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賣完了


  手錶兩種顏色,一種白色,一種是亮眼的藍色錶帶,碩大充滿未來科技感的錶盤,電子顯示屏幕上的數字一跳一跳,分外好看。

  林巧巧內斂一點,拿著電子表很是愛不釋手。

  林瑞看到電子表就移不開眼,嗷嗚一聲跳起來,拿了一個藍色迫不及待就戴上了,飯都不吃就往外跑:「我有電子手錶咯!你們看吶!」

  都是飯口呢,孩子們在家裡吃飯,聽到他的叫聲紛紛出來,看到那麼炫酷的電子表一個個都眼紅了。

  「哪兒來的表?」

  「太好看了吧!」

  「我姑姑給買的!」林瑞驕傲得很,林知夏下鄉的時候,他都七歲了,當然記得總帶他玩兒給他買好吃的小姑姑。

  小孩子們,尤其是男孩子最喜歡這種炫酷的電子表了,偏偏林瑞戴在手上不讓他們看,又一窩蜂地回去找大人要電子表。

  現在雖然開放了,但是買東西都還需要票劵,一塊手錶怎麼著都要一兩百,再加上票不好搞,擁有手錶的人家很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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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這樣的新鮮貨,不止孩子們心動大人們也心動,尤其是家裡孩子馬上就要結婚的,現在都講究三轉一響,這三樣哪樣都不好搞。

  有電子表這樣的替代品,他們當然馬不停蹄地找上門,問一問。

  林父剛把林瑞叫回來吃飯,就迎來了一波又一波的客人,他們把房間占了個滿滿當當。

  「電子表還有嗎?」

  「多少錢一塊?賣給我吧。」

  「孩子戴多浪費啊,賣我。」

  林父不慌不忙地說:「這是我閨女從南邊拿來的新貨,我也不知道多少錢,她讓我送給侄子侄女,好東西當然要讓自家人戴了。」

  「那我跟你去家裡看看,你閨女在家吧?」

  隔壁老張頭拉著林父的手就要走。

  林父連忙去拿桌上的錄音機,他似乎是不小心碰到了播放鍵,頓時傳來了電台的聲音。

  「喲,這是什麼動靜?」

  林父當即把錄音機關了,隨手放到兜里,裝作不怎麼在意的樣子:「哦,這是閨女給我買的錄音機。」

  「可以放磁帶,也可以聽電台,還可以錄音呢,她說我現在在家裡沒事兒,可以出去遛彎兒的時候帶著,走哪兒聽哪兒,很方便。」

  樓下的趙工扒拉著人群擠進來:「能給我看看不?我閨女學英語,就差一個錄音機呢,你勻給我吧,我給錢。」

  林父板著臉道:「這個不行,這個是閨女給我的,要不你跟我回家?她這趟買了一些打算送人呢。」

  趙工連忙說:「送什麼人啊?送人又不賺錢,我給錢。」

  一群人簇擁著林父浩浩蕩蕩往他家裡去。

  林母正在午休,聽到院子裡吵吵鬧鬧的,醒來一瞧,頓時驚呆了:「怎麼這麼多人?」

  林父笑容得意:「他們都是來買電子表的,知夏呢?」

  「跟女婿出去了。」林母看向他身後的人,少說也有十來個人,都是老大那邊家屬院的,她悄聲問:「老二那邊還沒去?」

  「沒呢,先帶他們來一趟。」林父笑呵呵地對林母眨了下眼,然後說:「他們不在家,那電子表呢?還有沒有?她有沒有說賣多少錢?」

  林母悄聲說:「閨女說二十五塊。」

  林父轉頭看向老張頭等人,說:「這電子表,閨女說進價二十五塊,回來賣三十塊,賺五塊錢辛苦費。」

  「我當初在老大家住著,大家鄰里鄰居幫了不少忙,我做主二十八塊好了。」

  林母盯著林父的後背瞪圓了眼睛,她怎麼不知道,老頭子有當奸商的潛質?

  老張頭聞言,當即從兜里掏出來二十八塊:「給我一塊,這可比店裡的表划算多了。」

  「也給我來一塊。」

  來了十一個人,就賣出去了十一塊表。

  趙工拿著電子表,眼緊緊盯著林父手裡的錄音機:「錄音機呢?還有嗎?」

  林母說:「有的有的。不過這個東西貴。」

  有林父在前打樣,林母開口就要了四百塊:「我覺得四百塊不好聽,我做主,三百八十塊好了,這個數字吉利。」

  趙工覺得有點貴:「不能再便宜點?」

  林母實誠得很:「老實說,孩子也沒多買,就買了十個,老大老二老三家裡一共五個孩子,知夏說,每個孩子一個,大的用磁帶聽英語學習。」

  「小的雖然暫時學校不教英語,但也不能厚此薄彼,一起學著。孩子還給我們老兩口一個,她自己留一個,這就七個了,能拿出去賣的也就三台。」

  林父納悶,閨女說過要給他們了?不過他也沒多話,就在一旁點頭:「對。」

  三台,那就沒多少了。

  趙工想想閨女的學習,一咬牙:「行,我買了,我這就回去拿錢。」

  林父把人送走,這才問:「知夏說給他們了?這麼貴的東西,送他們做什麼?拿去賣。」

  「當然沒送了,這是話術。」

  林母白他一眼,連忙讓他去老二家送東西:「快去吧。」

  林父反而不願意去了:「孩子們都上學了。等晚上的。」

  林母會意過來:「你還想像今天這樣來一波?」

  「當然。」

  林父得意洋洋,又想起一件事:「你說他們回去要是找孩子要,怎麼辦?」

  「不給,我說的,這麼貴的東西不給他們,有需要就拿你這個。」林母點點他手裡的錄音機。

  真的需要這個的,也只有林巧巧一個人,可給了一個孩子不給別人也不好,這東西不是三塊五塊,給就給了,三百多塊錢呢,給什麼給?

  到了晚上,林父如法炮製,又賣出去十多塊電子表。

  這些人回去一傳十十傳百,林母足不出戶,也就花了三天功夫,就把所有的電子表跟錄音機給賣了個乾淨。

  這會兒林知夏已經找到了賣衣服的地方,蕭瑾去部隊報到,她每天出去擺攤賣衣服,得知林母把電子表跟錄音機都賣了,驚訝不已:「這麼快就賣完了?」

  「當然。」

  林母很是得意:「這東西好賣呢,也賺錢。」

  可不是賺錢嗎?

  除去給林母的提成,單單電子表就淨賺五千多,錄音機賺的少點不到三千,這還是林知夏給了林父一台,不然這兩單足足賺小九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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