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一路走,一路殺,一路血(1)


  第409章 一路走,一路殺,一路血(1)

  腳步聲漸漸地過來。

  便是宋言也察覺到了對方的存在,眸子中透出些微狐疑,這邊駐紮著軍隊,說實話,這年頭軍隊的名聲都算不得好。

  上層的蛀蟲貪墨大量錢糧,那下面的官兵就不得不想辦法籌集軍餉,糧草以自救。

  如何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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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是向百姓借。

  幾乎每一個州府的府兵,每一支邊軍,都有籌糧隊。

  所謂籌糧隊,便是假冒強盜,劫掠來往商賈,甚至是血洗村落。

  兵禍一詞,指的絕對不僅僅只是異族,異國。

  正是因為名聲糟糕,所以尋常百姓見著軍隊往往是如遇猛虎,面色狂變之間逃之夭夭,生怕一個不小心便被兵匪削了腦袋,劫了銀兩。

  像道士這般,遇到軍營居然還敢靠近的,絕無僅有。

  距離更近了一點,宋言便瞧得清晰,那人生著一張很容易給人親近感的胖臉,跟常人印象中得道高人仙風道骨的形象完全不同。雖身穿道袍,但那布料細膩綿密,一看便知價值不菲。手中拂塵,腰間玉佩,更是做工精巧,當的上是一件藝術品。

  洛天璇倒是沒有什麼擔心的,這道士實力雖然不錯可也只有九品,在宗師面前終究是掀不起多大風浪。

  「哈哈哈哈……」

  人還未至,笑聲先來。

  「天璇丫頭,好久不見,自長姐口中聽聞你肺癆已經治癒,舅舅我本還有些不信,現在看起來氣色的確是比之前好了不少。」聲音落下,人也已經到了跟前,視線從宋言身上掃過,很快便落在洛天璇身上。

  聲音溫潤。

  言語間也是頗為親密。

  宋言亦是眉頭一挑,舅舅?

  洛天璇的舅舅,那豈不是洛玉衡的兄弟?

  再看這一身道袍的打扮,莫非便是傳說中神龍見首不見尾,雖出身皇族,卻只知求仙問道的福王殿下?

  洛天璇也有些訝然,盯著面前的男子看了半響,似是逐漸和記憶中的形象重迭,這才福身一禮:「天璇見過舅舅。」洛天璇的語氣中多少帶著一些疏離,只是該有的禮儀倒也沒有落下:「還記得上次見面天璇只有九歲,還要多謝王叔尋來的人參,天璇那段時間倒是好過了不少。」

  九歲時,福王曾到洛家做客。

  帶的禮物便是一箱子老山參,都是有些年份的。

  說是洛天璇因著肺癆的緣故,身子骨孱弱,弄一點人參可補脾益肺。

  只不過人參雖是好東西,但對肺癆實在是沒什麼用處,咳血反倒是愈發嚴重了。最後這些人參是被洛天陽當蘿蔔給啃了。

  只是這福王畢竟是舅舅,人參又是價值昂貴的補品,倒也不好意思說的太過直白。洛天璇雖不擅和人交往,卻也不至於不通人情世故。

  福王便喜滋滋的:「有用就好,有用就好,也不枉本王當初一番辛苦,為了了尋這些老山參,本王可是在深山老林裡面呆了半年,蚊蟲毒蛇,虎豹豺狼都遇到了不少。」

  「不管怎樣,能恢復便好。」這樣說著,視線才轉移到宋言身上:「這便是你的相公嗎?」

  宋言也起了身,行了一禮:「見過福王殿下。」

  福王上下打量了一番:「倒是個俊俏的小伙兒,配得上我家丫頭,行了,本王行事向來不拘禮法,用不著這麼多繁文縟節。」

  宋言笑笑,並未言語。

  眼前這福王,雖然看起來隨性大氣,不拘小節,可宋言還不至於單純到真以為這就是這樣一個人。畢竟,洛彩衣被綁架的事才過去沒多長時間,而幕後指使之人,很有可能便是福王的王妃孔念寒。至於這件事,究竟是孔念寒個人私自行動,亦或是在福王授意之下,那便不得而知。

  這般身居高位者,你看到的只會是他想給你看到的一面。

  恰在這時有幾個巡邏的士兵正向著這邊走來,一人懷裡抱著乾柴,一人抓著兩個火把,一人手裡還提著一隻松雞,一隻灰兔。

  「侯爺。」那幾個兵卒看起來喜滋滋的,一人揚了揚手裡的松雞,已經洗剝乾淨,祛除了內臟:「巡邏的時候弄到的,侯爺晚上沒怎麼吃東西,要不要墊墊肚子。」

  宋言哈哈一笑:「也好。」

  「生火。」

  當下便有兩個士兵,迅速將乾柴架起,樹葉鋪散在柴火下面,火把引燃,沒多長時間一堆篝火便燃了起來。宋言也尋來一根松枝,直接將灰兔和松雞從中間貫穿,架在火堆上。

  洛天璇安靜的坐在石頭上,手掌支撐著下巴,笑吟吟的看著。

  不知怎地,她總覺得相公和這些士兵廝混在一起的時候是最開心的,臉上的笑也是最舒服的。

  「侯爺,小心小心,這邊烤糊了。」一個士兵著急忙慌的去抓棍子上的松雞,不想浪費了這樣的美味。

  宋言便抬起一腳,隨意踢了過去:「滾,這樣焦黃焦黃的才更好吃,莫要指手畫腳,否則待會兒雞屁股歸你。」

  「嘶,侯爺,你剛剛撒上去的是什麼,真他娘的香。」

  「香就香,什麼叫真他娘的香,不帶個娘,張老三你他娘的就不會說話是不是,要文明,懂不懂?」

  篝火的旁邊一片喧囂。

  福王亦是面帶微笑,就這樣靜靜的看著。

  他可是很清楚的,這些士兵可是洛天樞,洛天權一直負責招募,管理,訓練的備倭兵,被宋言帶出來才幾日時間,便已經如此熟稔了嗎?

  多少是有些缺少了規矩。

  將軍沒有將軍的威嚴,士兵沒有士兵的臣服。

  與其說他們是將軍和士兵,不如說是一群瞎胡鬧的夥伴。

  也不知過去了多久,福王輕輕嘆了口氣,臉上的表情略微有些無奈,心中的一些疑惑,已經有了答案:他已經明白宋言麾下的士兵,絕對不是自己能染指的。

  「行了,看到你們都很好,我就安心了。本王還有事,便不陪著你們胡鬧了。」

  隨意擺了擺手,福王便起身離去,他的時間很寶貴,從來不會在沒有結果的事情上浪費。

  來的突兀,走的隨性。

  仿佛大老遠的過來,就是為了打個招呼。

  偏生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福王身上,居然誰也不覺得奇怪,畢竟傳說中的福王,本就是這樣放蕩不羈的性格。

  瀟灑自如,倒還真有幾分世外高人的風範。

  便在這時,宋言拿著一隻烤好的雞翅膀走了過來:「怎麼回事兒?」

  洛天璇秀眉蹙起,搖了搖頭:「不知……應該沒什麼事吧,至少剛剛,整個過程,福王沒有展現出半分敵意。」

  沒有敵意嗎?

  或許,針對彩衣,當真是孔念寒的個人行為?可那又是為了什麼?

  亦或者,這個男人能夠完美控制住自身的情緒?

  如果是這樣,這位福王殿下,怕是比想像中的還要難纏。

  至少,不是宋鴻濤那樣的廢物能比的。

  ……

  噗嗤。

  海西雪原。

  刀身入肉的聲音。

  一股粘稠的血箭迸射而出,四周地面被染上一團猩紅。

  鮮血融化著積雪,又迅速被寒氣凍結,化作猩紅的冰晶,月光的映照之下,熠熠生輝,仿佛紅寶石一般艷麗。

  肌肉虬結的胳膊用力收回,失去刀身支撐的身體軟倒在地上,一隻手還死死的壓在心口,但這毫無用處,鮮血依舊順著手指縫汩汩而出,沒多長時間倒在地上的人便已經失去了聲息。

  四周……

  刀劍在碰撞。

  戰馬在嘶鳴。

  人們在嚎叫,在咆哮。

  完顏廣智劇烈的喘著氣,他畢竟不是完顏廣翰,戰場上廝殺並不是他的長項。

  胳膊火辣辣的疼。

  那地方被人劈開了一條半尺來長的傷口,皮肉外翻,火辣辣的疼。然,對於海西雪原上的勇士,每一條傷口,每一道傷疤,都是榮耀,是勳章。

  放眼望去,廝殺已經逼近尾聲。

  舔了舔龜裂的嘴唇,瞧見面前一匹失去主人的戰馬,正躁動不安的在原地打轉,完顏廣智忽地咧開嘴巴,露出滿口大黃牙,下一瞬一聲如同豺狼般的嚎叫,身子猛然撲了過去,一刀剁掉半個馬頭。

  戰馬高大的軀體頓時倒在地上,鮮血從脖子上噴出老高。完顏廣智便湊了上去,張開嘴巴,任憑鮮血噴在臉上,噴在嘴巴,滋潤著乾裂的喉嚨。

  當最後一個敵人被放倒,戰場上沒有歡呼聲,有的只是噗嗤噗嗤,鐵刀切割皮肉的動靜。

  一匹匹戰馬被宰殺。

  新鮮的馬肉剛剛分割下來,便迫不及待的塞進嘴巴,一時間營地中到處都是咀嚼的聲音。

  便是完顏廣智也不例外。

  只是,他的動作比起其他人來說,到底是要文雅一些。待到肚子填飽,完顏廣智雙手捧起一堆雪在臉上簡單洗漱了一番,這才站了起來,深吸一口氣,沉聲喝道:「進食結束,所有人,帶走所有能用的東西。」

  唰。

  就像是被按下了暫停鍵。

  咀嚼的聲音戛然而止。

  整個營地六千精壯的蠻族戰士瞬間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然後沒有半點遲疑,吐掉了口中的馬肉。

  六千人,全都在這個小部落中忙碌起來,搜刮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糧食。

  美酒。

  帳篷。

  獸皮。

  戰馬。

  甚至還有死掉的,同族的屍體。

  他們會提前將屍體分割好甚至去皮,帶走的只是一坨坨,一條條猩紅的肉塊。

  完顏廣智冷漠的看著這一切,似乎早就習以為常。背靠著一株雪松,完顏廣智低垂著眸子,不知在思索著什麼。唯有手放在了心口,傷口雖然早就已經癒合,可依舊時不時錐心的痛。

  思緒紛飛間,似乎又重新回到了兩月之前。

  完顏廣翰戰死,木赤背叛。

  王庭被漢人的軍隊踐踏。

  王妃被擄走。

  於完顏廣智來說,面子,里子全都丟了個乾乾淨淨。

  在他好不容易反殺木赤之後,有不少失去了財物,帳篷,甚至是親人的族人,便發起了對完顏廣智的聲討。他們斥責完顏廣智太過愚蠢,若不是他挑起和安車骨部的戰爭,帶走王庭大部分的精銳,又何至於被漢人的騎兵踏碎王庭?

  有人要求完顏廣智主動辭去大極烈汗的位置。

  更有甚者,要求完顏廣智自殺謝罪。

  那時候的完顏廣智剛剛殺掉木赤,整個人氣喘吁吁,胸口鮮血直流,看起來非常虛弱,仿佛隨隨便便一個人過來,便能輕而易舉的將他抹殺。

  他沒有祈求寬恕。

  沒有祈求再給他一次機會。

  他也沒有提起自己曾經為勿吉部做出的一切貢獻。

  更沒有去命令隨著他一起趕回部落的千名精銳。

  只是拖著幾乎精疲力竭的身子……

  一路走。

  一路血。

  他走到了叫喊的最大聲的那人面前,詢問他是不是要殺了自己?

  完顏廣智尤記得,那人被自己盯得頭皮發麻,卻依舊為了所謂的臉面梗著脖子說是,然後他咧開嘴巴衝著那人笑了,在那人罵罵咧咧的聲音中,一刀剁掉了他的腦袋。

  王庭里的人們,估計沒想到他居然還敢如此張揚,瞬間炸開了鍋,而他只是不緊不慢的朝著第二個人走去。那是個身材粗壯的漢子,直接將他推到在雪地,跨坐在他身上,抓著一把彎刀想要劈開他的腦袋,他躲開了,刀子劈砍在肩膀,然後他趁機將這個漢子開膛破肚。

  腸子,內臟,流了一身。

  然後他朝著第三個人走過去。

  一路走,一路血,一路殺。

  不知什麼時候,部落中反抗的聲音越來越小,到最後是如同冰晶一般的安靜。

  他依舊是王。

  是大極烈汗。

  他的地位,誰也無法撼動。

  自那之後,勿吉部的規矩變了。

  原本的完顏廣智在女真族勿吉部中,雖說一不二,但依舊會用笑容,用糧食,來展現自己的寬仁。而現在的完顏廣智,冷酷,殘忍,仿佛已經浸透骨髓,他不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即便是他的兒子,兄弟,甚至是他的女人,他只相信手裡的刀。

  他不允許勿吉部中出現任何反對的聲音。他說出的話便是唯一的律法,所有違背他的人,都會被毫不客氣的清除,連帶著家人,乃至於朋友。

  他以鐵血,控制了整個部落。

  他以仇恨,掌握勇士的忠誠。

  當他走出王帳,迎面而來的便是烏壓壓一片跪在地上的身影。

  自此,完顏廣智得出了一個結論。

  人類,都是骨子裡透著賤。

  你對他好,他蹬鼻子上臉。

  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就是溫順的牧羊犬。

  當然,想要繼續坐在這個位子上,他必須要填飽部落勇士的肚子,若是做不到,反叛依舊會出現。

  而完顏廣智所用的辦法就是去搶。

  尋找一個小部落,殺光所有人,然後帶走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就像是現在。

  一場場廝殺,也讓這些戰士愈發英勇,兇殘,他們就像是狼群,所到之處寸草不生。若是數月之前,他麾下的士兵能像這般勇武,和安車骨之間的戰爭,絕不會那樣慘烈。

  每每看到這些英勇的兵卒,完顏廣智腦海中便會不由自主的浮現出一個名字:

  宋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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