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多方圍剿


  方永站起來。

  他站起來的那一瞬間,會議室里的氣氛變了。

  不是緊張,是好奇——這張凶神惡煞的臉,這個兩米二的身高,這個搞倒周家、硬剛明珠建工的律師,要講什麼?

  旁聽席所有人都在看他。

  有人拿出手機準備拍照,有人交頭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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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年輕律師把手機收起來,坐直了身子。

  方永走上台,沒有PPT,沒有講稿。

  「各位,今天普法會的主題是『法治進社區』。我接到這個任務的時候就在想——社區裡的老百姓,最需要了解什麼樣的法律?」

  他頓了頓。

  「不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關於公序良俗的規定,不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條關於股東回購請求權的內容。他們需要的,是跟他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老闆欠薪怎麼辦,工地上受傷找誰賠,被家暴了怎麼保護自己。」

  台下有人點頭。

  是後排一個穿著樸素的社區代表。

  「所以我今天不講法條。我講一個案子。通過這個案子,告訴大家——當你遇到類似的問題,法律能幫你什麼。」

  他翻開筆記本。

  「王德貴,四十八歲,青荷縣城西鎮人,在工地上幹了二十三年。」

  他開始講。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這個案子涉及三個法律問題。第一,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認定勞動關係?第二,包工頭跑了,總包單位要不要負責?第三,工人在工地上受傷,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方永一一解釋。

  「關於第一個問題。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只要滿足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主體資格、勞動者接受單位管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就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王德貴雖然沒有簽合同,但他有微信轉帳記錄、工友證言、工地出入記錄。這些,都是證據。」

  旁聽席那個年輕律師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著。旁邊一個社區代表也低頭寫了幾筆。

  「關於第二個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用工單位將工程違法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該組織或者個人聘用的職工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明珠建工把工程轉包給周志強——周志強沒有資質。所以明珠建工要負責。」

  一個戴眼鏡的男律師微微點頭,對旁邊的人低聲說:「這條司法解釋用得對。」

  「關於第三個問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王德貴在工地上搭腳手架,從腳手架上摔下來,符合認定條件。」

  方永合上筆記本。

  「這就是我今天想普法的內容。不是王德貴一個人的事,是所有農民工的事。他們不懂法,但他們需要法律保護。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條文,是普通人最後的依靠。」

  台下安靜了幾秒。

  後排有人開始鼓掌——是那個年輕律師,手掌拍得很響。接著是旁邊的社區代表,然後是幾個基層司法所的工作人員。

  掌聲不算熱烈,但很真誠。

  彈幕——

  【方律師講得清楚!】

  【原來沒有勞動合同也能認定勞動關係】

  【違法轉包總包要負責,學到了】

  【這才是普法啊】

  林疏月看到彈幕,稍微鬆了一口氣。

  但掌聲沒有蔓延開。

  前排的陳銘正在低頭寫什麼。

  周海面無表情。錢副局長端著茶杯,沒有抬頭。

  陳銘站了起來。

  「方律師,你講的這些法律知識,確實很有價值。但我有一個問題。」

  方永看著他:「你說。」

  「你代理家暴案和校園霸凌案時,在案件尚未判決的情況下,通過直播公開了大量證據,引導輿論。這是不是你一貫的辦案方式?」

  方永的眉頭微微皺了一下。

  「陳律師,今天是普法會,主題是『法治進社區』。我講的是農民工維權的法律問題。你扯到家暴案和校園霸凌案,跟今天的主題有什麼關係?」

  台下有人低聲說:「是啊,跑題了吧。」是那個中年女律師。

  陳銘愣了一下,但沒有坐下。

  「方律師,你迴避問題。你通過直播公開證據、引導輿論,這是不是干擾司法公正?」

  方永看著他,聲音很平。

  「陳律師,我再問你一遍——今天是普法會,你確定要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

  陳銘咬著牙:「我確定。」

  方永點了點頭。

  「好。那我就回答你。」

  他頓了頓。

  「第一,家暴案和校園霸凌案,我公開的證據已經提交法院,不是捏造。家暴案被告當庭認罪,校園霸凌案被告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輿論沒有影響判決,判決基於證據。」

  「第二,根據《民事訴訟法》,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案件應當公開審理。這兩個案件依法公開審理,我有權公開已提交法院的證據。」

  「第三,你說我『引導輿論』。陳律師,正大律所的官網上,有你接受媒體採訪的報導。你在採訪中談論正在辦理的商事案件,這是不是也在『引導輿論』?」

  陳銘張了張嘴。

  「還是說,只有我這種社區律師的直播叫『引導輿論』,你這種大所合伙人的採訪叫『專業分享』?」

  旁聽席有人笑了。

  是那個年輕律師。

  陳銘的臉色從紅變白。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什麼都沒說出來。

  朝前排幾人撇了一眼,他一臉陰鬱的坐下了。

  彈幕——

  【方律師說得對啊,憑什麼大所律師接受採訪就是專業分享?】

  【雙標唄】

  【陳銘被懟得啞口無言】

  【活該】

  方永還沒有坐下。

  他站在台上,目光掃過台下。

  他知道,陳銘只是前菜罷了。

  明珠建工集團肯定還有後手。

  果然。

  前排的市律協副會長周海站了起來。

  他五十來歲,頭髮花白,說話慢條斯理,但每個字都帶著分量。

  「方律師,你剛才的回應很精彩,但我也有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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