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十萬競價


  第892章 十萬競價

  林思之起身取走金幣,將這些金幣全都交給張淵去分配,然後又重新回到拍賣區的單人沙發上坐下。

  【第十三場拍賣開始。】

  【拍賣內容為: 42000金砂。】

  新一場拍賣開始了,這次發起拍賣的仍舊是成瑜手下的玩家。

  正如她之前所說,雖然她的架構出現了一些漏洞,會被鑽空子,但這種鑽空子的情況並不常見。

  在大多數時間中,拍賣仍舊由她控制。

  這也意味著雙方的處境發生了逆轉,現在是成瑜在競拍過程中更具優勢了。

  考慮片刻後,成瑜親自完成了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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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00分鐘簽證時間』】

  她並沒有給出比金砂數量更高的簽證時間,但這個出價也仍舊不低,顯然也是想要直接勸退林思之。

  如果雙方都不選擇和對方硬剛,遊戲就會變成回合制的形式。  那樣的話,當然還是成瑜會贏。

  然而,在10分鐘時間臨近結束的時候,林思之伸出手,在競拍台上點了幾下。

  【1.『45000分鐘簽證時間』】

  【2.『40000分鐘簽證時間』】

  他還是出價了,並且直接給出45000分鐘簽證時間,導致出現了排名變化。

  這也意味著拍賣將會出現30秒的延時。

  成瑜眉頭微皺,這讓她稍感意外。

  這樣的決定似乎並不明智,她有點沒太搞懂林思之

  這麼做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陷入了短暫的思考。

  但林思之似乎並不想給她太多思考的時間,直接說道:「現在是你方的玩家在拍賣,你應該選擇無腦出價才對,請吧。」

  倒計時只有30秒,成瑜被迫在短時間內作出決定。

  她當然沒有理由放棄、將拍品讓給林思之,那樣對她來說就太虧了。  於是她很快做出決定,大屏幕上的數字又發生了變化。【1.『46000分鐘簽證時間』】

  【2.『45000分鐘簽證時間』】

  雙方都沒有大手大腳地加價,因為他們都很清楚,真正決定金砂歸屬的是最後一次延時的出價,此時額外增加出價沒有任何意義。

  雙方都是不可能被嚇退的。

  林思之又在這次延時臨近結束時加價。

  【1.『48000分鐘簽證時間』】

  【2.『46000分鐘簽證時間』】

  雙方的競價仍舊咬得很緊,現在最終的競拍結果只取決於最後一次盲拍的出價。

  最後一次延時,成瑜思考許久,最終還是在競拍台上預輸入了『100000』這個數字。

  這已經是全部競拍都沒有出現過的天文數字,但成瑜認為這個出價很有必要。

  因為在最後出價的盲拍階段,雙方為了搶下拍品必然都會大幅提升競價。

  甚至出6萬或者8萬都並不穩妥。  此時的拍賣者是成瑜一方的玩家,所以成瑜將天然具備優勢。

  只要林思之的出價低於10萬,比如9萬,那麼最終就是成瑜的競價和拍品在內部互換,林思之的9萬出價血本無歸。

  而即便出現了極特殊情況,比如林思之直接給出高於10萬的出價,對成瑜而言,這樣的損失也仍舊可以接受。

  畢竟林思之的這筆出價也會實打實地被拍賣者獲得,成瑜一方還是能夠獲得一些回血。

  正如最開始的分析,誰實際控制著拍賣者,拍賣就是誰的主場。林思之想要在成瑜控制的主場直接搶下拍品,本身就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最終,大屏幕上的出價定格。

  【第十三場拍賣已結束。】

  【拍賣內容為: 42000金砂。】

  【1.『110000分鐘簽證時間』 (競拍成功) 】

  【2.『100000分鐘簽證時間』 (競拍失敗) 】

  林思之再次起身收取金幣。

  成瑜眉頭緊皺,林思之反常的行為讓她感到有些費解,同時也讓她感到棘手。  從這次的結果上來看,雖然是林思之贏了,但實際上根本談不上賺。

  林思之付出11萬分鐘簽證時間,得到42000金砂,實際收益是-68000。而成瑜雖然10萬分鐘簽證時間打水漂,還沒能拍下42000金幣,但林思之出價的11萬卻會實打實地轉移到拍賣者身上。

  所以總體上來看,她的實際收益是-32000。

  林思之確實贏了,但這種贏明顯毫無意義。

  成瑜暫時想不通林思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但對方過於闊綽的出手,還是讓她產生了極其強烈的危機感。

  之前這種危機感也曾出現過,但成瑜都沒太在意,她以為自己只是被唐青給影響了,過分杞人憂天。

  但現在,她沒辦法再忽視。

  「有必要這麼做嗎?或許我們可以用更簡單的方式來結束這場遊戲,比如,重新談判。

  「我們可以換一個其他社區最後承擔扣除300%簽證時間的懲罰。

  「這場遊戲中有那麼多的炮灰社區,隨便選一個也無所謂的。

  「我知道,盧秉鈞原本是第2社區的玩家,他既然被趕出了社區,肯定是和你們有一些恩怨。

  「但無所謂,現在你掌控了這場遊戲一半的玩家,理應獲得比他更大的話語權。  「我願意讓出一部分利益,確保你們第2社區在這場遊戲中賺得盆滿缽滿。」

  成瑜並沒有把話說得太明白,但言外之意已經很清楚:前提當然是第2社區把其他社區賣掉,確保遊戲仍舊按照成瑜最初預想的劇本結束。

  林思之點了點頭:「當然可以。」

  成瑜愣了一下,沒想到對方答應得這麼幹脆。

  但林思之很快補了一句:「只是有個條件:你把最後總收益的第一名讓給我。

  「我自己來決定誰承擔最後的懲罰。」

  成瑜眉頭微皺:「但我怎麼確定你不會選我們第17社區?」

  林思之反問道:「那我怎麼確定你不會選第2社區呢?」

  成瑜沉默片刻:「那就是沒得談了?」

  林思之微微搖頭:「有得談,如果你能更早一些來找我的話。」

  很顯然,雙方都無法相信對方的承諾。

  因為最終到底選哪個社區承擔扣除300%簽證時間的懲罰、最終獎池如何分配,都要由總收益第一的社區、收益最高的玩家決定。  遊戲中不存在契約機制,其他玩家也無法約束。

  完全取決於這名玩家的誠信和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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