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有蕭瑾看不上別的男人
蕭瑾看著那根指向自己的手指愣住,一度懷疑她是不是看出什麼了。
周航沉聲呵斥:「你開什麼玩笑!他身體這樣了,怎麼去給你找東西!」
林知夏理直氣壯,梨渦都帶了幾分強勢:「他是我男人,回去翻我的衣櫃理所應當!要是換成別人去,我還不放心呢!誰知道那間諜到底是男是女。」
「更何況,蕭瑾只是坐輪椅了,又不是手殘了。」她看向蕭瑾,雙眸閃閃放光:「你可以幫我去拿那些信嗎?就在衣櫃的角落裡的餅乾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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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瑾看看自己的雙手,又看向林知夏,答非所問:「你回家怎麼照顧我?」
林知夏眨眨眼,看了眼政委,見他不催促,又看向蕭瑾:「什麼怎麼照顧?你只是癱瘓,你雙手上臂有力,回頭給你換個抽水馬桶,或者弄個椅子在椅子上掏個洞,你自己就能上廁所。」
「家裡是燃氣灶,你可以自己做飯,就是上下樓麻煩了點,但我也不是不能背你……」
林知夏小嘴兒巴拉巴拉,梨渦在嘴角若隱若現,絲毫沒有未來照顧他的意思,當然,也沒有拿他當殘疾人的意思:「洗衣服做飯你都能來的。」
「你要是瘸了胳膊手,我還能頭疼一下,暫時癱瘓嘛,問題不大。」
周航聽著怒火中燒:「他都這樣了你還讓他幹活!那你有沒有人性!」
政委也不贊同:「他需要養身體,不能幹活。」
林知夏笑了,梨渦裡帶著幾分深意:「一個正常健全的人,是不樂意被人當做殘疾的。蕭瑾,是吧?」
蕭瑾緩緩點了點頭,然後看向政委:「我沒問題。」
政委嘆氣:「行,不過你們現在住的地方只怕就不方便了。這樣,部隊家屬院這邊,我給你們批下來,這些天正好林同志哪裡都不能去,就在部隊家屬院這邊收拾一下,等事情結束了,你再回去搬東西。」
「好。」
林知夏一口應下,惹得蕭瑾多看她好幾眼。
倆人剛結婚的時候,蕭瑾級別低,不夠隨軍級別,申請的宿舍條件差,那時候的「林知夏」看過申請的宿舍鬧了好大脾氣,兩人的婚禮,還是在市里租房子舉辦的。
新婚第二天,蕭瑾走了,「林知夏」卻嫌棄租的房子也不好,跑部隊要了蕭瑾的津貼開始換房子。
租的房子是換了又換,現在住的房子還是機械廠家屬院的新樓房,一層只有四戶,家裡有廚房有廁所。
哪裡像是宿舍里那樣,一層十幾戶,公用的廁所廚房。
現在她捨得那樣的樓房?
以前的林知夏捨得不捨得,林知夏不知道,但是她知道現在的自己捨得。
部隊家屬院多安全啊!
這夫妻倆一唱一和就把事情定下來了,周航氣得不行:「你們那邊是三樓,蕭瑾過去怎麼上樓拿東西?我陪他去!」
林知夏拒絕:「不行,這件事主角就是你,你過去就是打草驚蛇。」
「那你讓他怎麼上樓!」周航指著蕭瑾的腿。
林知夏翻個白眼,連梨渦都跟著鄙視他:「政委或者旅長身邊有警衛員吧?這不比別人可靠?就說回去收拾幾件衣服,要住院。」
旅長說:「就這麼定了,讓我警衛員開車帶你去。對了,記得收拾一下被褥。」
蕭瑾帶著人回家,一下車就受到許多人關注。
坐在樓下納涼的嬸子們七嘴八舌地問:
「蕭營長你真的癱瘓了啊?」
「那你要轉業了嗎?」
「那肯定要回老家了吧?什麼時候走?」
說話的幾個嬸子眼裡放光。
蕭瑾含糊回應:「回來拿點東西,去療養院。」
兩名警衛,一個背著,一個拿著輪椅往樓上走。
他們的身影消失在一樓拐角,樓下的議論聲又起來了:
「這個林知夏,禍害了咱們家屬院所有男人啊!」
「那林知夏快點搬走吧,我家老頭子眼睛都要長她身上了!」
「我家兒子為了她,都不肯相親了。」
「我閨女對象見了林知夏,都要退婚了,可快走吧,回老家霍霍別人去吧!」
聲音順著樓梯間的窗戶傳上去,兩個警衛悄然對視一眼,沒說話。
蕭瑾裝作沒聽到,到了三樓,他拿出鑰匙開門,看到裡面髒兮兮的模樣,眉頭皺起來:「把我放下來,我自己進去。」
兩人也看到了房間內的髒亂,他們不放心蕭瑾,又怕蕭瑾尷尬,遲疑之間,蕭瑾已經伸手去抓輪椅。
他們只能幫著蕭瑾坐在輪椅上,看著他關上了房門。
還好,雖然髒亂,走路的地方還是有的,蕭瑾推動輪椅,進到臥室里,打開衣櫃門。
成堆的衣服掉落下來,直接把輪椅上的蕭瑾給埋了。
香噴噴的衣服,柔軟卻有幾分重量,蕭瑾扒拉開衣服,呼吸一大口新鮮空氣,從衣櫃深處找到林知夏的寶貝餅乾盒,那堆衣服丟在地上他也沒管,就隨手抓了兩件給林知夏替換。
至於別的東西,蕭瑾也不想去找了,家裡髒成這樣,估計也不能用,他打算買新的。
蕭瑾轉動輪椅到門口,伸手拉開房門:「走吧。」
兩個警衛員,一個背起蕭瑾,一個留在後面鎖門拿著輪椅回部隊。
「報告長官,東西拿來了。」
蕭瑾把餅乾盒子放到桌上。
政委示意林知夏打開:「這裡面是什麼?」
林知夏大大方方地上前,拿起餅乾盒子打開:「說實話,我知道我長得好,喜歡我的男人可以繞全城幾圈了。」
「不過我丈夫長得好,我也不會看上別的男人。」
說這話你自己信嗎?
蕭瑾一忍再忍,沒把這話說出口。
政委有點好奇:「你說這話,跟這件事有關係嗎?」
林知夏偏頭想了想,是沒關係,她這是撇清一下關係,當然這話還是不能說的:「我只是在陳述我的定力罷了,有珠玉在前,我也不會看上別的男人。」
「所以收到信以後跟對方的來往,也不過是想要試探一下,不過……一切都出乎我的意料。」
林知夏拿出盒子裡的東西,兩封信,以及一對金耳環,一枚金戒指,一些化妝品:「信一共三封。原本還有一些布票跟三十塊錢。這些我都用了。」
「寄來的東西不用,我怕引人懷疑,所以我買了吃的用的,如果需要我歸還,我會把這些補上。」
林知夏慶幸,「她」作風雖然有問題,私下裡卻很謹慎,名貴物品都藏著,好的化妝品也捨不得用,所以這些還能拿出來當做證據,沒用過的東西,自然更有說服力。
該說的,林知夏剛才已經說了,至於調查信件來源,這件事兒怎麼處理,是部隊要做的,跟她無關:「下面還要我做什麼?我會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