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徐良:吾蠻夷也!【二合一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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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上城郵票·案」,案件於10月8號,在上城街道十字路口案發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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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發當時,被告人孫虎、孫彪,二人於早上七點,將受害者,郵政員劉平」所駕駛的車輛進行破壞。」
「隨即進行偷竊,之後駕駛郵政車逃跑途中發生意外。」
審判席上。
王耀面無表情,他看著手中的稿子,緩緩開口將其念出。
「案件一審由上城中級人民法院負責,承辦法官為劉石」。」
「一審法院認為。」
「被告人孫虎、孫彪二人,在案件發生時,其盜竊」性質已然發生改變,又偷轉搶」!」
「又在明知會造成被告人受傷,甚至死亡的情況下加速,最終造成車輛失控,導致無辜路人平白受傷。」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孫虎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孫彪無期徒刑!」
「後,被告人不服判決,進行上訴。」
王耀簡單說了兩句,便將案件前因後果,以及一審狀況描述清楚。
庭審現場很是安靜,全都屏息凝神。
直到..
王耀忽的頓住,旋即話鋒一轉,忽的又開口道:「本案,於今日11月6日,在上城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召開!」
「被告人孫虎、孫彪進行二次審理。」
「現,由我宣告....
,「本案開庭!」
開庭!
兩個字落下的剎那,現場眾人精神一抖,就連眸子都亮了幾分,眸底滿是期待之色。
開庭了..
甚至還是在一審沒有辯護律師的基礎上,二審律師依舊沒來開庭的基礎上開庭!
這畫面...別說見了。
他們就連聽都沒聽過!
徐良本想率先開口說話,畢竟按常理來說,庭審第一位發言人基本就是原告」或是公訴方」。
只是.....
王耀卻看都不看他一眼,當即看向被告席。
「被告人。」
「鑑於你方辯護律師本次缺席,你方是否願意接受臨時由法院為你安排一名委託律師?」
「又或是建議本案進入休庭?」
話罷,他便看著孫虎,眸中滿是詢問之意。
聞言。
孫虎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馮翔沒有出庭,到現在還沒出現...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但孫虎下意識就認為是徐良做的手腳!
「他不想讓我有律師?」
「那我要是同意有委託律師...豈不是就得罪他了!?」
不對,一審馮翔沒出庭這件事我問過他,雖沒答案,但馮翔好像也不像是被算計的樣子,那二審......」
孫虎內心七上八下的,也不知道自己該不該有辯護律師。
講道理,鑑於徐良的人品。
他覺得對方會食言,所以接受王耀的提議,有個律師較好。
但如果這樣會得罪徐良的話...豈不是進而導致對方選擇食言」!?
「哥,咱怎麼辦?」
一側的孫彪猶豫的看著孫虎,小聲詢問。
孫虎欲言又止半響。
最終,小心翼翼的抬頭,挑眼看向徐良所在的原告方,眼底滿是試探與詢問之意。
王耀:!?
趙義、劉志成:!?
審判席上。
三個法官看到這一幕,臉上頓時精彩萬分,眼中滿是震撼。
不是,你一被告人,向原告律師露出這幅詢問姿態是幾個意思!?
「原告方,你方不得干涉被告人的個人意志!」
趙義忽的開口,對著原告席的徐良嚴肅斥責。
徐良:?
「不是,我幹啥了..
「」
徐良一愣,不知道閒著沒事提自己一嘴是什麼意味,半晌都沒想明白。
趙義也沒過多追究,而是扭頭看向孫虎,安撫一句。
「被告人,請你方不必擔憂他人意見,如實做出自身選擇即可。」
聞言。
孫虎縮了縮頭,臉上露出讓汕的笑容。
自己小命可不是捏在自己手裡的,趙義敢說他也不敢做啊..
「我方...選擇自行辯護!」
孫虎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自行辯護?」
「你確定!?」
審判長王耀頓時皺起眉來,如果尋常人的眉頭能夾核桃的話....
那他簡直能夾開夏威夷果!
身側的趙義順勢提醒一句。
「被告人,你方一審便已經做過一次自行辯護,受理結果你方也並不滿意。」
「你確定還要自行辯護?」
孫虎再次點頭,「我確定。」
三個字落下。
整個庭審現場瞬間譁然一片。
「自行辯護!?」
「嘿,邪了門了,被告人這瘋了吧,面對全勝戰績的律師,還要在高級法院做自行辯護」」
「不是,這種情況怎麼處理?我怎麼沒聽說過案例啊..
「」
66
「」
眾人愣了,竊竊私語的聲音在場下響起。
自行辯護倒是存在。
但一般來說也就單階段,如一審階段,或是休庭前的某個階段。
可兩次審理都自行辯護...這沒聽說過啊!
「這怎麼處理?難不成要休庭?」
審判長王耀也有點不知所措,他臉上愣了又愣。
三個法官湊到一起。
趙義道:「案例庫有沒有先例?這種情況怎麼處理?休庭還是繼續下去?」
劉志成:「沒遇到過啊..
」
趙義忍不住了,又看向王耀,問出一句。
「這合法嗎?」
講道理,兩次審理,一個辯護律師都沒有...這種情況錯案的概率太大了!
即如此,這種情況極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但..
「理論上說,法院是沒強制性要求律師必須到現場的。」
王耀思索著,他只覺得自己學了一輩子的法學到了狗肚子裡,這種問題都無法給個肯定的答案。
「一審如此,二審也是如此。」
「而連著不來...也沒禁止。」
倒是也有一些案件,被告人主動放棄委託,選擇兩次自行辯護。
可真沒這種出意外形式的!
但話又說回來了。
無論如何,這....
「合法!」
王耀猶猶豫豫的,說出這兩個字。
聞言,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最終深吸一口氣,扭頭看向被告人。
「被告人,根據上訴書中所描述。」
「你方人員,在盜竊郵政車時,在加速途中實則並未發現車後廂的受害者劉平。」
「一審所描述的甩人」並不準確,並且,在車輛撞人時,你方還實施過躲避等一系列行為?」
「只是因意外因素才導致車輛失控,最終導致人員傷亡?」
既然合法...那就繼續下去便是!
再者。
馮翔即便不在現場,可對方的上訴書終究是擺在了三人面前。
只需要年初上訴書中的內容,後續爭論不休依舊可以休庭處理,旋即下次給對方安排委託律師便是。
「被告人,你是否認同上訴書中所描述?」
趙義盯著孫虎開口詢問。
「我..
」
孫虎有些猶豫,眉間抖了抖,接著開口道:「我認同上訴書中所寫!」
這種滿是主觀意念的東西,徐良是不可能掏的出證據來證明。
同時,案發地點的街道上的監控,也清晰的拍下了他在車輛失控時,駕駛車輛躲閃的情況。
兩者之間相輔相成,若是馮翔在這,極大概率撤銷所謂的死刑與無期!
但可惜了,他沒在這。
「原告方,你方針對上述,是否要做出回應?」
王耀看向徐良,語氣深沉很是嚴肅。
話語間,那雙眸子緊盯他的眼,好似能看透人心,若是膽子小點的怕是會緊張的無法言語。
「我方並不認同!」
徐良站起身,沒有任何猶豫便否決了馮翔的精心準備。
他思索片刻,便緩緩開口道:「法庭向來是誰主張誰舉證。」
「根據現有的信息來看,被告人有十足的主觀傷害意念,如果對方認為被告人主觀上並未發現受害者劉平..
」
「請呈出佐證!」
主觀意識上確實無法證明。
但卻可以通過佐證來加強信任度!
比如。
郵政車的後視鏡壞掉,又或是行車記錄儀收錄到的聲音。
這些都能為其佐證對方確實不知曉劉平懸掛在車後,否則...所謂的主觀意念只是誇誇其談!
「被告方,請你遞交證據。」
徐良緩緩開口,旋即落座,並未著急。
遞交證據...
「被告人孫虎、孫彪,你方是否有要填充的信息?」
王耀點點頭,扭頭看向二人問道。
「我..
「7
孫虎頓時語塞,被銬住的雙手互相交叉,手心中出了汗漬。
「證據在辯護律師那..
」
「那請問,你方辯護律師何時可以趕到庭審現場!?」
王耀再次開口詢問。
這話落下,孫虎也不知該說些什麼好。
他壓根就不知道馮翔去哪..
至於證據...他確實有,不過馮翔也沒在舉證期舉證,而是當成了佐證等待庭審時遞交。
誰承想,二審庭審開了。
結果人沒了!
而證據自然也隨著人消失而不知去落。
「既如此..
「」
王耀有點咂舌,揉了揉眉心,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本以為這是個小案,但誰承想......能出這麼一堆麻煩事!
性質輕確實沒的說,可麻煩也是真麻煩,令人頭疼。
「原告方,你方是否有要補充的意見?」王耀看向徐良。
徐良微微一笑。
還是那句話。
被告人沒有律師,那...對方犯什麼罪,可就全憑他一張嘴來說了!
「尊敬的審判長!」
「被告人孫虎、孫彪除犯下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罪名以外。」
「還需另添一罪!」
徐良忽的高聲開口,聲音落下,現場眾人的頓時愣住,那顆好奇心也被提到了嗓子眼中。
另...添一罪!?
先不說二審能不能添加罪名..
單單是哪怕法官真的按照徐良一審中的理論進行審理...那該添的罪名也都添完了。
總不能再給個盜竊罪」吧!
這不顯示。
當搶劫罪出現的那一刻,盜竊就不可能同時存在,除非對方還對其餘人下手,事實是並沒有。
眾人有些不解。
而孫虎孫彪,內心確實清楚的很。
「壞了!」
孫虎忽的眼角一抽,臉色鐵青的看著徐良。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
面前這孫子要告訴他為什麼他的信譽分如此之低了!
果不其然。
當感受到眾人視線後。
徐良臉上流露出一絲微笑,旋即,便聽他輕聲開口道:「被告人孫虎、孫彪二人...還犯下非法製造毐品罪!」
非法...
製作毒品!?
話音落下的剎那間,整個庭審現場一片寂靜,眾人愣了又愣,半晌愣是沒反應過來。
先是從盜竊案變成故意殺人案已經夠離譜了。
怎麼眼下又和毒品扯上關係了!?
「你...
「7
趙義則是內心咯噔」一聲,剛準備開口。
卻不料,徐良卻壓根沒給他開口說話的機會,當即繼續開口道:「尊敬的審判長,聽審席諸位。」
「本案犯罪人員孫虎」孫彪」,二人所搶劫」的車輛雖為郵政車,可對方的真實目標並非為車輛,而是...車廂內的「郵票」本身!」
「郵票,即信封上常用的貨幣」,往來書信所用,價格極低。」
「孫虎與孫彪為何要大費周折的進行盜竊?」
郵票這個都很熟悉。
案件開始就已經告訴了眾人,只不過想不通罷了。
雖說他們一夥,可思索片刻也就放棄了,畢竟法院只看客觀事實,調查不出來的基本就等於不存在」。
既然是偷郵票,管那麼多做什麼,按照郵票的價值來判即可。
只不過,眼下來看..
徐良要說一個只有小部分人才知道的故事了!
至於是否違背了當初看守所內自己和對方的約定..
有點意思,跟毐犯講信任嗎?
徐良一向是不會做這種蠢事的。
至於對方是否犯的罪小和無辜..
首先。
對方既然是能被馮建存派來搞原料」的人,對方可能會不受重視。
但絕對不是拿不到錢!
對方更不是不知道自己做出來的東西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所以...徐良選擇照例掀桌子。
反正法院那邊也會找警方聯絡,到時候怎麼判罰,自然會按照貢獻來削減,他怎麼說都不會影響。
至於,孫虎若是對他的誠信」感到憤怒,那徐良只有一句話能說..
吾蠻夷也!」
看著眾人,徐良臉色瞬間嚴肅,朗聲開口道:「被告人孫虎」孫彪」偷取郵票的真實目的,正是用來製作Isd郵票」!」
「這是一種極其罕見的毐品,擁有極強的心理依賴性!」
「被告人所行之事壓根不是盜竊,而是赤裸裸的搶劫。」
「並且,還是搶去製作毐品!」
「已然構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毐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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