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遇到拐子了!
這叫李思雨的小姑娘,真跳脫。
好有活力。
「她又來做什麼?」羅祥回來,恰好看見李思雨慌慌張張逃走的背影。
「她說要拯救我於水火之中。」
「她?」
羅祥驚訝,「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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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誰讓你凶神惡煞,一看就不是好人!」
「我?不是好人?!」
羅祥的額角劃下三道黑線。
他不過是不知道怎麼面對蘇晚櫻,畢竟……他幾個小時前還試圖向她表白,卻被她拒絕了。
沒想到,卻讓外人產生了這樣的誤會。
蘇晚櫻接過水壺,水很燙,她小心倒在水壺蓋子裡,小口小口地喝。
火車轟隆隆向前,不知不覺天就黑了。
人有三急。
她來到車廂接頭處,廁所外有好幾個人在排隊。蘇晚櫻只得耐心等。
緊閉的廁所門遲遲沒有動靜,排隊的人有些等不了去了其它車廂,也有人等得不耐煩了,罵罵咧咧。看架勢,大有裡面的人再不出來就直接拉褲子裡。
蘇晚櫻不是很急,耐著性子等。
這當口,乘務員提著喇叭一邊喊一邊走過:「到站了,到站了!再有五分鐘火車抵達下一站XX站。要下車的乘客都提前做好準備。
要下車的旅客請提前做好準備!
到站了!到站期間廁所停止使用。裡面的旅客請立即出來。」
哐哐哐。
乘務員不斷敲門:「立刻出來,列車馬上就要到站了!」
剛好此時,火車上又響起到站的提示音。
可門依然緊閉。
乘務員明顯動了怒,敲門的動作變成了砸門,「裡面的人出來!再不出來我就用鑰匙開門了!」
說話間,乘務員拿出鑰匙,插進鎖眼裡作勢要開門。
動靜引得不少乘客側目。
就在列車員即將打開門的時候,廁所的門開了。
從廁所里出來的,卻是一男一女。
男的三十多歲,瞧著老實巴交的農民形象。他出來時,嘴裡不住地點頭哈腰道歉,同時還攙扶著一個穿著滿是補丁的土布衣裳的女子。
「娟子不怕啊,知道你暈車暈得難受。火車馬上就到站了,下了車你就不難受了。啊!」
乘務員盯著兩人,臉色很不好看。
「幹什麼的?上個廁所怎麼還兩個人一起上?」
老實巴交的男人似乎被嚇到,渾身直哆嗦,「同志,這是我愛人。這,是我們的介紹信……」
他顫抖著手從懷裡拿出介紹信來,「她頭一次坐火車,原本想著難得進城一次,坐一回火車回了老家也有炫耀的資本。卻不想,她一上車就吐得厲害。我見她不小心吐了自己一身,這才帶她來廁所……您看這……給您添麻煩了不是。」
「哦,是這樣。」
乘務員隨意看了一眼那封介紹信,又隨手還給對方:「既然要到站了,就早點做準備。」
恰好這時,火車減速,到站的語音播報再度響起。
看著急匆匆去開車門的乘務員,又看看那難受的雙頰通紅,迷迷糊糊的女子,蘇晚櫻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
旁人或許信了他的說辭,可偏偏,就在半小時前,蘇晚櫻還見過這女子。
就算現在她換了身破舊得滿是補丁的衣裳,頭髮也背剪得坑坑窪窪,甚至臉也被塗黑了一層。可她還是一眼就認出對方來。
不是之前嚷嚷要救自己的李思雨,又是哪個?
可眼下,乘務員已打開了車廂的門,那老實巴交的男人正攙扶著李思雨,緩慢卻堅定地朝車廂門走。
他們在車上就罷了,一旦下了車,再想救人就難了!
蘇晚櫻一咬牙,「等一等!你不能下車!」
她的一聲喊,頓時驚動了不少人。尤其是現在已經到站,在這個車站下車的旅客都擁堵在門口處。眼看就能下車,偏偏跳出來個陳咬金阻攔。
頓時惹了眾怒。
「你誰呀?」
「乘務員同志。」
這一刻,蘇晚櫻卻什麼都顧不得了,「這個人,他是人販子!你可千萬不能讓他跑了!」
什麼?
人販子這詞一出來,眾人頓時都慌了,議論紛紛。
老實巴交的男人臉色一變,頓時怒了,「你誰呀?我和我婆娘可是有介紹信的,剛才乘務員同志也看過。你休想空口白牙壞我的名聲!」
「介紹信上寫著你和你婆娘,可此人卻不是你婆娘。」
「這就是我婆娘……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看我們是鄉下人,覺得我們好騙,想騙我的錢……我可告訴你,我一分錢都沒有!」說話間,他還捂著口袋,一副防範的架勢。
蘇晚櫻很淡定:「你想騙人,可你也該做得像一些。我認識這個女孩子,她叫李思雨。之前我們在火車上聊過,在我座位旁邊的那些人都認識她。你們若是不信,可以把人叫來認認人。」
「你說她叫李思雨,她就叫李思雨了?她明明就叫張二妹,是我的婆娘。」
老實巴交的男人話越說,態度越兇惡:「小丫頭片子,你故意搗亂攪得大家都不能下車。你聽聽,這車馬上就要開了。到時候,我們大家都坐過了站,得耽誤多少人的工作?造成這麼大的影響,就是你樂意看到的?」
這話一出,周圍看熱鬧的人都急了。
紛紛嚷嚷著,想讓他們先下車。
乘務員一臉鄭重。
其實他之前就聽同事說起過,不少拐子專門盯上了火車上的這些不諳世事的下鄉知青。他們大多都是第一次出遠門,身邊也沒過親朋照應。一旦出了事,負責接收的下級單位發現人沒到,等通知到女孩子家裡,家裡人才發現女孩子失蹤的消息。
到那時,一切都晚了。
也因為同樣的事情遇到的多了,所以多多少少還是有小道消息在同事間流傳。
但是因為影響極其惡劣,所以上面三令五申,堅決杜絕這些謠傳。
可眼下,他居然遇到了同樣的事……
若他不知道就不說了,他知道了,就不能不管。
「這位同志,你能拿出實際證據,證明這位女同志就是你口中的李思雨,而不是他嘴裡的張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