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大豐收!


  第103章 大豐收!

  「哈哈哈,該死的人族小兒,痛死我了。」

  「我本不想用此招,但你實在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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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死了,我就要————咦,你,你你你,你怎麼還睜著眼睛?」

  花豹正在肆意發泄心中的不爽,卻陡然看到祝歌睜著眼睛。

  「什麼?」

  祝歌神色怪異:「我為什麼要閉眼睛?」

  「你,你,那可是魂魄攻擊啊!」花豹瞪大了雙眼。

  下一秒鐘,花豹毫不猶豫瞬間就轉過身子,溜之大吉。

  甚至不惜跳動妖心,直接湧出了最多的妖氣。

  「跑跑跑,必須跑!」

  「這根本不是天才,這是天驕!」

  「人族天驕太恐怖了,怎麼可能打得過?」

  「他一開始敢來找我我就應該謹慎一點的,跑跑跑,快跑啊!」

  花豹神情大亂,豹子臉上流露出明顯的恐懼。

  太可怕了!

  太恐怖了!

  一個人,看起來還很年輕,拿著一根銀棍,上前來對它不由分說就一頓打。

  關鍵是它還打不過!

  此時不跑,它難道還去和這種人族的大變態硬拼。

  然而就在此時,花豹身側響起一個冷冷淡淡的聲音:「點香!」

  「雨燕拳!」

  摩挲著手中柔軟但四處破洞的豹子皮,祝歌有些後悔。

  「早知道就先別殺了。」

  祝歌看著這些斑點,懊惱道:「把它抓起來關著,等它皮毛恢復了再宰殺就好了,現在皮毛破成這樣,賣都賣不出去,也不適合給小妹你做魂衣。」

  剛剛這花豹完全就是無心戰鬥,所有妖氣都用來逃跑了,一點防禦的都沒有。

  不然的話怎麼會被他用《徐家雨燕拳》後一棍子就打死的?

  太弱了啊!

  不然他完全可以把這花豹打敗收服,然後帶回山谷里養著。

  等花豹把皮毛養好了恢復了再殺掉,這樣他不就可以有完整的皮毛了?

  要知道,華流砂現在正好在嘗試著學習《姑蘇絲綢志》。

  學《姑蘇絲綢志》是為了成為縫紉師。

  要成為縫紉師,練習定然是必不可少的。

  皮毛也可以練習縫紉啊!

  而此時,一陣紅霧從花豹屍體上湧出:「我的好哥哥,不影響的。」

  華流砂吞噬完了這花豹的魂,笑道:「山谷里養柳尖尖和祝絲絲就夠了,再養一頭妖獸,還是吃肉的妖獸,哪養得起呀!」

  「這倒也是。」祝歌點點頭,將花豹屍體收入草碗之中,又問道:「對了小妹,這皮毛可以做魂衣的吧?它剛剛湧出來的天賦能力好像就是魂魄方面的攻擊。」

  「可以的,嗯,或者說————很幼稚。」華流砂回答:「剛剛那金光攻擊,是直接作用在阿哥你的魂魄上的。」

  「我猜測這花豹應當是上古異種,皮毛有著特殊之處,所以用來製作魂衣再適合不過了。」

  這花豹的金光攻擊,換了一般人還真不一定能防住。

  別說一境,就是二境同等存在,估計都會被花豹的金光轟擊打敗。

  但是,祝歌腦子裡一個菌神一個囍鬼,而且本身他的巨蛋靈魂在防禦力上也頗為出色。

  所以,那些金光直接被菌神和華流砂給擋下了。

  「你吃飽沒?」祝歌問華流砂:「吃飽了就下一頭。」

  祝歌煉體的,剛剛擊殺這頭花豹血氣都沒用多少。

  「只是二境妖獸的魂,阿哥繼續殺就是。」說完,華流砂的滾滾紅霧再度涌回祝歌體內。

  「唉,我又要繼續跑了。」

  原本他還想著這頭花豹可以暫時代步來著。

  結果手誤殺死了,現在只有繼續自己用腿跑的來趕路了。

  祝歌抬頭看了看月亮,分辨了一下時間和方向,旋即朝一個方向跑去。

  他此次要以山谷為圓心,圍繞著山谷進行行動。

  雖然他說要開始瘋狂狩獵,但是也要謹慎、也要苟。

  不能真的肆無忌憚到處跑,不然到時候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嘩嘩—

  —」

  樹葉作響,祝歌身影飛速在草木土地之間跳躍奔行。

  《點香》!

  此身法平時不用消耗太多血氣,用在趕路上最為合適。

  他體內三道血氣從頭部、心臟和丹田處源源不斷循環,所以血氣非常充足。

  即使是剛剛與一頭二境化形境妖獸戰鬥了半天,他的狀態也依舊可以說得上是巔峰期。

  「嘩嘩————」

  祝歌奔跑了一會兒,陡然察覺到一個有靈境妖獸的氣息,於是又立馬朝著那個方向疾馳而去。

  不管是有靈境還是化形境,都是他的目標!

  除了三境存在他需要迴避,其他存在他都不怕!

  「殺殺殺!」

  「吃吃吃!」

  祝歌輪流使用《點香》、《茶水劍法》、《腰馬功》等武技。

  短短几個小時,就有五頭妖獸伏誅了。

  這些妖獸換做是其他地方,完全會肆虐村莊,甚至有可能屠戮一整個村莊。

  但是在煉體武者眼中,特別是在祝歌眼中,這些都是待屠宰之物。

  這就是功法帶來的強大!

  祝歌練了《大日琉璃體》,再海納百川,將原本是蓑衣漁夫為自己量身定做的武技武學全部學會。

  而且祝歌在靈魂上的防護還有華流砂和菌神存在。

  所以說,祝歌的實力,目前看來完全可以稱得上是一境無敵。

  甚至於二境也沒有能奈何得了他的。

  如果按照泯滅真君和提燈真君他們的劃分,祝歌這樣的,已經足夠稱得上是天才了。

  天縱之才!

  與祝歌利用「鯤鵬」和「蜘蛛」兩個特質擊殺菌神、蓑衣漁夫不同。

  那是智力上的較量,那是智力上的越階殺敵。

  而現在,祝歌在武力上,也可以越階殺敵!

  等祝歌帶著五頭妖獸屍體回到山谷時,柳尖尖也吃驚了。

  「主人,你,你實在太厲害了!」柳尖尖滿臉崇拜:「我出去才採摘了四五個果果,你竟然就狩獵了那麼多妖獸了!太厲害了!」

  你那是只採摘了五個果子嗎?你那是根本就沒去採摘,而是在路邊隨便撿了幾個充數吧——————祝歌聞言瞥了柳尖尖一眼。

  不過他也懶得戳穿柳尖尖這個八卦刺蝟。

  「怎麼樣,黑角牛的位置打聽到了嗎?」祝歌依舊在惦記黑角牛。

  又聰明,又能幹活,太適合來當他看門狗了。

  「打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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