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五 與瑞恩同行


  火車速度再慢,也比乘坐馬車快多了。第二天晚上,湯姆和瑞恩一行人就到了堪薩斯。

  入住的酒館,樓上是旅館,門口還有個小門面賣各種調味品,木地板,吧檯酒櫃,統一服裝的女招待,一身正裝的酒保,正是自家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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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丁土匪等人甚至覺得有種在摩根堡的錯覺,連晚餐的口味都差不多。

  湯姆道:「晚上警覺點,堪薩斯城如今是個是非之地。」

  土匪笑道:「放心吧少爺,我們有足夠的人手。」

  鐵路當初選定堪薩斯為終點,只是因為堪薩斯的密蘇里河河段適合航運,能直通大海。不然這鐵路修的毫無意義。

  到目前為止,整個美國密西西比河以西,只有丹佛~堪薩斯城這一條鐵路。

  說起來也挺有意思,因為這個時代馬多,所以有時候鐵路上跑的不是火車頭,而是用馬拉車廂。這事放到中國,絕對會被無知文人噴成狗。

  直到現代,中國依舊有人把中國近代出現過的馬拉火車視為「鬧劇」。

  可實際上,馬拉火車在19世紀中後期的歐美也是普遍現象。有的城市甚至用馬拉客車車廂當做交通工具,如同有軌電車。

  電動車和內燃機出現前,美國紐約每天清理的馬糞超過200萬斤。可想而知這馬匹應用的普及程度。

  瑞恩抱怨道:「我最恨坐船了,這會讓人發瘋。」

  湯姆沒理他,繼續吃飯。

  瑞恩瞟了湯姆一眼,說到:「我一直有個想法,你有沒有興趣?」

  湯姆頭都沒抬:「說來聽聽。」

  「我在摩根堡,見到不少鋼製橋樑。你說,能不能在密西西比河上也架一座?」

  有摩根堡的例子,瑞恩有這想法很正常,湯姆當然更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問題。然而這已經是超越時代的創意了。

  歷史上,美國直到南北戰爭後,各鐵路公司才開始各種河流上建造橋樑,想要通往西部。然而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些橋建成後,平均每4座就要倒掉3座,讓各鐵路公司們損失慘重,苦不堪言。

  歷史上密西西比河的第一座橋樑是就是鋼鐵橋樑。

  架橋是個技術活,架大橋更是難度極高。

  湯姆道:「你可以在聖路易斯碰下運氣,我聽說當地政府一直想籌集資金建一座橋,應該是個不錯的生意。」

  瑞恩:「不如我們倆合夥,搞個公司,專門建造鋼鐵橋樑?」

  湯姆笑道:「我有人,有錢,有鋼鐵,為何要和你合夥?」

  瑞恩正色道:「你在開拓團建橋,沒有問題,那是因為你是開拓團的議員,有權有勢。但在其他地方,就得找個合伙人了,不然會有一堆麻煩,說不定連業務都拉不到。而我在伊利諾州,還是有點份量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還是親戚。」

  湯姆哈哈大笑:「可以可以,你的理由很充分。其他都好說,唯一的要求是,你還要再修一條連接芝加哥與聖路易斯的鐵路。」

  瑞恩蹦了起來:「這得花多少錢?」

  湯姆笑道:「我可以入股,你也可以找其他人入股,你會有充足的資金的。」

  瑞恩疑惑道:「我聽說你最近資金緊張,怎麼還有錢搞這個?你想發行債券還是賣股份?先說好,如果賣股份,只能賣30%。」

  19世紀中期,美國每公里鐵路造價接近3萬美元。這具體費用得看施工難度,如果是大平原,就便宜不少,如果是山區沼澤之類要開山架橋夯石頭的,那就完蛋,價錢直線飆升。

  這兩人一個身價不過兩百萬,一個兜里沒什麼錢,卻在這裡談千萬美元的生意,就是因為鐵路建設已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融資手段。

  湯姆不是想融資,他很快就會有海量的資金。不過他並不想告訴瑞恩,省得這個窮親戚跟他借錢。

  不過,這段鐵路是肯定要建的。堪薩斯城到丹佛的鐵路,只是鐵路計劃的一部分。

  向東到紐約,向南到休斯頓,向西到舊金山,這才是鐵路計劃的全部。

  湯姆糊弄道:「你知道的,我的岳父很有錢。」

  這個理由太充分,瑞恩立刻就信了。

  這位湯姆岳父有一家塞滿金庫的銀行,還有金礦銀礦,手裡5000職業士兵。實在是太令人信服了。

  瑞恩摸著下巴:說起來,我也算這位指揮大人的親戚吧?

  湯姆忽然見這位滿面遐想的模樣,喝道:「喂!想什麼呢?」

  瑞恩立刻恢復風度翩翩的形象:「沒什麼。」

  湯姆:「我得提醒你,你還有一家銀行要搞,現在還要建一座大橋,還要搞一條……嗯嗯……起碼400公里的鐵路,還有鋼鐵廠要維持,對了,還有個兵工廠在籌辦,你忙的過來麼?」

  瑞恩笑道:「我觀察過你的工作方式,你鍛鍊身體的時間都比工作時間長。但你卻是摩根堡最富有的人。」

  湯姆豎起手指:「我只能排第二。」

  瑞恩道:「您岳父大人的財富,名義上並不屬於他。你才是實打實的。」

  湯姆笑了笑:「你倒是看的透徹。」

  瑞恩:「所以我學了你,建立了一個經理團隊,用一點點股份期權拴住他們。我覺得他們還不夠忙。」

  湯姆忍不住笑道:「我有可靠的人幫我看著他們,你有麼?」

  瑞恩道:「當然。」

  湯姆丟下餐具,摸出香菸:「來一支?」

  瑞恩接過煙,若有所思道:「我剛到美國時,才七歲。現在想來,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

  湯姆只知道這瑞恩是瑞典移民,父母雙亡。其他還真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20歲就擁有一家鋼鐵廠……」

  湯姆瞪著這個堂妹夫:「你在感嘆人生麼?他是誰?」

  瑞恩道:「我母親的一個僕人。多年來,一直是我的唯一的依靠。」

  湯姆:「好吧,你的成長故事我不感興趣。我建議你早點休息,明天天不亮我們就要出發。」

  湯姆回到自己的房間。天氣有些炎熱,不過好在當初設計這家酒館時,很注意通風,只要所有窗戶開著,倒也有些涼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蚊子。

  不過,一個千萬富翁只要肯掏錢,總是有些辦法的,那就是蚊帳。

  蚊帳這東西,其實出現的相當早。中國春秋時期就出現了蚊帳。畢竟這東西太簡單,即使是粗糙的麻布也能用。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直到21世紀,很多地球人才第一次見到這玩意。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的祖先是不是傻?

  如果在家裡,湯姆還有什麼大蒜驅蚊,生薑驅蚊等方法。或者弄碗水加點白糖肥皂什麼的,也能誘殺不少蚊子。

  他甚至還請了幾個自稱懂中醫的中國人研究便於攜帶的驅蚊水。沒辦法,這個時代被蚊子弄死的人實在太多了。

  丹佛地區還好,最佳宜居城市可不是浪得虛名。夏季的時候蚊子其實難得一見。湯姆覺得,可能是因為時不時四月份甚至五月份還會下場大雪的緣故。

  湯姆躺下還沒睡著,不遠處就傳來槍聲。密集、短促,突然。然後很快又停止,只剩大聲的慘叫在街巷中迴蕩。

  湯姆耳朵動了動,然後翻了個身,找了個舒服點的睡姿。

  樓下有輕微的腳步聲,很快門外傳來土匪聲音:「少爺?少爺。有人在監視我們,一共四個人,都抓住了,您需要審問麼?。」

  湯姆有點煩:「你看著辦吧。明天一早還要趕路呢。」

  土匪一想也是,於是下樓出門問道:「誰派你們來的?」

  傷都不在要害,隨從們刻意抓的活口。不過這個時代醫學比較操蛋,中槍感染死亡率很高。即便如此,還有希望恢復的,沒人會主動求死。

  四人都不吭聲,思想正在激烈鬥爭著~要不要招呢?

  土匪不耐煩,一刀就割開一個人的喉嚨。這個人離得近,比較順手。

  酒館的燈光下,只見這人的血在咕嚕嚕往外冒,喉嚨里格格直響。偏偏捆得像粽子,動都動不了。

  三人嚇壞了,連忙大呼饒命,我招。

  土匪大怒:「喊什麼?喊什麼!半夜三更的,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說完又是一刀,把聲音最大的傢伙的脖子砍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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