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他的殺手鐧!
錢文斌終於徹底失控,像一頭被逼入絕境的困獸,猛地指向陸遠,狀若癲狂地嘶吼。「證據呢?你說我拿了好處,證據在哪裡?拿不出來就是血口噴人!純粹的污衊!」
他的聲音尖利刺耳,卻在法庭凝重的威壓下,透著一股色厲內荏的虛弱。
審判廳內再次陷入死寂,所有人的目光齊刷刷投向陸遠。
是啊,之前的推斷環環相扣,可若要給一個法官定下貪贓枉法的罪名,最關鍵的鐵證,就是錢文斌收受利益的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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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眾人探尋的目光,陸遠竟……微微頷首。
「錢法官所言極是。」他語氣坦然,「我的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你收受過財物。像你這般老謀深算之人,又怎會輕易留下如此致命的破綻?」
錢文斌渾身一震,懸到嗓子眼的心,陡然落回原地,臉上露出一絲劫後餘生的慶幸。
可陸遠接下來的一句話,卻讓他如墜冰窟,渾身血液瞬間凍結。
「但是……」陸遠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目光銳利如刀,直刺錢文斌的心臟,一字一句道,「你的情人,我已經找到了。她願意出面作證,將你轉移到她名下,以及她親戚帳戶里的所有不明財產,和盤托出。」
「姘頭?」
這兩個字像一道驚雷,狠狠劈在錢文斌頭頂。他瞳孔驟縮,臉色慘白如紙,整個人都僵在原地,腦海里一片空白。
完了。
全完了。
那個女人,他到底是怎麼找到的?
經庭長准許,法庭厚重的側門被緩緩推開。
緊接著,一道窈窕的倩影,踩著精緻的高跟鞋,款步走了進來。
女人看起來二十五六歲,一頭栗色大波浪捲髮嫵媚動人,一襲香奈兒長裙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段。尤其是那盈盈一握的腰肢,隨著蓮步輕移微微搖曳,透著成熟女性獨有的風情韻味。
她一出場,瞬間吸引了全場的目光。
女人目不斜視,徑直走向證人席,在書記員的指引下,鄭重地宣誓。
「請問證人姓名、職業?」檢察官依照程序發問。
「柳菲菲,無業。」女子的嗓音清脆悅耳,帶著一種勾人的磁性。
陸遠從座位上起身,目光平靜地看向柳菲菲:「柳菲菲小姐,請問你認識旁聽席上的錢文斌法官嗎?」
柳菲菲這才緩緩抬眼,將視線落在錢文斌身上。那雙漂亮的眼眸里,沒有半分愛意,也沒有絲毫恨意,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冷漠。
「我是他的情人。」
簡簡單單五個字,卻像一顆炸雷,在法庭上轟然炸開!
直播間瞬間沸騰,彈幕刷屏速度快到飛起:【臥槽!我沒聽錯吧?情人?!】【好傢夥!這法官不僅是拳師,還是個渣男?簡直是雙重標準的典範!】【陸神這是挖到了什麼驚天大瓜!太猛了!】【本以為抓個律師法醫就夠勁爆了,沒想到還有這種大新聞!】
錢文斌渾身劇烈一顫,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伸手指著柳菲菲,聲嘶力竭地咆哮:「放屁!我根本不認識你!法官大人,這是誹謗!是陸遠花錢雇來詆毀我的!」
「肅靜!」孫立群猛地敲響法槌,厲聲喝道,「錢文斌!法庭之上,不得喧譁!給我坐下!」
柳菲菲看著錢文斌氣急敗壞的模樣,嘴角勾起一抹極盡譏諷的冷笑。
陸遠不緊不慢地開口:「錢法官稍安勿躁,我這裡有一些照片和影像資料,或許能幫你『回憶』起一些事情。」
夏晚晴立刻起身,將手中的 U盤遞給法警。
大屏幕上,瞬間播放出一幀幀清晰的畫面——有錢文斌和柳菲菲在高級餐廳的浪漫燭光晚餐,有兩人在國外海灘的親密熱吻,有別墅臥室里的曖昧自拍,甚至還有凌亂大床上的不堪瞬間!
鐵證如山!
錢文斌的吼聲戛然而止,整個人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氣,呆立在原地,面如死灰。
陸遠轉向證人席,沉聲發問:「柳菲菲小姐,錢文斌身為公職人員,工資收入有限,他是如何支撐起這般奢靡的開銷的?」
「因為他賺了很多髒錢。」柳菲菲直言不諱。
「什麼髒錢?」
「和某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合作,分贓所得。」
柳菲菲的聲音清晰地迴蕩在法庭每一個角落,字字誅心。
「具體是怎麼操作的?」
柳菲菲搖了搖頭,語氣淡漠:「具體細節我不太清楚。但我曾聽他酒後說過,他和某誠律所的趙康年私交甚篤。每次案子宣判後,趙康年都會先把約定好的『好處費』打進他指定的帳戶,有時候還會提著現金上門。」
「他還說,這是專給有錢人服務的門道,只要打點到位,黑白都能顛倒。那些無權無勢的窮小子,活該蹲大牢反省!」
她一字一句,說得無比清晰。
錢文斌的臉,白了又青,青了又紫,渾身控制不住地顫抖。
那些不過是他喝醉後,對著枕邊人吹的牛,發的牢騷!這個賤人,居然全都記在了心裡!
「胡言亂語!一派胡言!」清醒過來的錢文斌還在做最後的垂死掙扎,「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些話是真的?!」
「證據?」柳菲菲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發出一聲清脆的嗤笑,笑聲里滿是玉石俱焚的快意。
說著,她從隨身攜帶的愛馬仕手袋裡,取出一個做工精緻的皮質筆記本,遞向法官席。
「法官大人,這是我偶然發現的東西。他有寫日記的癖好,尤其喜歡記錄那些『外快』的來路。他說,這些都是他將來攀附更高權力的資本。」
法警接過筆記本,轉交給孫立群。
孫立群翻開本子,越看臉色越沉,到最後,瞳孔驟然收縮,滿眼的難以置信。
他立刻示意技術人員,將筆記本上的內容投影到大屏幕上。
只見頁面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工整的字跡,一筆一划,將所有的骯髒交易記錄得清清楚楚!
【20xx年 x月 x日,李某訴王某離婚案,趙律師登門送五萬,達成協議。】【20xx年 x月 x日,宏達建築與政府糾紛案,偏袒宏達勝訴,趙律師付二十萬諮詢費。】【20xx年 x月 x日,張某交通肇事案,判三緩四,趙律師贈古董字畫一幅,估值十五萬。】
……
每一筆記錄,都清晰標註著時間、案情、對接律師、金額、結果!
這哪裡是什麼日記!
這分明就是一本血淋淋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