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章 全完了


  第675章 全完了

  法庭上的氣氛格外的詭異。

  不論是法官、助理、法警、律師,還是旁聽席,無一不是目瞪口呆。

  突然,「嗡」的一下,細小的聲音匯成音浪,沖向了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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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挺簡單呀,印尼人怎麼會中招?」

  簡單嗎?

  仔細一想,好像確實不複雜:示敵以弱,暗度陳倉,請君入甕————都是老祖宗玩了幾千年的招,叫個上小學的孩童都會背。

  只能說印尼人鬼迷心竅,貪心不足蛇吞象。

  「你先別笑話印尼人,你先看看他身邊的那兩位大律:作為港島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律所,這麼老的套路,他們竟然沒有任何預防,沒有任何警惕,閉著眼睛就跳了進來?」

  「什麼叫閉著眼睛?他們是明明知道前面有坑,甚至明明看到坑裡豎著刀,但還是眼睜睜地跳了下來。」

  「這麼說誇張了吧?」

  「誇張?來,看看張遠橋的抗辯書:我方保證質押物完好無損,並妥善保管————問問兩位大律師,他們是不識字,還是睜眼瞎?」

  說誇張的那位無言以對,閉上了嘴。

  確實有點想不通,所以,在場的這些人才這麼震驚。

  給他們的感覺就像是明知道這個官司會輸,明知道會賠好多錢,印尼人卻自投羅網。

  兩位大律也一樣:他們明知道會淪為全島律師界的笑柄,還是本著給港人添一點笑料的奉獻精神,把這個案子接了下來。

  甚至於,對方已經提前把他們為什麼會輸的原因都寫得清清楚楚。

  印尼人和兩位大律師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如果知道,他們絕對會罵娘。

  知不知道什麼叫做首次突破,還未正式發表的世界前沿性技術?

  除了何友英,懂這個技術的只有和他合作的海洋仿生實驗室。也就等於這批瓷器只有他們能造得出來,世界上再找不出第二家。

  別說仿,把整套的技術給林思成,沒有一年半載的功夫,他抄都抄不出來。

  即便抄得出來,他能從哪裡知道釉面底下的蝕孔當中還藏了密碼?

  基於這個前提,不管張遠橋提交多少份抗辯書,信誓旦旦地證明質押瓷器完好無損,他們卻一直不信。

  也不是沒人提醒過,何友漢反覆強調,林思成會可能會仿造一批同樣的瓷器。何友英雖然堅定地認為不可能發生,但以防萬一,他們還是做了充足的調查和驗證,甚至於何友英帶了專家親自去了現場。

  該鑒的鑒了,該對比的也對比了,但什麼都能對得上:外觀一致,技術一致,工藝一致,包括

  腐蝕痕跡,甚至於藏在暗處的密碼全都沒有任何錯差。

  所以,你還讓他們怎麼防範,什麼警惕?

  想到這裡,印尼人咬著牙關盯著張遠橋,眼睛裡滲出了血絲。

  張遠橋猛鬆了一口氣:塵埃落定,萬事大吉。

  其實不管是他,還是旁聽席上的張漢濤,更或是在家裡等消息的爺爺都沒想到,這場官司會贏得這麼容易,這麼輕鬆。

  按照最初的計劃,他們其實是準備認栽的:無非就是兩個億,頂多也就是傷筋動骨,不至於一蹶不振。

  是張遠橋不甘心,抱著最後一絲希望給林思成打了電話。是林思成告訴他,並非完全沒有辦法破局。

  試一試而已,就算失敗了,也沒什麼損失。

  說直白點:給予騙子足夠的安全感,讓他覺得還能撈一把,讓他主動現身。

  只要印尼人敢露頭,別說他背後站的只是何氏兄弟,哪怕是特首,最後也只有一個結果:怎麼吃進去的,怎麼給我加倍地吐出來。

  張遠橋半信半疑,把林思成的話原封不動地轉告給爺爺和父親。當時,張漢濤說過這麼一句話:印尼人和何友英不是傻子,如何才能讓他們覺得沒有任何的風險,不但不會賠,甚至會大賺一筆?

  林思成說了八個字:破釜沉舟,釜底抽薪。

  說具體點:當著印尼人和何友英的面,把質押瓷器砸個稀巴爛。

  等於永元公司不但銷毀了印尼人質押贗品,合同詐騙的唯一證據,更違反合同,形成了根本性違約的事實。接下來,哪怕把何友英和印尼人換成一頭豬也知道怎麼做:起訴,賠償。

  計劃不複雜,執行起來也不難,難的是,如何能騙過印尼人和何友英,更能騙過專業的鑑定專家的眼睛,讓他們一致認定:張遠橋砸掉的這一批,就是當初質押的這一批?

  所以,最關鍵的還在於林思成。

  都知道很難,不然的話,何友英也不會有恃無恐地布這麼大一個局。所以剛開始的時候,都沒有抱太大的希望。包括張宗憲和張遠橋在內,都是本著林思成的那句話:試一試而已,就算失敗了,也沒有什麼損失。

  但結果出奇的好:林思成就像是導演,印尼人和何友英就像是演員,兩人照著劇本一步挨著一步,沒有走錯半步,直直地掉進了林思成提前為他們挖好的坑裡。

  所以,千謝萬謝,感謝林思成————

  張遠橋用力地呼了一口氣,又看了看律師。

  大律心領神會:乘勝追擊,痛打落水狗。

  他看著法官,清了清嗓子:「MyLord,原告方已對證物鑑定完畢,我要求質證————」

  「當~」法官敲了一下錘,「同意!」

  印尼人咬著牙:你同意個屁?

  就現在這個情況,質證就等於認輸。

  他猛地回過頭,求助般地看著身邊的大律。

  大律師何嘗不知道:只要進入交叉盤問,就必須承認這批物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同時也就代表著他們的訴訟請求被徹底推翻。

  甚至於,他連問都不知道怎麼問:難道質問證人,當初張宗憲換庫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通知印尼人?

  但印尼人只是質押人,這批瓷器的保管權在張宗憲的手裡,張宗憲沒有任何義務通知他。

  更或者是質問張遠橋:你明知道砸的是假瓷器,為什麼還要故意誘導馬拉威羅,讓他以為你砸的是質押物?

  他如果敢問,信不信法庭內的鬨笑聲能掀掉屋頂:不讓馬拉威羅相信砸掉的瓷器是質押物,他怎麼可能露頭?

  所以,官司肯定是輸定了,這個毋庸置疑。但絕不能輸得這麼難看,這麼丟人————

  看他不說話,馬拉威羅越發緊張,額頭上冒出了汗。

  他急中生智,壓低聲音:「許律,能不能休庭?」

  大律愣了一下,眼神就像是在看白痴:這是法庭,不是你家的廁所,你想開就開,想關就關——

  一看就知道他在想什麼,馬拉威羅連忙解釋:「先休庭,然後尋求庭外和解。」

  大律精神一振,但隨即又萎靡了下去。

  如果能庭外和解,當然最好不過:因為不需要法庭宣判,就等於這個官司誰都沒贏,也誰都沒輸。

  但是,你用什麼理由說服法官同意休庭?即便休庭,你需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讓對面同意庭外和解?

  大律努力地轉動著腦,眼神無意識地掃過對面,又掃過牆邊的囊匣。

  突然,他雙眼一亮,像是通了電的千瓦燈泡。同時,手也舉了起來:「MyLord,我申請休庭!

  」

  法官頓了一下,臉色肅然:這是明知被告提供的證據對他不利,直覺官司要輸,所以有意拖延?

  目的無非就是兩種:第一種,需要時間找新證據反駁,或是琢磨對策。第二種,主動聯繫被告,尋求庭外和解。

  但訴訟不是遊戲,不能對你有利時,你就乘勝追擊,對你不利時你就喊停?

  法官拿起了錘,「申請無效」四個字都到了嘴邊,原告大律急中生智:「MyLord,被告違反證據披露原則:這份證據屬於案件核心爭議的關鍵證據,被告沒有給我們充足的時間查閱,我們需要重新核查。」

  「我的當事人需要傳召獨立的專家、第三方檢測機構、以及尋找新的證人,調取第三方檔案,所以我申請休庭————」

  法官面無表情:「被告的抗辯書看了沒有?」

  大律的眼神躲了一下:「看過?」

  「因物證無法提前出庫,被告申請當庭驗證的申請文書看過沒有?」

  「看過!」

  「那為什麼當時不提出抗議?」

  大律低下了頭:誰他媽能想到,明明已經被運到京城,已經被砸了個稀巴爛的物證,竟然能重新出現在香港的法庭上?

  法官冷哼了一聲,又看了看表:「現在11點,允許你們在下午開庭前,傳召鑑定專家以及三方檢測機構,當庭鑑定————」

  原告大律鬆了半口氣,又喜又憂。

  喜的是,法官還是給了他們一次機會:可以在中午休息的空檔里補充證據,或是和被告協商,達成庭外和解。

  憂的是:僅僅兩到三個小時,他們能找到什麼證據?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即便把外星人請來,這批瓷器也變不成假的。

  由此,即便趁著這個機會和被告談判,對方也絕對會獅子大開口。

  正驚疑不定,法官又看著被告席:「被告有沒有需要當庭提交的證據、證物、補充證供?」

  本是例行詢問,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宣布暫時休庭,下午再審。

  但被告大律卻舉起了手:「有!」

  「MyLord,我方已提交的抗辯及反訴請求已經在抗辯書存檔,我方剛剛呈交的證物用於同時支撐兩項事項:第一,駁回原告的質押原訴:第二,證明我方反申索項下,原告虛假質押、欺詐性陳述,請求宣告質押無效及賠償損失————」

  「但因物證涉及到珍貴文物,無法提前出庫開箱,無法提前移交檢材,只能當庭驗證。所以,基於我方的反訴請求,我請求法庭指令:當庭勘驗細節,記錄被告虛假質押,合同詐騙的直接證據————」

  法官猛的一怔愣:他才想起來,被告提供的抗辯書中,還有反申索申請。

  其中也確實提到,因為不能提前驗證,只能在當庭勘驗被告「明知質押物為贗品,卻虛假質押,造成合同詐騙事實」的證據。

  但這個不能怪法官:當時所有人都以為,這是被告為了拖延,想尋求庭外和解的手段。

  他猶豫了一下,看著被告大律:「被告也需要召喚第三方專家、檢測機構?」

  「MyLord,不需要專家鑑證,更不需要專業的儀器,當庭就能勘驗。」說著,被告大律拿出一支鏡筒,「被告在瓷器釉面和瓷胎的夾層里留有暗記,用普通的高倍放大鏡就能看到————」

  聽到「暗記」兩個字,馬拉威羅和原告大律猛地一震,滿臉驚恐。

  他們怎麼知道有暗記?

  而且清楚地知道,藏在釉面和瓷胎的夾層里?

  原告大律臉色大變:「反對————我反對————」

  他梗著脖子,聲音極大,像是在吼一樣。

  法官皺著眉頭,臉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對方只是正常提出請求,要求法庭勘驗物證,你反對什麼?

  仔細再一想:怪不得剛才原告和律師驗證時,奇奇怪怪,且鬼鬼祟祟,原來,這批瓷器中有密碼。

  但他想不通:原告為什麼會留下這麼明顯,且這麼直接的不利於自己的證據,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轉著念頭,法官看了原告大律一眼:「理由?」

  原告大律張了張嘴,卻說不出話來。難道告訴法官:釉面的夾層里真的有暗記?

  他紅著眼睛盯著對面,狠狠地咬了一下牙關:「李律師,能不能高抬貴手?」

  李大律「呵」的一聲:這麼多年以來,兩幫王八蛋挖坑使絆子,下三濫的陰招不斷,怎麼就沒有想過,對我們高抬貴手?

  有幾次,律所差一點就倒閉,他差一點就進去吃牢飯。當時,這些王八蛋為什麼就沒有想過,放自己一馬?

  明知原告虛假質押,合同詐騙,還幫忙掩飾————姓許的,你等著被吊銷執照吧。

  只是瞟了一眼,李大律轉過頭,看著法官。

  「反對無效!」

  一瞬間,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骨頭,「騰」的一聲,許大律重重地跌落在椅子上。

  完了,這場官司輸定了。

  只要找出密碼,即便不能判定印尼人明知這批瓷器是贗品卻虛假質押,至少也會判定質押無效。

  等於這個兩億加利息,他不吐也得吐。

  許大律已經能夠想像到,到時候全港的律師界會如何地談論這場官司,會如何地嘲諷?

  想到這裡,他又用力地咬了咬:但還沒完,至少還沒有輸到底。

  至少不能讓姓李的得逞,不能讓他控告馬拉威羅「明明知情,卻虛假質押」的罪名成立。

  印尼人早就慌了神,心裡把何友英的祖宗十八代操上了天:你他媽不是說,絕對沒人能仿製嗎?

  現在,姓張的不但把你的瓷器仿製了出來,甚至連你的密碼都破解了?

  兩人又慌又急,助理法官和書記員下了庭。兩人配合,一個拿著超倍放大鏡觀察,一個記錄。

  藏得確實挺深,需要在特定的角度,才能找出特定的腐蝕痕跡。然後在特定的光照下,才能看到藏在蝕孔內的暗記。

  即便有張遠橋和李大律幫忙,兩人試了好多遍,才找出第一處暗記。

  當清晰的英文字母映入眼中,助理法官猛地瞪大了眼睛。

  他還以為自己看錯了,眼睛離開鏡孔,緩了只有三四秒,又貼了上去。

  又看了一遍,確認就是英文字母,他直起腰,把鏡筒遞給了書記員。

  書記員不明所以,把眼鏡貼了上去。但只是第一眼,他就愣住了:f、a、k、e,四個英文字母清晰無比,錯落在四個微小的蝕孔內。

  但誰家的古董上面會刻英文字母,總不能這批瓷器是歐洲產的?

  再算算時間,十世紀的歐洲正是中世紀時期,正是最為黑暗、最為野蠻的年代,別說瓷了,連陶都沒玩明白。

  但與之相比,古瓷上出現英文字母只是其次,關鍵是這四個字母組合在一起的英文單詞所代表的含義:fake,這難道不是假的、偽造的、贗品的意思?

  造假竟然都造的這麼囂張?

  確認無誤,書記員把證物遞給助理法官,接過筆和表格。

  兩人配合無間,每記錄一件,就會送上法庭交由法官閱覽。

  法官不動聲色,一直等助理法官和書記員勘察完。

  「當」的一聲,錘又落了下來:「請反申索(反訴)方陳述。」

  李大律站了起來:「法官,我還有證據要補充:請求法庭提供原告當庭供詞!」

  法官愣了一下:這是什麼請求?

  他當了二十多年的大法官,從來沒聽說過哪一樁官司在庭審當中,要求提供對方的當庭供詞的?

  但法官並沒有反駁,因為這個理由很正當。

  狐疑間,他翻著庭審記錄:「哪一段?」

  「原告與我的當事人質證的那一段。」李大律笑了笑,「原告說過一句:你們從哪來的仿生技術?」

  法官愣了一下,眼睛掃過庭審記錄,又直勾勾地釘在馬拉威羅的臉上。

  當時,兩人吵得正激烈,你來我往,唇槍舌劍。他光顧著吃瓜,還真沒留意這個細小的漏洞。

  別說他沒留意,原告律師同樣沒留意。霎時間,許大律渾身一震,臉色煞白如土。

  馬拉威羅捏著雙拳,嘴唇止不住地哆嗦,他恨不得給自己一耳光:為什麼要說這一句?

  根本不需要被告在出示什麼證據,就算訟神下凡,就算許大律長一百張嘴也說不清:

  一句「仿生技術」,等干馬拉威羅親口在法庭上承認:這批瓷器就是偽造的。

  完了,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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