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喜提銀手鐲
美食街旁邊就是派出所,報警五分鐘後,兩位警察便匆匆來到案發地點。
「警察叔叔,誤會,都是誤會!這人是我姐夫,我們是一家人!」
見警察過來,李哲是真慌了,這次要是再被抓進去肯定會判刑的,他不想吃牢飯!
「這位同志,我們是依法進行審訊調查的,還請您配合!」
警察看著對方二十八九快三十的肥膩臉龐,內心有些鬱悶。
任誰也想不到一個不到25的的大小伙子,會被一個肥膩中年人叫叔叔?
「我不去!不去!你們打電話叫我媽,叫我姐!她們肯定不會讓你們把我帶進去的!」
李哲掙紮起來身上的肥肉顫抖著,跟過年待宰年豬似的,兩個大男人都按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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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打電話叫我媽過來,不然我死也不跟你們走!」
警察無奈,只能任由一個二十八九的大老爺們,一把鼻涕一把淚地給他媽打電話。
「媽,你快點過來!……他們要抓我去派出所!」
李哲拿著手機哭得稀里嘩啦,再無剛才的驕傲。
當他看到王亞靜手臂上鮮血淋漓的傷口時,他就意識到這次再劫難逃了。
故意傷害罪。
只要對方咬死不放,自己就得進監獄蹲著。
他還是個黃花大閨男,他不想進監獄。
………
楊麗接到電話後大吃一驚。
他們不是剛剛才把李哲從派出所帶回來嗎?怎麼一眨眼的功夫又進去了?
楊麗還在醫院做著貴婦spa,臉上的面膜都沒來得及取,趕忙來到事發地點找自己的兒子。
「小哲,我的寶貝!」
楊麗衝進現場,一把推開壓制著李哲的兩個農民工。
「你們這群臭要飯的,憑什麼碰我兒子?!」
看著李哲嚇得渾身發抖,她心疼極了,抱著兒子連聲安慰。
「寶貝乖,有媽媽在,媽媽會幫你的。」
李哲摟著五十多歲的老娘泣不成聲,給在座各位展示了一副矯揉造作的舐犢情深。
給現場一大部分人噁心吐了。
「我兒子到底怎麼了?有什麼事情不能在這裡解決嗎?!」
這要是放在平時,楊麗早就對欺負她寶貝兒子的人,大嘴巴抽上了。
但此時此刻,面對警察她也不得不克制情緒。
警察看著這對「慈母and巨嬰」嘴角抽搐但出於職業素養,他還是保持禮貌上前一步。
「這位女士,您兒子大庭廣眾之下尋釁滋事,不僅當眾做出不雅行為,毆打他人,還破壞了這位車主新買的車。」
警察一字一句地告訴楊麗。
她這才抬頭看向面前的豪車,以及站在旁邊的周千越。
看見車的主人是她那個窩囊廢女婿時,楊麗幾步上前一巴掌打在周千越臉上。
「你個廢物!你憑什麼害我兒子?」
周千越被打得騙過頭,臉上頓時腫了一片。
「周哥哥!」
王亞靜連忙扶住周千越,查看他臉上的傷。
「你個王八羔子長本事了,還敢帶個小賤蹄子一起欺負我兒子,看老娘今天不撕了你的嘴!」
楊麗剛想上前就被兩個警察制止住。
警察默默嘆了口氣。
早知道就不讓李哲叫家長了,這下好啦,又多了個聽不懂人話的。
「這位女士請冷靜,我們會著手處理相關事宜,這十期間您不能動手毆打他人!」
楊麗掙扎幾下,惡狠狠地瞪著警察。
「他是我女婿,我憑什麼不能打他?它就是我們家的一條狗,說打他了,我今天就是讓他去死,他也不敢反駁一句!」
此言一出在場圍觀群眾和警察,無不目瞪口呆,紛紛為周千越感到惋惜。
原來有錢人也會遇到這樣的丈母娘。
誰家要是攤上這種丈母娘,不定日子怎麼過得雞飛狗跳。
周千越這臉舌尖抵了抵腮幫子,神晦暗不明。
無論這瘋婆娘我打他罵他,他都不能還手,要是還手了這死老娘們就該碰瓷了。
原主當初在她手裡可沒少吃虧,自己裝作被原主氣病了,躺在床上天不吃不喝,原主整整在別墅外面跪了兩天才把人哄好。
她既然那麼喜歡搓磨人,那就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好了。
見楊麗還準備死纏爛打,警察二話沒說,將雙方都帶上了車。
車上。
楊麗緊緊抱著李哲,不斷安慰著。
「別怕,我的乖兒子,還只是個孩子有什麼事情媽媽可以幫你解決,別怕昂。」
周千越摟著王亞靜冷笑一聲。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他要求帶王亞靜去驗傷,讓4s店來鑑定車輛損壞情況,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絕不會因為對方是自己的小舅子而徇私舞弊。
警察同意了他們的要求。
結果很快出來了—
【左手手肘部受傷,輕傷一級】
【車頭修復和噴漆費用,50000】
周千越陪著王亞靜在醫院包紮傷口。
此時的派出所調解室里。
楊麗已經給李婉儀打過去三個電話,但都被對方刮掉。
李婉儀敷衍地回了對方一句話,他這會兒正專心致志地伺候著王虎,沒空搭理其他的。
不時,辦案警察拿著兩份鑑定報告來到調解室。
楊麗看也沒看鑑定報告,伸手就撕成碎片。
「周千越呢?他來見我,要是敢不來,我就讓我女兒跟他離婚!」
楊麗一臉惱怒。
一旁的女民警十分耐心地跟她解釋著。
「雙方調解只是我們的一個期望,但不是必須實現的,調解的前提是被害人的同意,現在的問題是,被害人態度強硬拒絕調解。」
通俗易懂的來講,就是人家擺明了要弄你。
「既然他不肯來,那我們就走了。」
說著她拉起李哲準備離開,卻被民警攔了下來。
「這位女士,你可以走但他得留下配合我們調查,並以故意傷害罪進行拘留。」
警察重新拿出兩份鑑定報告。
「被害人已達到輕傷一級。」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損害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且李哲同時,放有尋釁滋事,故意傷人罪,破壞他人財物罪,數罪併罰,所以請您做好被拘役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