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一劍封喉


  湯姆指著自己的鼻子,臉上表情的意思人人都能看懂~你特麼有沒有搞錯?。

  對面的理由充足:「你一看就是這個惡棍的主人,他應該是你的隨從。你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他面目猙獰道:「剛才你笑的最開心,很快你就笑不出來了。」

  洛克道:「只敢找一個少年決鬥的懦夫,理由倒是挺多。」

  奴隸主漲紅了臉強辯道:「跟一個隨從決鬥有失我的身份。」

  土匪真的很想拿槍崩了他。

  這時已經有人圍觀了。人群中有人道:「小子,道歉吧。道歉就完事了。」開始有人鬨笑。

  不過也有人大聲道:「這是可恥的,這不是一個南部紳士的正當作為。」也有不少人紛紛附和。

  決鬥這種事情在獨立戰爭以前北美還是比較少見的,在英國人制定的法律上也是非法的。不過之後反而開始盛行,大概是歐洲其他地方移民太多,把決鬥的風氣也帶來了。流行程度現代人估計都想不到~甚至有獨立宣言的署名者都在決鬥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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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白了,就是一言不合就要跟你玩命。

  在南部更不得了,屬於家常便飯。就這麼說吧,幾乎所有的南部有頭有臉的人物,都曾經跟決鬥扯上關係。什麼總統,州長,將軍,報社編輯,演員之流都玩過這個。其他沒有記錄的,只會更多。

  雖然法律禁止,但根本沒人管和告發。這種狀況直到南北戰爭結束後依舊如此。

  據說在紐奧良的古老墓地里,有很多墓碑上面都刻著「死於榮譽的戰場上」之類的東西。

  喬治曾經說過讓湯姆無言以對的話~「如果禁止決鬥,並嚴厲懲處決鬥參與者,最終的結果是大家都變成嘴炮,污言穢語橫行。很顯然,這不是文明的表現。只有在嘴炮可能會死的情況下,才會讓人彬彬有禮。決鬥通常是為了榮譽,而一個不重視榮譽的地方,軍隊一定是弱雞。」

  此外決鬥也形成了很多規矩,甚至有指導書籍,比如《榮譽的準則》。這本書的作者是南卡羅來納州州長。

  不過,路易斯安那州的人則喜歡按照紐奧良的約翰·麥克唐納·泰勒所寫的更加精密周詳的「決鬥注意事項「二十六條「」辦事。現在紐奧良還有很多以這位的名字命名的學校。不過最近好像他的雕像被丟進密西西比河了。

  南部紳士們認為:「對那些極其重名譽的人來說,只有丟臉和失去榮譽才是罪惡。「

  現場人越來越多,不過因為湯姆的年齡,輿論很快變成譴責這個奴隸主。

  湯姆道:「都說南方人尚武,個個都是正真的紳士。很顯然,這位除外。」就在各位觀眾以為這少年要拒絕決鬥時,湯姆說道:「不過,我將接受你的挑戰,教教你如何當一個合格的南部紳士,上帝將為我作證。」

  實際上,沒人覺得湯姆拒絕有損榮譽,他還只是個半大不小的孩子。如今居然接受決鬥,讓觀眾譁然。有人喊道:「你可以不用理會這個傢伙的。」

  白襯衫一看這樣不行啊,裝模作樣說道:「少年,我只是想讓你管束一下你的隨從。很遺憾,你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他的話引起部分觀眾的稱讚,看看,是這小子自不量力。

  馬丁笑道:「原來人多了,你就變得彬彬有禮了。」

  白襯衫當沒聽見,環顧道:「那麼,誰來做見證人。」

  很快有人自願擔任,也是個奴隸主,這種職業可能比較有閒工夫。

  洛克拉拉湯姆,小聲道:「克魯格先生,我建議你不這麼做,你比他重要多了。」幾個船長也圍過來勸阻。

  湯姆笑道:「不用擔心,很快就好。你得知道,那個手套砸的是我的臉。」

  洛克看了看老神在在的大鬍子等人,心想,這幫隨從是怎麼回事?任湯姆胡鬧麼?

  湯姆大聲道:「我的船在港口明天一早就要出發,所以,時間寶貴。我提議,決鬥時間越快越好,地點別選了,就在那邊的橡樹下面。」

  見證人愣了下,道:「好的。」轉頭對白襯衫道:「你的意見呢?」

  白襯衫無所謂道:「正合我意。」

  後面又是一堆繁瑣的規則,湯姆不耐煩道:「武器隨便,我只要求快點開始。」

  白襯衫拒絕了火槍,這個對他很不利,在他看來,這是唯一能讓讓這小子有能力翻盤的武器。

  不過沒人質疑,路易斯安那州決鬥「傳統」武器是劍,白襯衫這是很正常的選擇。

  湯姆道:「用拳頭可以不?」

  見證人遲疑道:「也不是不行,不過那是粗鄙之輩的選擇,看您的穿著和這一群隨從,您確定嗎?」

  白襯衫反對:「他選擇了時間地點,武器應該我來選。」

  見證人看向湯姆,湯姆道:「如您所願。」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甚至還有警察在看熱鬧,渾然不覺這些人正在違法。

  黃昏時分的太陽看上去很大,但並不刺眼,紅彤彤的像一個鴨蛋黃。已經接近地平線了。陽光穿過橡樹和一些灌木,有一些被建築擋住了。從某些角度看,湯姆和白襯衫如同剪影。

  湯姆拿著一把實戰型歐洲迅捷劍揮動幾下適應重心,這是一個觀眾借給他的。南方佬佩劍的比例比北方高多了。確實尚武成風,難怪戰爭初期能打個北方滿地找牙。

  見證人宣布,在場所有的人都是旁證時,白襯衫忽然提出檢查武器,說武器應該是一樣的才公平。

  湯姆:「……」

  白襯衫說這位少年的劍似乎長了一點。

  就為這個?

  湯姆無語:「……隨你的便。」

  見證人都有點煩了,不過還是很快在一家店裡找來兩把一樣的劍。

  湯姆一看,臥槽裝飾品?拿在手裡掂了掂,還好,重量足夠。他捏住劍身撇了撇,不錯,挺堅固的。

  這把劍華麗非常,還鍍了一層銀,雕花鏤空鑲嵌一樣不少,義大利風格的護手。在夕陽下閃閃發光光。

  湯姆摸了摸,發現居然也是開刃的。估計是因為這種玩命成風地方,不開刃根本賣不掉。

  終於,見證人開始數數了:「3,2,1,開始。」

  白襯衫挺起劍接近湯姆後就試探的刺出一劍。湯姆毫無退縮避讓的意思,在白襯衫收劍同時,突然向前一大步用護手前重心部位支開白襯衫的劍身前半部,然後一劍就刺穿了白襯衫的喉嚨。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劍刃割斷了他的動脈,登時一片血霧噴出。湯姆走開兩步,以免被血弄髒衣服。掏出那雙白手套,把劍尖附近的一點血珠擦乾淨後扔掉。

  湯姆道:「這把劍不錯,既華麗又實用,多少錢可以買下它?」

  一片寂靜,忽然人群里有人大聲道:「這是我店裡的貨,兩把一共120美元。」

  湯姆來到側面從白襯衫低垂的手裡把他的劍拿了過來,道:「成交。」

  白襯衫再也堅持不住,跪倒在地。

  湯姆想了想,對白襯衫道:「上帝為我作證。」

  也不知他還能不能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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