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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了拍胸口,他視線重新落到我身上,臉上笑意退去一些:「小友,你臉色比上次來時更差了啊。我讓你不要憂思過重,你怎麼不聽呢?你這樣是會短命的。」

  指尖碰觸臉面,我最近不是沒照過鏡子,臉色的確不好看,灰暗蒼白,瞧著非常憔悴,眼窩都像是更深了。

  「謝謝,我會注意的。」

  維景道人盯著我看了半晌,搖搖頭道:「你就是嘴上應得快,其實根本不會注意。罷了,我原本也不想提以前那些凡塵俗事,可你這樣我實在放心不了,我跟你說個故事吧。」

  他開始一本正經說起書來,以「從前有個Omega」開頭,給我講了一個唏噓又遺憾,悲傷也溫情的故事。

  從前有個omega,自小順風順水,家境優渥。他出色、漂亮,還很聰明,他想要的都能得到,他喜歡的也都喜歡他。十八歲那年,他遇到了自己心儀的alpha,雖然對方出生沒那樣顯赫,只是律師的孩子,但他一眼就愛上了對方,決定要與對方共度一生。

  家族反對又如何?他做事灑脫果決,不留餘地,在家人都沒醒過神的時候,就和自己的alpha互相標記了。

  兩人至此再不可分離,哪怕死亡亦無法解除他們的羈絆。Omega的家人就算再不願,也只能咬牙應下這樁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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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度過了人生最幸福的五年,與心愛的人結成伴侶,擁有了兩人的孩子。

  「最好的美夢也不過如此了,」維景道人的視線穿過我,投向窗外,嘆氣道,「可惜美夢易醒……」

  幸福的日子在第五個年頭戛然而止,Omega一家三口在外出遊玩時遇上了特大連環交通事故。他們的車被前後夾擊,面目全非。前排的司機當場死亡,後排的一家三口,在遭遇撞擊的一瞬間,Omega下意識去保護安全椅上的寶寶,隨後便失去了知覺。

  「再醒來時,他發現自己被一個人護在身下。他的alpha用身體將他和孩子牢牢護住,自己卻已經沒了氣息。」他的聲音逐漸低啞,「送到醫院時,醫生說他整個脊柱都碎了。他活著時可怕疼了,脊柱都碎了,那得多疼啊。」

  我看他說著說著眼圈都泛紅,覺出不對:「道長……」

  「後來,孩子也沒了,搶救了三天三夜,還是救不回來。」他抬起袖子抹了抹眼睛,「我就是那個omega。」

  我就算猜到這個真相,但他這麼大方承認了,我倒反而不知道要作何表情。

  「一夕間孩子愛人都沒了,我消沉了兩年,和你現在這鬼樣差不多。兩年後的某一天,我遺書都寫好準備要上山自殺,走著走著柳暗花明,突然就發現這座道觀。那時候還有個老道士,就是我師父,眼睛也毒,一眼看出我有尋死心,開解我一番,拉我說了一天的大道理。之後……我就看破紅塵,出家為道了。」他說了一大堆話,口也幹了,歇了歇抿了一大口茶。

  「……節哀。」言語太過蒼白,除了這兩個字,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安慰他。

  他大手一揮,不在意道:「節什麼哀,我早就不哀了,都幾十年前的事了。在維景山出家後,我就把他倆骨灰往山里一撒。此後這山、這樹、這裡的每寸土地都是他們,我一睜眼,處處便有他們的影子。我已然放下,肉身不過真識暫留人間的皮囊,這裡才是最重要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這裡有他們,他們便永遠都在。」

  怪不得宋柏勞沒法遷走他,這山裡有他的家,有他愛的人,他怎麼捨得離開。

  他能與我說這番話,我很感激他。畢竟我倆非親非故,他完全可以不用自挖傷口來開解我。而他這樣做了,我自然也不能辜負他的苦心。

  我起身告辭,朝他躬身致意:「我明白的道長,斯人已逝,往事已了,該放下的都要放下。」

  這七年,其實我早就放下了。可寧詩的一場騙局將我翻篇的往事又給翻了回來,定在了最刻骨銘心的那一頁。

  我為這場迷夢做了太多的假設和打算,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也可以擁有一個美滿的家。當幻想破滅,所有預設成空,那瞬間心間湧出的巨大哀慟,並非單純的只是為了沒能活下來的孩子而感到痛苦。

  不甘,苦悶,自嘲,想著「我這樣的人果然不可能輕易得到幸福」,在黑暗的情緒里越陷越深。

  或許有那麼一天我能真正放下,一個月,一年,十年……它可以是即時即刻,也可以是很久以後,但不是現在。

  宋墨傷得不輕,要留院觀察幾天,醫生說如果沒什麼問題,下周就能出院。

  我每天下午都會去陪他,給他帶些自己做的小點心。吃個蛋糕,下幾盤飛行棋,我再給他念會兒故事書,一個下午很快就能消磨過去。到晚上七點左右,他吃過飯要睡了,我便也可以走了。

  宋柏勞這陣似乎越發忙碌。朱阮聯姻,員工泄密,對夏盛都可說是不小的打擊。他來醫院看過幾次宋墨,都是匆匆來,匆匆去,沒與我有任何交流,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

  李旬倒是經常來,會逗宋墨玩一會兒,還會和我聊兩句。

  「朱璃和阮凌和的婚禮定在下個月十八號。」李旬將宋墨哄睡著後,掖了掖被角,輕聲對我道,「他們這次請了許多人,仿佛要搞一場世紀婚禮。還給宋總和駱先生也寄了請柬,真是不知道他們怎麼想的。」

  不用想,這一定是朱璃的主意。

  他就是要讓所有人看到他的勝利,瞻仰他的榮光,對他有恨難言。這樣,他便能從中得到莫大的快樂。

  「他們會去嗎?」我問李旬。

  「駱先生應該不會去,阮凌和的婚禮還請不動他,他老子的倒可以考慮考慮。」李旬語氣里對阮家滿滿不屑,「宋總沒說去不去,不過請柬收了,還讓我準備紅包,不知道當天是自己親自去還是派人送個紅包就完。」

  「他會自己去吧。」

  李旬不解:「宋總和您說過了?」

  說是沒說過,可他收到請柬時的表情我都能想像得出。

  「他那樣的人,怎麼可能容忍這種挑釁行為。」他不僅會去,還會大張旗鼓的去,我都懷疑他會不會直接把紅包甩在阮凌和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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