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一雙靈巧的手(加更,感謝大家的月


  第100章 一雙靈巧的手(加更,感謝大家的月票支持!再次求月票!)

  午後的東鄉菜場因為雨水的滋潤少了一分燥熱,多了一絲涼爽和恬靜。

  吃了飯,陳家志和李秀回了屋裡,拿起還放在桌子上的書,書已經翻來覆去看了好多遍,都快成了催眠神器。

  李秀看著他的舉動,又想起來早上的一幕,隔壁打牌很吵,家志睡不著,但卻能看得進去書。

  「家志,要不你再回去讀書吧,以你的頭腦,考大學沒問題的。」

  陳家志拿手的書不由一愣:「為什麼突然這麼說?」

  李秀:「他們都說你可惜了,你還記得去年不,我們遇到了張博,他當時還勸你回去考學呢,他成績比你差,都考上了滬市的大學,說你只要好好讀,肯定能考上的。

  現在我們也存了不少錢了,等你讀了書出來,就不用在天天辛苦種地了。」

  s🎺to55.c💻om提供最快更新

  張博是陳家志的高中同學,家在他們隔壁村,考上了滬市交大。

  在他考上前,陳家志老丈人曾有想把李秀介紹給張博,不過李秀執拗選了陳家志,張博當時也一心讀書考學。

  前世陳家志有兩個娃了,張博遇到他兩,都還讓他去考學~

  因為陳家志成績一直比他好,唯一的弱點只有英語。

  陳家志看了看一臉認真的李秀,有心逗弄一下。

  「那你怎麼辦,帶個娃然後供我讀書?」

  「再說了,萬一我去大學讀書,見識了學校里的花花世界、窈窕淑女,轉過頭就不要你了呢?」

  說完,陳家志將書合上,夾在了自行車后座上,打算下次出去還給洪中,結果回頭就看到眼角帶淚的李秀。

  「咋了,秀?」

  李秀梨花帶雨:「你是不是一直嫌棄我沒文化,寫個字都寫不好,一看書就打瞌睡,坐個車還暈得死去活來……」

  「……」

  陳家志心裡給了自己一巴掌,他沒事逗李秀幹嘛。

  而且李秀是很傳統的女子。

  「天地良心,絕對沒有,我嫌棄你幹嘛,我珍惜還來不及呢,你懷著娃還出去幹活,我王八蛋才嫌棄你!」

  「別想那麼多了,我不會去讀書的,就好好種菜。」

  李秀:「種菜哪比得上坐辦公室舒服。」

  陳家志:「種地又怎麼了,你看這段時間我們一天賣菜的收入,很多人坐辦公室一個月都掙不到這麼多。

  再說了,生活本就是多樣性的,就像飯菜,有人喜歡酸,有人喜歡甜,有人喜歡咸,有人喜歡坐辦公室,而我就喜歡……」

  陳家志突然停了下來,他突然想到另一種說法。

  李秀眨了眨眼:「就喜歡種地啊?」

  猶豫了一下,陳家志最終還是決定豁出去一次:「不,我就喜歡你~」

  「啊?!」

  李秀也沒想到還有這個轉折,愣了會兒,眉眼才彎了又彎,笑得很好看。

  「你什麼時候學會這個了。」

  「哎呀,反正我不會去讀書,睡覺了,睡覺了,瞌睡來了。」

  陳家志腳趾頭早就抓緊了。

  敷衍兩句,一頭就睡在了床上。

  如果不是夏天,李秀估計他得把被子蓋在頭上,陳家志雖然臉皮厚,但如此直接露骨的表達愛意,簡直比太陽從西邊出來還稀奇。

  這就是情話嗎?

  她不自覺就哼起了甜蜜蜜~

  然後拿了小凳子就出門去間苗,天氣涼快,而地里的苗一批接一批,一直很趕。

  才走幾步,身後又多了兩條小跟班。

  聽到關門聲後,陳家志才睜開了眼,心理很奇妙。

  按後世的說法,他就是鋼鐵直男,用斧頭都掰不彎那種。

  不說花言巧語,連甜言蜜語都沒有。

  更別說彩禮和禮物了,仔細想一想,確實好像前世幾十年什麼東西都沒親手給她買過。

  得虧李秀是顏值黨。

  然而,雖然是李秀堅持要和他在一起的,但是不是也有點過分了。

  二十歲時,家裡一窮二白,人還懶;

  三十歲時,兩兒子都上了小學,起了新房子,勉強立了起來;

  四十歲時,在城裡買了三房一鋪了吧,李秀自己給自己買了個玉鐲子,被他嫌棄了幾句;

  四十五歲時,再買房要限購了,他和李秀才匆匆去領了結婚證,結束了二十多年的無證夫妻,李秀也才有了名下第一份資產;

  五十歲時,兒孫滿堂,大孫子都七歲了,李秀才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束花,是兒子買的,和他也沒關係。

  雖然嘴上說著買花不實用,浪費錢,但李秀卻每天換水,精心打理了一個多月~

  回想著過往的一生,

  不懂浪漫,不懂情調,掌控欲極強,地里和家裡都得聽他的,每天不是在種菜,就是在賣菜~

  他希望這輩子能更進一步,但也要更從容的欣賞路上的風景。

  …

  一覺醒來,打開門。

  天空依舊昏黃,暗沉沉的,估計還要下雨。

  陳家志瞭望了下自己的幾塊地,要麼青綠,要麼土黃,就是沒有黑色,遮陽網全部揭開著。

  等晾一會兒,晚上得全蓋上,可不敢僥倖。

  看了一圈,陳家志才找到了在5號地埋頭間苗的李秀。

  她頭就沒抬起來過,即使挪小板凳時,也是一隻手挪動,另一隻手還沒停下間苗。

  想著午睡前李秀的那些話,明顯是沒了自信。

  陳家志這兩月掙錢太快了,越來越快,給了她很大壓力,乃至可能有點驚慌了。

  戚永鋒和黃娟也在間苗,但間的是7號地。

  5號地歸敖德海管,但敖德海兩人管得地最多,最近出菜也多,有點忙不過來了,地里空地都還有好幾塊,這會兒也在忙著搭豇豆架子。

  陳家志也來到了5號菜心地,在李秀旁邊的畦溝蹲了下來,開始間苗。

  李秀注意到了他,有些稀奇,難得打趣道:「陳老闆也捨得彎腰來間苗了?」

  陳家志點了點頭,他一直不喜歡幹這活。

  「下雨其他活都幹不了,只能來間苗了,這苗子有些大了,不太好間啊。」

  李秀:「能不大嗎,6月7號播種的,你算算多久了?」

  陳家志誇張的說道:「哇,秀,你記這麼清楚的嗎,記憶不錯噢!」

  李秀:「……」

  表演有些浮誇。

  陳家志臉皮厚,當沒發生一樣,時不時就夸上幾句。

  過了一會兒,李秀又間完一畦溝的苗,從陳家志後面開始追。

  一畦面寬約5米,長約5米,每兩塊畦面之間都有一條畦溝,一廂地大概有數十個畦面。

  間苗時人就或蹲或坐在畦溝里,同時間兩塊畦面各一半的苗,另一個人依次類推。

  陳家志感覺說了沒幾句話,就發現李秀快和他齊平了。

  他打量了兩眼,李秀的一雙手如蝴蝶穿花一般精準的將多餘的苗扯掉。

  而他覺得苗子大了,一雙手如老年人一般,抖啊抖,拖拖拉拉,有時弱的苗沒扯掉,反而把健壯的苗給幹掉了,自己都揪心,一點也不乾淨利索~

  為了延遲被超過,陳家志開始專心間苗。

  然而,過了不到一分鐘,李秀又往前挪了下小板凳,陳家志還在原地不動。

  李秀納悶:「剛才說的那麼起勁,怎麼又突然不說話了呢?」

  陳家志:「你間苗太快了,我跟不上啊。」

  李秀:「哦,那我間寬一點,等你一下,你別不說話。」

  陳家志:「嗯吶,等我追上再說。」

  為了讓他追上,李秀把腿搭在了畦面中間,間得很寬。

  假如一塊畦面寬5米,她就間了有35米寬,給陳家志留了15米挽尊。

  陳家志看了看,下一塊畦面她也間了有1米以上寬。

  就這樣,陳家志才勉強追上了進度。

  這就是她巔峰時的手速嗎?

  哦,肚子裡還有個娃,還不是巔峰,媽耶,李秀年輕時的手這麼心靈手巧嗎?

  間完一條溝,李秀讓他到下一條溝,一邊寬5米,又一邊繼續寬15米。

  而李秀則是一邊寬1米,一邊繼續寬35米。

  兩人勉強保持了相同的進度。

  下午陳家志也沒其它工作安排,就一直專心間苗。

  中途兩人回去上廁所,陳家志也抽空去看了下敖德海四人的收菜情況。

  手工還是很穩。

  畢竟是算提成,而不是定時計件。

  現在收的是24播種的菜心,接下來就要到30和31了。

  能勉強接上。

  所以收菜任務依然沒變,還是260斤精品菜心,700斤普通菜心。

  收菜心和間苗其實一樣,也是一直重複相同的動作,有點無聊。

  陳家志也很久沒有這麼長時間的間苗,但有李秀陪著,感覺自己速度也好像還行。

  嘿,至少表面上沒有被拉開距離。

  夜幕緩緩籠罩菜田。

  兩人也趕在天黑前,搶完了這一塊有些晚點的菜心苗。

  被扯掉的菜心苗擺滿了廂邊小道,夜色下看不到盡頭。

  陳家志左扭扭腰,右扭扭腰,李秀說:「這菜心苗就這麼不要了有點可惜,要是餵幾隻雞就好了~」

  前世還真就餵了不少雞。

  每年不僅自己吃,還給親戚們送土雞~

  陳家志看著她:「現在人多,搭雞棚不方便,等以後搬地方再說吧。」

  李秀點點頭,下午聊天的時候,陳家志也和她聊了一些未來的打算,其中就包括換地的事。

  活動了一下,兩人開始在水溝里洗手。

  「靠,這手可真髒。」

  「髒就髒唄,我每天都要弄得髒兮兮。」

  間了一下午苗,一雙手不僅被菜的漿液染成了墨綠色,連指甲縫裡也有很多泥土。

  一時半會兒很難洗乾淨。

  得回去用肥皂慢慢洗。

  陳家志看著李秀那雙手指修長的手,笑道:「李秀,其實你也很厲害,你那雙手,這世上就沒幾個女人比你更靈巧的了。」

  李秀眉眼彎了彎:「有嗎?」

  「當然!」

  「你見過很多女人的手嗎?」

  「……」

  「沒有,但看你間苗就知道了,你說東鄉菜場有誰間苗比你更快?沒有吧!」

  陳家志握住了她的手,還很細滑:「我決定了,為了保護你這雙手,明天必須請到工人來間苗!」

  李秀:「那我這雙手拿來幹嘛?」

  陳家志有些饑渴,但又不好意思說,等劉秀弄明白了他的意思,用手在他腰間狠狠掐了一把,兩隻不知從哪兒鑽出來的狗崽子嚇得一溜煙跑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