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名留青史


  這兩天沈夏鑽在家裡沒有出門,主要是在網上搜尋小學的數學英語教材,然後整理出來,給江寧來一場教學大惡補。

  不得不說搜尋這兩天,他著實見識了不少網絡的險惡,那些在壓縮包里塞毛片的處理簡單,沈夏雙手打字自證清白就好了,甚至還有在裡面塞國外殺人分屍視頻的,看得沈夏那個噁心啊,直接送了個舉報。

  那他娘的,還有些封面叫《二年級數學乘除》,點進去一看,倒吸了口冷氣,我勒個微積分啊。

  帖子下面倒是有不少有趣的評論,什麼「你知道的,英語不是我拿手的科目。」

  「鄙人二年級數學老師,看到連結想都沒想就保存了,公開課打開一看,不光學生懵逼了,我和教育局領導也懵逼了,現在已經被校領導單獨談話了,在這裡祝樓主好人一胎生八個,個個都帶把。」

  「……」

  數學找得差不多,就剩英語了,但他現在擔心的不是英語的教學材料,而是怎麼讓江寧理解字母和學會單詞讀音。

  於是他搜了一下怎麼能讓英語進步快,耗了他三四個小時的時間,從十萬個GG和各種奇怪培訓班的見鬼宣傳資料里找到了評論最多的帖子。

  發帖的作者聲稱自己是某知名985外語系學生,高考省英語狀元,沈夏看了這馬甲,頓時覺得這帖子很專業。

  但事實證明,評論越多不代表作者越專業,有可能是很會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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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脫離語言的外衣,英語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這種學問就和玄學差不多,而學習玄學,最重要的是放空大腦,英語的學習也是如此……」

  作者說他試驗過很多英語的學習辦法,

  什麼找個高樓天台大聲朗讀,收穫的可能不是進步,而是縱身一躍,下輩子投胎到小不列顛快沒北愛爾蘭聯合不起來王國,就不用學習英語了。

  還有什麼屏息練習法,雷電法王練習法等等,都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速成辦法。

  於是他就嘗試放空大腦去學英語,而放空大腦的辦法不局限於打坐、苦修、誦經或者嗑藥,只要你能夠讓自己進入放鬆、放空的狀態,隨便做什麼都行。

  作者還在自己的帖子中推薦了自己親自嘗試過的方法,並列出了優缺點。

  其中包括:寫網文,缺點是很容易卡文之後進入焦慮狀態,然後大量水文被看官老爺問候全家,導致小說撲街,從而半夜痛哭流涕發誓自己一定要存稿。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倘若被人發現你用自己的真名做主角寫的《老子開局舔校花鞋底走上人生巔峰》的小說,你會因為斷更被憤怒的讀者開盒,發現你和主角同名,從而社死,決定這輩子不寫網文了……

  最後博主得出結論:誰學英語誰傻逼。

  評論區清一色「666」,還有「懷疑作者的精神狀態」,「把勞資時間還給我」等等。

  ……

  自從江寧被沈夏教會鬥地主後,她已經沉迷在這個每個人八百個心眼子的遊戲中,就連書都很少看了。

  眼一睜就是鬥地主,吃飯斗,睡前斗,沈夏都懷疑她上世紀是不是來過現代,做過那個用銅扣皮帶抽人的職業……

  見她越來越沉迷,沈夏就有種擔憂感,想當年自己也是一位網癮少年,沒少逃學上網吧,加入祖安人民光榮的進化。

  當時沒少被老爹老媽男女混合雙打,當時不理解,現在是真真理解了,他真的很想唱一首《父親》,來表示老爹我錯了,現在才和你感同身受。

  他本來是準備用自己的實名讓江寧去做網店客服,但一想到江寧打字那一指禪的深厚功底,怕是要被投訴成箭靶了。

  於是他只好長嘆一聲作罷,玩遊戲就玩遊戲唄,總比出去瞎跑強。

  這幾日天又陰了起來,從早晨開始就灰濛濛的,從西北角濃厚的雲層就可以看出,不久就會有一場雨。

  沈夏在穿衣服準備出門,楊明這幾天一直在騷擾他,問他什麼時候有空出來聚聚,被騷擾得不勝其煩,沈夏就決定出去赴約。

  正好也好久沒見了,有句話說得好,兒行千里父擔憂,自己也好久沒見這位好大兒了。

  系上圍巾,上面還殘留著江寧洗髮水的味道,這讓沈夏頓感神清氣爽。

  「我可能要晚點回來,給你點了外賣,等下外賣到了敲門你就取,有事和我打電話。」

  沈夏一點都不擔心江寧一個人在家會有什麼危險,開玩笑,誰打得過她啊,外表林黛玉,內在魯智深,一拳給你打得癱倒在地就老實了。

  當年二爺手下的周倉被趙雲捅了三槍沒死,就在演義里大放異彩,可謂名留千古。

  那自己挨江寧一拳毛事沒有,還被刀架脖子上按倒在地未來會不會也名留青史?

  但這個想法很快就被破滅了,因為沈夏有次無聊在百度上搜了一下江寧,並沒有叫江寧的女人在歷史上留下痕跡。

  難道自己的光輝事跡不會被歷史銘記嗎?

  不死心的沈夏又加上劉宋的前綴,還是沒有……

  約的地方距離沈夏住的地方不遠,可能是為了緬懷崢嶸歲月稠,楊明特意選了大學最常去的一家烤肉店。

  步行到地方,楊明還沒到,他上班的公司離這裡有點距離,於是沈夏就去附近的奶茶店買了杯奶茶,站在路邊吸溜著等著楊明。

  奶茶味道不錯,沈夏決定回去的時候給江寧也捎一杯。

  不知不覺中,他已經習慣了家裡有個妹子,現在買東西他都是買兩份,遇到什麼好玩的,拍下來回去讓江寧也看看,遇到好吃的,買一份回去讓江寧嘗嘗。

  他覺得蕭瑟的秋風沒有往年來的凜冽,嗅著圍巾上的香味,沈夏覺得心裡暖暖的。

  就在他出神時,忽然一輛國產黑色suv,就停在了他的身邊,還賤里賤氣地滴了一聲。

  「沈子!」車窗放下,有人大喊一聲。

  沈夏看都不看,回以中指。

  對方立馬雙手同時比了中指。

  沈夏無語一笑,這傻鳥還這死樣。

  「等著,我找個地方停車,媽的催什麼催。」

  聽著後面的喇叭聲,楊明一拍方向盤一腳油門出去。

  很快,就有一個人高馬大,方臉濃眉,長得很穩重的年輕人嬉皮笑臉地朝著沈墨走了過來。

  「嘖嘖,沈子你氣色不錯啊,還白了許多。」楊明笑著給沈夏肩膀來了一拳。

  沈夏同樣報以老拳,「呵,倒是你滄桑多了。」

  聽到這話,楊明頓時就惆悵起來,「996福報,越修越年輕,再修下去我就投胎去當孫子了。」

  沈夏笑笑,往楊明身後看了一眼,「余秀秀沒來?」

  余秀秀就是楊明從大學談到現在的女朋友,就是他買姨媽巾被沈夏嘲笑的那個。

  兩人真算得上愛情長跑了,從大一新生到現在畢業兩年,是真愛無疑了。

  「沒有,她回她家了,她弟要高考了,回去看看。」

  楊明拍拍沈夏肩膀,「不來正好,不然咱哥倆連酒都喝不成,別在這干站著了,進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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