撐腰?比如,張宗憲————

  但不管有沒有都無所謂,甚至於對他們而言,這是好事:正常的商業行為,卻違規使用了行政力量干預,不論在哪國,這都是醜聞,更是大新聞。

  等於為那份手稿的熱度又添了一把火————

  幾人不停的對著眼神,表情肉眼可見的輕鬆。

  警察懶得理會,擺了擺手:「幾位,麻煩配合!」

  三人笑了笑,出了房間。

  林頤跟在最後面,站在門口。看到警察帶著人進了電梯,她連忙拿出手機:「主任,警察把當事人帶走了————三位全帶走了,強制傳喚!」

  「你放心,我能處理好————對,我會聯繫使館,並聯繫媒體————」

  「好的,我明白————」

  掛了電話,林頤冷哼了一聲:笑我不懂法律?

  那我讓你看看,到底是誰不懂法律?

  派出所就在酒店的邊上,兩站路。

  林頤到的時候,林思成也到了,兩撥人被請到了會議室里。

  兩個女人隔空相望,誰也不認識誰,但都聞到了對方身上那一絲同類的氣息————

  O

  然後,氣氛越來越沉寂,且透出幾絲詭異。

  好久之後,譚箏先伸出了手:「譚箏,方合!」

  林頤撇了撇嘴角,站了起來:「林頤,富而德!」

  都是業內聞名的大所,一個在上海,一個在香港。

  重點在於:律師界也存在鄙視鏈,而且很嚴重,林頤恰好是站在高位的那一方。

  她勾勾嘴角:「譚律師,你們走後門了吧?」

  譚箏不置可否:「難得,林律師竟然也懂這麼接地氣的詞?」

  「我不做,不代表我不懂!」林頤看了看坐在她旁邊的林思成,「這位是譚律師的當事人吧,那他又代表誰?」

  「林律師,法院已經立案,你難道不做訴前準備?」譚箏笑了笑,「再是有把握,合同文件、競拍錄像總得看一看吧?」

  林頤愣了一下:她當然看了,警察敲門前的一刻都還在看。

  但這和突然冒出來一個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的報案,莫名其妙的把她的三位當事人傳喚到派出所有什麼關係?

  狐疑間,她看了看林思成。

  第一印象:好年輕?

  第二印象:咦,他竟然在睡覺?

  突然,腦海中閃過一段畫面:李承楷舉牌,拍賣師報價,然後叫價。

  叫價兩次後,民生基金的競拍人舉牌,拍賣師再次叫價。

  但不知道為什麼,不管是哪一位競拍人,每次舉完牌之後,都會看一看一位坐在會場靠後,好像睡著了的年輕人。

  如此反覆,突然,年輕人睜開眼睛,拿起號牌:「加價一千萬————」

  林頤想了起來:這是那位叫價到一億六千萬的三十九號競拍人。

  竟然是他報的案?

  但他憑什麼報案?

  正狐疑著,「吱呀」的一聲,會議室的門被推開。

  先是兩位警察,然後是馮萊恩,再之後是郎慶祥和金玉珍。

  最後又進來兩位警察,關上了門。

  林思成睜開了眼睛,禮貌的笑了笑:「三位,又見面了。

  三人愣了一下,隨後,臉黑了下來。

  不僅僅是因為林思成搗亂式的抬價,也不僅僅是因為他以抬價的方式,變相的讓手稿少拍了幾千萬。

  而是因為他們已經猜到,導致張宗憲撤消委託,繼而導致周志林、李承楷悔拍的,十有八九就是林思成。

  他們不是亂猜,而是有依據的:

  競拍時,林思成全程和張宗憲的孫女坐在一起。

  競拍完之後,張宗憲第一時間趕到京城,見了周志林和李承楷。當時,林思成也在場。

  隨後,張宗憲就撤消了委託,周志林和李承楷就悔拍了。不是林思成在中間搗鬼,還能有誰?

  他們為什麼知道的這麼清楚?

  因為拍賣會場就在香格里拉,他們、周志林和李承楷,以及張宗憲一家,全都住在香格里拉。

  郎慶祥和金玉珍親眼看到,林思成陪著張宗憲一家在餐廳吃飯————

  郎慶祥冷著臉:「你來做什麼?」

  林思成笑了笑:「當然是受周志林與李承楷委託,代理《朱子手稿》的案件!」

  「你報的案?」

  「對!」

  郎慶祥猛的一頓。

  一瞬間,他想明白了所有的關節:林思成,就是在針對他。

  他讓張遠帆不參與競拍,然後又故意抬價,打亂拍賣師的節奏,導致手稿少拍了幾千萬。

  然後,他不知道用什麼手段蠱惑張宗憲撤消委託,又掇周志林和李承楷悔拍。

  最後,他又代理周志林和李承楷應訴,甚至於惡人先告狀,向警察報案:稱他們和邦翰司欺詐銷售。

  等於,從頭到尾都是他在搗亂,甚至現在都還在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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