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4年6000萬,球鞋合同敲定


  關於耐克和大姚的球鞋合同談判,東大球迷們都不陌生,因為這是耐克經典的傲慢和短視帶來的後果。

  因為過於輕視大姚的商業價值,只肯給大姚一份4年160萬美元的球鞋合同,屈辱性的報價惹怒了大姚,導致他轉投銳步,獲得一份7年5000萬合同。

  在得知銳步的報價後,耐克意識到了形勢不對,立刻提升對大姚的報價,據說這份合同已經上億。

  可面對耐克遠高於銳步的報價,大姚卻以「金錢並非唯一考量」斷然拒絕。

  結果耐克只能錯過這位東大來的狀元,在後來的近十年裡火箭和銳步靠著大姚東大球員的身份賺的盆滿缽滿。

  而現如今,大姚即將退役,王翰這位新崛起的東大球員將會是開拓東大市場的極佳選擇。

  

  在這個基礎上,王翰本身的天賦也無可挑剔,與當年的詹姆斯幾乎在伯仲之間。

  因此耐克為王翰開出了一份相當有誠意的報價。

  10年1億美元,平均1年1000萬。

  只要王翰簽下這份合同,那麼他立刻就能成為億萬富翁。

  任何一個18歲的年輕人,在面對如此一筆巨款的時候,都會被砸的暈頭轉向,失去冷靜。

  然而王翰卻顯然不在此列。

  經歷過未來網際網路那個百萬富翁勉強能活,千萬富翁遍地都是,隨隨便便定個小目標就是賺他一個億的時代,王翰的心理承受能力要遠大於普通人。

  看著這份報價合同,王翰始終保持雲淡風輕的表情,微微搖頭。

  另一邊王翰的經紀人古德溫也適時開口道。

  「我認為你們對於我的僱主的商業價值還是缺少一個足夠清晰的認知,首先作為一名東大球員,隨著王翰登陸NBA,他會迅速取代即將退役的大姚,成為東大在NBA新的代言人,東大那廣闊豐富的市場資源意味著什麼,相信在座各位都很清楚。」

  「此外王翰的個人潛力也擺在那裡,他必然會成為媲美甚至超越勒布朗.詹姆斯的存在,我們不會接受球鞋合同低於當年詹姆斯的第一份合同價格。」

  「因此我和我的僱主只接受兩種方案,第一種方案是一份長約高薪,至少8年1億美元。」

  「第二種,我們也可以接受短期合約,給你們充足的時間考察王翰究竟具不具備這個價值,但既然是短約,那麼合同金額一定要比長約更大,4年6000萬,如果你們覺得為難,可以再考慮一下,我們還有阿迪,銳步以及東大國內諸如李寧等一些球鞋廠商需要談一談。」

  商業談判,講究的就是一個利用氣勢壓到對方,占據主動權。

  耐克作為全球最大的籃球鞋廠商,傲慢幾乎是刻在骨子裡的,但與此同時商業價值永遠是他們最看重的。

  像王翰這種潛力的球員,還是根正苗紅的東大人,耐克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放給阿迪,銳步這些競爭對手。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談判,最終雙方終於達成一致。

  王翰和耐克的球鞋合同,被定為4年6000萬,平均每年1500萬,超過當初詹姆斯7年9000萬的平均每年1285萬。

  這意味著王翰的球鞋合同成為NBA史上最大的新秀球鞋合同,實現了對詹姆斯的第一個超越。

  不過為了得到這份天價合同,這份合同里也擁有一些附帶條款。

  首先就是1500萬的激勵條款,四年時間裡,王翰必須要打進兩次全明星,或者入選一次最佳陣容,才能觸發激勵條款,拿到全額合同。

  這在王翰看來自然沒有任何問題,詹姆斯職業生涯第二個賽季便入選了全明星首發和最佳二陣,自己不但擁有詹姆斯的身體天賦,還有著多名球員的能力,如果這都做不到,那活該拿不到錢。

  至於第二個附加條件,就是四年後,在報價相同或者出價更高的情況下,耐克擁有王翰球鞋合同的優先競價權。

  這當然也沒問題。

  儘管對於耐克沒什麼太好的感官,但王翰也不得不承認,在NBA這一塊,耐克的影響力是要遠大於其他球鞋廠商的,其中也包括阿迪達斯。

  作為一個商業聯盟,背後沒有資本支撐的情況下是非常吃虧的。

  這也是王翰一直要求自己的球鞋合同絕對不能比之前的詹姆斯低的緣故,這種競價實際上更重要的是提升耐克對於自己的重視程度,花了這麼多錢,如果不將自己捧為聯盟頭牌,那錢不是白花了嗎?

  談判的結果,雙方都比較滿意。

  於是乎,在選秀大會的前一天,耐克官方正式宣布,與王翰達成球鞋代言合同,以4年6000萬的價格簽下王翰成為耐克球鞋的代言人。

  王翰1年1500萬的代言費直接超越詹姆斯,刷新籃球運動員第一份球鞋合同的價格紀錄。

  還沒有正式加入聯盟,王翰便已經拿到價值千萬的代言合同。

  在2011年,一年1500萬是什麼概念?

  剛剛結束的2010-11賽季,熱火三巨頭的個人年薪都未超過1500萬,詹姆斯和波什分別是1450萬,韋德則是1420萬。

  儘管這三人為了能夠在邁阿密聚首作出了降薪的決定,可即便如此他們的薪資也依舊是聯盟名列前茅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2011年的狀元凱瑞.歐文也與耐克簽了合同,不過不同於王翰4年6000萬的大合同,歐文簽的僅僅只是一份百萬美元的代言合同。

  歐文的第一份球鞋大合同,是2014年與耐克續簽的7年7700萬。

  當時還是因為歐文的球鞋銷量一直很好,始終保持在前三的位置,所以耐克才願意給歐文提價。

  沒辦法,不是每一個狀元都能像詹姆斯,錫安.威廉士那樣尚未進入NBA聯盟就能獲得天價球鞋合同,絕大多數其實都是歐文這種情況。

  2010年狀元約翰.沃爾和銳步簽的球鞋合同是5年2500萬,09年狀元格里芬更是因為大個子不好買鞋的緣故,一年只有40萬美元。

  14年的狀元安德魯.威金斯以及16年狀元本.西蒙斯分別是5年1100萬和1200萬。

  由此可見王翰這份球鞋代言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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