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繳款
『咚咚咚...』
這天,李承在產業園區接見完幾個投資商,剛回到辦公室,門就被敲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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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李承坐在沙發上,端起水杯喝了一大口,說。
門被推開,常務副縣長畢雨東走了進來。
「李縣長,金璐地產的土地轉讓費已經全額繳齊。」
畢雨東坐在李承對面,向他匯報情況。
「嗯,我知道。」
在繳款的前一天,李璐就跟李承打過招呼。
七十八畝地,每畝十九萬四千元,共計一千五百一十三萬兩千元整。
「這些錢,留出四百萬用於還水臨縣的債務。」李承交代道。
錢到帳了,拖了水臨縣那麼久,總該先還一部分。
四百萬,是一個誠意,也是李承兌現的承諾。
剩餘的錢,也足夠推動縣裡建設的前期開展工作。
「好的。」畢雨東點頭答應。
「這筆錢大概什麼時候能使用?」李承問。
「半個月左右。」
錢到帳後,還需要做入庫,分成和計提。
走完這些流程,縣財政才能進行自由分配。
「嗯,儘量趕在月末前把這筆款打過去。」李承叮囑道。
「好。」
「常務,經過這一段時間對李璐的接觸,你感覺她怎麼樣?」李承遞了一根香菸給畢雨東,問。
「有實力,對政府工作配合度很高,適合長期合作。」畢雨東給出中肯的回答。
合同簽署完成,按照要求是一個月內繳款。
但李璐在一周內,就完成了繳款。
這既展現出李璐的實力,以及她的態度。
除此之外,李璐對地皮開發的長期規劃,也很符合縣政府走向富強縣的發展理念。
「我準備將接下來的土地拆遷工作也交給她,你看合適嗎?」李承問。
之前兩個人的聊天中,李承就曾向畢雨東提到過讓李璐負責拆遷的利益。
那時候,是提前給畢雨東打的預防針。
這一次正式的提出,是因為李承要召開一場城區建設的工作會。
會議上,李承要把這件事提出來。
他需要得到畢雨東的支持,同時,他也需要通過畢雨東的嘴,來提出讓李璐承包拆遷。
這種話,李承不適合親自講。
需要一個嘴替提出,他在最後拍板決定,定調子。
普遍情況,是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來當這個嘴替,但趙兵的分量,照比畢雨東差得遠。
常務副縣長提出,縣長拍板。
一二把手統一戰線,其餘人基本不會有反對意見。
畢竟,反對基本沒用,反而會得罪兩位領導。
「合適,而且我認為是唯一人選。」畢雨東道。
「那就麻煩常務在明天會議上,舉薦李璐。」李承說。
「嗯,好。」
......
李承一直在關心著范家姐弟的錢款下落。
下午,李承時間相對充裕,他決定去看一看周根生,並了解一下案件進展情況。
周根生被關押在縣拘留所。
考慮到范梅有孩子要照顧,出於人道主義,已經提前給她辦理了取保候審。
李承抵達拘留所時,劉樹民已經等了好一會兒。
「李縣長。」
見到李承到來,站在門內取暖的劉樹民連忙推開門,將李承請了進去。
「嗯,人在哪?」李承問。
「我帶您去。」
在劉樹民的引領下,李承來到了一間審訊室,看到了范小花那位禽獸不如的姑父。
周根生長得很老實,一臉的憨厚樣。
「李縣長,我冤枉啊。」
見到李承,周根生立馬喊起冤。
自南吳鎮爛水果事件在網絡上發酵後,很多人都從網絡上認識了風林縣的這位李縣長。
其中就包括周根生。
當初,他還在相關視頻的評論里罵過李承和風林縣政府。
他的評論在那麼多條惡評中,只是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水,沒有人會注意。
「事實證據就擺在那裡,你冤枉什麼?」李承冷漠的問。
「李縣長,那些錢確實是賠了,也不是我給貪了,你抓我也沒用呀,你要抓,得抓騙我錢那些人啊!
我是真冤枉,我也是想給孩子們提供更好的生活,讓他們當上富二代,可以走一走人生的捷徑,沒成想遇到騙子了。」
周根生像是受了特別大的委屈,叫苦連連。
「周根生,我看該給你普普法了,首先,那筆死亡賠償金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哪怕是通過正規方式,成為了倆孩子的合法監護人,你同樣沒有資格處置那筆錢。
那筆錢,只能用於孩子身上....」
「除了這個投資,錢都用在了倆孩子身上,再說了,投資的受益人也是倆孩子,我的初衷都是好的。」
沒等李承說完,周根生急切地打斷了李承,奮力辯解。
「是嗎?經過我們公安機關核查,拋開這次投資,你也通過各種手段,非法挪用了二十幾萬的賠償金。
我們這裡有證據,你不承認嗎?」李承冷聲問。
「這...」
「還有,根據法律規定,類似范家姐弟的這種錢,你們不得用於高風險投資。
哪怕你們是以孩子的名義持股,讓兩個孩子簽署免責聲明,也沒有法律效力。
你知不知道,你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是在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李承不想聽周根生的狡辯,冷聲呵斥。
「李縣長,我要見范小花,我必須把話跟她說清楚,我去投資也是為了她好,我養了她們兩年,她不能這麼不懂感恩啊。
我知道,你們縣裡也不想添麻煩,只要我見了范小花,她一定會原諒我。」
周根生仍抱著一絲希望。
他覺得,縣裡這些官,都是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念辦案。
只要范小花不舉,李承和公安也不會追究。
「范小花未滿十八歲,沒有自主放棄追責的能力,縣裡會替她追責到底!」
李承冷冷的聲音,打破了周根生所有幻想。
「這個范小花她就沒有良心,要不是收養他倆,我們家能走到這個地步嗎?她們姐倆給我們家害慘了!
我養了她兩年,她長大了,知道找縣長告狀了,真他媽的是喪盡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