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初戀,永遠是一個具有浪漫色彩且經久不衰的話題。

  都說初戀是用來懷念的,初戀是忘不掉的!

  但與此同時初戀對許多人來說又是熱烈的、青澀的、美好的、遺憾的!嗯————也有很多初戀帶有熱烈的成分!沒有表白過,但那卻是人生中第一次愛情的萌芽,感情的悸動。

  秦風選好歌后立刻發給了導演賀雲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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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時間,情歌小王子徐光亮正在認真寫歌,初戀,這個命題激發了他許多靈感,他想起了自己的初戀,並將所有的情感傾注其中。

  「這一版還是不行,我的對手可是秦風。」徐光亮否定了他這首歌的第17版。

  曲子早早就寫下並且定稿了,現在最讓他頭疼的是歌詞,他要通過歌詞勾起聽者對初戀的強烈共鳴。

  並且這次是衝著贏下秦風而去的。

  「秦風過於妖孽,我需要精雕細琢,不斷打磨,如此才能贏過他。」徐光亮直接開始寫第十八版歌詞,「不能掉以輕心。」

  時間流逝。

  很快一周的時間就過去了。

  在過去的一周時間裡,秦風的第二篇「暗黑風格」的短篇小說《神的詛咒》在《小說周刊》發表了。

  《小飾與洋子》發表後粉絲們只覺得秦風是在日常「發瘋」,但這篇《神的詛咒》發布後,大家漸漸覺得不對勁了,於是開始有了「黑秦風」的叫法。

  只是與之對應的白秦風稱呼還沒出現。

  秦風再接再厲,往編輯郵箱裡投稿了《七個房間》。

  很快,便到了《歌王.情歌季》第二期錄製播出的日子。

  秦風提前前往彩排。

  徐光亮興致勃勃,「這次我肯定贏你。」

  秦風笑著說:「那可難說。」

  徐光亮:「我這首歌寫了二十版。」

  秦風:「正因為不夠好所以才寫了二十版,我這首歌,一氣呵成,一版稿定。」

  草!!竟然被他裝到了怎麼回事?秦風那自信滿滿的樣子讓徐光亮的自信開始動搖。

  他知道秦風是天才。

  而有些努力在天才面前是微不足道的。

  按照《歌王.情歌季》的賽制,上一期節目雖然沒有淘汰歌手,但卻有第七名,第七名需要在這一期進行「返場」的,而與此同時這期節目也將迎來一位「補位」歌手。

  返場歌手的演唱不計入排名,而是後續一期節目中會有一場專門的「復活賽」,這樣被淘汰掉的歌手都有一次復活的機會。

  因此這期節目其實有八位歌手登台演唱。

  補位歌手秦風認識,叫楊偉,名字聽起來挺————不行的!

  但實際上他是一位情歌好手,尤其擅長深情情歌的演繹,甚至被稱為「華夏第一深情」————嗯,他是歌手的同時,也是一位演員。

  即便到了電視劇電影中,他的這種深情人設依然在延續。

  楊偉和徐光亮相熟,而恰好秦風和徐光亮處得還可以,所以在徐光亮的介紹下,秦風和楊偉很快熟悉起來。

  參加《歌王.情歌季》的歌手都是歌壇有頭有臉的人物,彼此之間都挺和氣。

  儘管要在節目中競演,難免要分個高低,但大家實際上不太當回事兒,就是來玩玩,順便把通告費給賺了。

  與此同時,也是希望借著這檔節目賺一點關注度,維持,或者提升熱度。

  而新世界娛樂的童陽卻並非這種心思,他太想贏了,贏徐光亮,贏秦風,而後在這檔節目後名氣和身價都更上一層樓。

  所以他天然對秦風、徐光亮等人都抱著一種「敵對」態度————他把他們當作對手,也當作「敵人」,更當作「墊腳石」。

  只要把秦風等人踩在腳下。

  秦風等人就是他提高咖位的階梯。

  這種心態也導致他不怎麼和秦風、徐光亮等人走得太近————秦風、徐光亮幾人有說有笑的時候,他就遠遠看著。

  嗯,有幾分嫉妒。

  特別嫉妒秦風。

  他想:「我要是比秦風更火,梁思齊、徐光亮、楊偉,你們這些人也會像巴結秦風一樣巴結我。」

  是的!

  在他看來,梁思齊、徐光亮等人和秦風走得近,那就是巴結秦風。

  他最看不慣巴結別人的人。

  童陽把秦風當成了頭號對手,而秦風呢,壓根兒沒正眼看童陽。

  在歡娛秦風和徐歡顏聊過童陽的事,徐歡顏對這個人也沒什麼好說的,只講:「他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歌手————在《歌王.情歌季》舞台上遇上你,算是他倒了八輩子霉。」

  徐歡顏說不必請秦風刻意針對童陽,因為他遇到秦風,那就是老天在刻意針對他了。

  晚上八點。

  《歌王.情歌季》第二期如期播出。

  這一期的主題是「初戀」,吸引了很多觀眾第一時間來到直播間圍觀。

  節目剛開播,彈幕便密密麻麻。

  「你知道我這一個星期是怎麼過的嗎?終於等到你「哈哈哈《非誠勿擾》BGM亂入。

  「趕緊開始吧,我就想聽聽秦風會怎麼唱初戀。」

  「病友集合~~」

  彈幕幾乎都是圍繞著秦風展開的,直播間的人氣快速上漲。

  主持人何靈在舞台上熟練開場,並且對冠名商、贊助商等金主爸爸一番感謝,充分調動現場氣氛後,節目正式開始了。

  第一位登場的是徐光亮。

  這位「情歌小王子」登台後在一架三角鋼琴前坐下來,頓時現場和直播間,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依然一身西裝,顯得很是成熟憂鬱的樣子。

  他的指尖在黑白琴鍵上律動起來,動聽的旋律便迅速飄揚開來。

  許久後他才湊近話筒忘我唱起來,頓時初戀的味道便出來了,感染力和共鳴力非常強。

  「不愧是修改了二十版的作品。」這首歌十分符合秦風的審美。

  非常好聽!!

  屬於可以讓秦風單曲循環很久的那種。

  「有光良《童話》的味道。」秦風在心中暗道。

  《童話》在地球的殺傷力太強了!當年《夜曲》都被《童話》精準狙擊。

  聽到這首歌秦風其實還挺擔心的————沒辦法!徐光亮的這首歌太強了。

  「不過我要唱的這首歌也是天花板級別————」秦風嘴角微微上揚,心說,「畢竟這也不是真的《童話》,勝算還是比較大的。」

  徐光亮這首歌演唱後直接讓現場和直播間的觀眾都炸了。

  現場尖叫和驚呼不斷。

  直播間彈幕宛若洪水般湧出來。

  「太好聽了!!」

  「不愧是情歌小王子~~很久沒有聽到這麼好聽的情歌了。」

  「單曲循環歌單+1」

  徐光亮的表現很出彩,反響很不錯,這一點在票數上也反應了出來。

  直接拿下484票的超高票數!

  可謂把這期節目的調子給拉到很高了。

  第二位上台的是黃珊珊,帶來一首很甜的「甜歌」,初戀的那種甜甜的和心動的感覺都快從屏幕里溢出來了。

  第三位是楊偉。

  楊偉乃是「第一深情」,他即便是唱初戀,也自帶一種深情。

  唱出的是對初戀的念念不忘!!

  秦風遲遲沒有登台,已是吊足了觀眾粉絲的胃口。

  「怎麼還沒到秦風啊?」有觀眾已經迫不及待了。

  梁思齊也在期待著秦風的上場。她私底下探問過秦風這期要唱什麼歌。然而秦風神神秘秘的,一點信息不肯透露。

  這讓她很是好奇。

  而在電視機前,王雯正在收看節目,她也在等待著秦風的演唱。

  她已經和秦風變成了「負距離」關係,深入交流過了。她也知道秦風在她之前,從沒和女孩子談過戀愛。

  嗯,雖然秦風沒有提過,但王雯已經把自己擺在了秦風「初戀」的位置上。

  「他會為初戀寫一首什麼歌呢?」王雯不由胡思亂想起來。

  她甚至有些期待秦風能把她寫進歌詞————別人聽不懂!但她聽得懂啊!!這將是一種別樣的體驗。

  大家迫不及待的時候,秦風終於登台了。

  他是第四位登台的。

  他一亮相頓時便引發全場的驚呼,直播間彈幕也出現了男神好帥之類的字眼。

  秦風在自己的舞台和服裝設計上是下了功夫的。

  他今天穿了一身藍白相間的校服,單肩掛著一個書包,腳下是一雙小白鞋。

  頭髮造型也是學生的樣子。

  秦風不過26歲,因為有錢,因為保養得好,日子輕鬆,所以他穿上這身校服,還真就是高中生的模樣。

  他就是這般大搖大擺走進高中學校,保安也不會阻攔。

  青春、陽光、帥氣!

  完全就是校草級別的好嗎。

  這種男生在學生時代,會讓很多女生犯花痴的,走到哪都會有女生喊:「快看快看,校草秦風————」

  打個籃球,那是相當多的漂亮妹子給送水。

  回家寫作業吧,那書里總會出現不知哪個女生往裡面塞的情書。

  一身中學校服的秦風抱著一把吉他。

  「哇!!」現場的觀眾全都驚呼出聲。

  「好帥!!」

  「我天!!秦風這顏值當初在學校是殺瘋了吧?」

  梁思齊完全被校服秦風給吸住了眼球,「學生時期的秦風也這麼帥?」

  電視機前王雯眼睛盯著屏幕眨也不眨,「太帥了吧?」王雯恨不得早幾年認識秦風!

  恨不得是秦風的校友。

  這樣的男孩子早占有一天就多享受一天。

  校服秦風滿足所有粉絲的想像,特別是女粉絲。

  網絡上經常有「校服女神」、「清純天花板」的女生。

  而校服秦風乾淨、陽光、帥氣,完全稱得上「校服男神」。

  主持人何靈看著秦風都呆了,抬起話筒問道:「讀書時候,你就是你們學校的校草吧?」

  「初中高中是。」秦風說。

  「大學不是?」何靈問。

  「不太清楚,」秦風說,「大學那會兒沉迷於音樂,不太了解大家對我的看法。」

  何靈和秦風聊了幾句,這才步入正題道:「今天穿著校服登上舞台,是因為初戀在中學?」

  「不是。」秦風搖頭道,「我只是覺得學生時代的初戀是最美好的,最純粹的,最令人懷念!我只是想唱一首關於青春,關於初戀的小情歌。」

  「歌名是?」何靈更好奇了。

  「《晴天》。」秦風抬起話筒說。

  何靈適時退下了舞台,舞台的燈光頓時變化,舞台後的大屏幕上出現了湛藍的天空,耀眼的夏日陽光,陽光透過樹葉照射下來,就仿若某個青春寂靜的午後那穿透而來的陽光————

  這陽光仿若有穿透時間的能力。

  瞬間把人拉回到了十八歲的夏天。

  彼時,都還穿著校服,臉上是青春與青澀。

  這時候秦風也緩緩勾動了吉他,簡單的旋律宛若夏天的風一般飄散,蕩漾開去,搖曳著那陽光下的樹葉,發出沙沙沙的聲音。

  幾個簡單音翻來覆去彈奏著。

  簡單!!

  純粹。

  就像是學生時期的時光,就像學生時代的愛情————

  這幾個音很簡單,甚至有些俗套,但不知為何聽起來就是很舒服,很抓耳!

  「好簡單的旋律,」徐光亮暗自驚嘆,「這些音大家都都會用,但秦風就是能寫出不一樣的感覺來。」

  徐光亮對此的評價是「大道至簡」。

  寫歌並非越繁複越複雜越好,有時候做一些減法,反而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比如這首《晴天》!!

  能用最簡單的音節寫出最動聽的旋律,這是很考驗功底的!否則就會弄巧成拙,讓歌曲顯得很同質化、爛大街、俗套。

  梁思齊認真聽著也不由入迷了。

  秦風繼續彈奏著吉他。

  依然是那幾個簡單的音滾來滾去,但卻交織出令人驚艷的前奏旋律來。

  在地球,《晴天》的前奏有一個形容詞:前奏殺!!

  前奏殺的含義比較寬泛,一部分是說這首歌前奏好聽,一部分是這首歌的前奏能讓人回憶起很多自己的「青春」與「過往」,那是一種情感級別的共鳴,是與記憶回憶的交織。

  《晴天》的前奏讓人百聽不厭。

  隨著秦風彈奏前奏,大家的心也都跟著安靜了下來,現場的尖叫聲已經平息,此刻大家都等著秦風開口呢。

  吉他依然在彈奏,而後鼓點加入了進來。

  終於在時間過去45秒後,秦風唱出了第一句歌詞。

  「故事的小黃花」

  「從出生那天就飄著」

  「童年的盪鞦韆」

  「隨記憶一直晃到現在」

  舞台後方的大屏幕上,一片片花瓣飄落飛舞,營造出唯美的畫面和氣氛。

  故事的篇章似平從「小黃花」掀開了,鞦韆、童年、美好時光————強烈真實的畫面感瞬間便把人拉回到了那久遠的記憶當中。

  仿佛回到了童年。

  童年?難道是青梅竹馬?情歌小王子徐光亮不由暗暗想著————

  「吹著前奏望著天空」

  「我想起花瓣試著掉落」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間」

  「我怎麼看不見」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沒想到失去的勇氣我還留著」

  「好想再問一遍」

  「你會等待還是離開」

  為你翹課的那一天,一下子就把畫面和故事扯到了青春愛情上面。

  為你翹課!這是學生的浪漫啊!!這是一件在那個年紀看來特別酷的事情。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時光一去不復返!青春也已經不在了。

  徐光亮聽著歌想起了自己學生時代的某些癖好,喜歡在女孩子面前耍酷,似乎這樣女孩子們就會注意和喜歡上他。

  他還喜歡下雨天不打傘,原因也很簡單:淋雨很酷!

  他覺得漫步於雨中很自由很浪漫。

  把衣服打濕把頭髮打濕很暢快!

  啊!青春啊!那時候就從沒想過淋雨會感冒。

  到了現在的年紀,下一點毛毛雨也要撐把傘————變得講究了,矯情了,不再耍酷了,但好像————什麼東西也永遠失去了。

  「颳風這天我試過握著你手」

  「但偏偏雨漸漸」

  「大到我看你不見」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但偏偏風漸漸」

  「把距離吹得好遠」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愛一天」

  「但故事的最後」

  「你好像還是說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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