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庭審法理碾壓,三大誤區全民科
明珠市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座無虛席。
這場八歲稚子訴生母的財產侵權案,早已轟動全網。各大媒體記者擠在旁聽席後排,鏡頭齊刷刷對準審判席和原被告雙方。
沈諾穿著乾淨的校服,坐在原告席上,脊背挺得筆直。林疏月坐在他身邊,輕聲安撫著他的情緒。
方永一身黑色西裝,身姿挺拔如松,站在原告代理人席上。刀削般的臉龐沒有半點波瀾,銳利的眼眸沉靜如水,自帶一股不容侵犯的威嚴。
被告席上,劉梅和劉凱坐在一起,神色侷促。劉梅低著頭,不敢看旁聽席上的鏡頭。劉凱則一臉不耐煩,時不時翻個白眼,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樣。
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後,審判長敲響法槌,庭審正式開始。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方陳述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方永微微頷首,聲音清晰洪亮,邏輯縝密:
「審判長、審判員。原告沈諾,現年八周歲。自出生起,其親友為其開立專屬銀行帳戶,用於存放壓歲錢、生日禮金等贈與財產,截至2024年3月,帳戶累計餘額五十萬元。」
「被告劉梅作為原告母親及法定監護人,於2024年3月至4月期間,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將帳戶內全部資金轉出,交由被告劉凱揮霍。」
「上述事實,有銀行流水、證券帳戶交易記錄、消費憑證等證據予以佐證。」
「我方訴訟請求:一、判令二被告連帶返還原告財產五十萬元及法定孳息;二、判令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話音落下,審判長看向被告席:「被告方進行答辯。」
劉梅立刻站起身,眼淚說來就來,又開始了熟悉的賣慘模式:
「法官大人!我冤枉啊!我是孩子的親媽,我怎麼可能害他!」
「我懷胎十月生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扯他八年,我為他付出了多少心血!那些壓歲錢本來就是我走人情換來的,我拿自己的錢怎麼就成了侵權了?」
「我把錢轉給我弟弟,是想讓他幫孩子理財增值,誰知道他不爭氣給花光了!我也是受害者啊!」
她一邊哭一邊捶胸頓足,試圖博取法官和旁聽席的同情。
劉凱也跟著嚷嚷:「就是!一家人分什麼你的我的!他一個小孩子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我花我外甥點錢怎麼了?再說錢都花光了,大不了我以後慢慢還!」
兩人一唱一和,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仿佛他們才是受委屈的一方。
旁聽席上有人竊竊私語,顯然還有人被劉梅的眼淚打動。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維持法庭秩序:「被告方注意庭審紀律,圍繞案件事實進行答辯。」
方永神色不變,平靜開口:「既然被告方反覆強調『母子情深』『一家人不分彼此』,那我今天就當庭釐清三個全民誤區。」
「第一個誤區:壓歲錢是大人的人情往來,歸家長所有。」
方永拿起一份證據,展示在法庭上: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明確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親友將壓歲錢贈與沈諾,意思表示明確,受贈人是沈諾本人,而非其父母。該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五十萬元財產的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就歸沈諾個人所有。」
「人情往來是父母的義務,但贈與財產的權屬,與父母的付出無關。不能因為父母履行了撫養義務,就理所當然地侵占孩子的個人財產。」
一句話,清晰明了,直接擊碎了「孩子錢就是家長錢」的錯誤認知。
劉梅臉色一白,還想辯解:「可是我養他花了多少錢?難道這些錢不能抵扣撫養費嗎?」
「這正是我要說的第二個誤區:撫養義務可以用孩子的財產抵扣。」
方永語氣堅定,字字鏗鏘: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法定義務。」
「撫養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責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更不能用孩子的私人財產來抵扣。」
「被告劉梅主張五十萬用於撫養沈諾,但經我方核查,沈諾的生活費、學費、醫療費等所有合理開銷,均由其父親按月轉帳支付。被告劉梅未提交任何有效證據,證明該五十萬元用於沈諾的撫養支出。」
「相反,所有證據都指向,該筆資金全部用於被告劉凱的個人揮霍。」
鐵栓站起身,當庭展示了銀行流水、轉帳記錄、消費憑證等全套證據。大屏幕上,每一筆資金的去向都清晰可見:網貸還款、夜店消費、女友轉帳、賭博充值,沒有一筆與沈諾有關。
鐵栓面無表情地補充:「以上電子證據均已進行區塊鏈存證,真實有效,可隨時核驗。」
證據確鑿,無可辯駁。
劉梅的臉瞬間慘白如紙,再也說不出一句辯解的話。
劉凱卻依舊嘴硬:「就算錢是我花的又怎麼樣?我現在沒錢!法院總不能逼死我吧!」
方永淡淡瞥了他一眼,說出第三個誤區:
「第三個誤區:擺爛沒錢,就可以不用還錢。」
「我方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依法凍結了被告劉凱名下全部證券帳戶。」
「截至昨日收盤,其持有的十萬股ST宏圖股票,市值已達五十八萬六千元。該筆資產來源於沈諾的五十萬元本金,屬於不當得利產生的孳息,依法應全部歸原告所有。」
「法院將在合適時機依法強制賣出該股票,所得款項將優先用於返還原告的本金及孳息。」
「同時,被告方偽造證據、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法庭將依法另行追究其法律責任。」
話音落下,劉凱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氣,癱坐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擺爛了半天,最後還是一分不少地要把錢吐出來,還要額外承擔法律責任。
旁聽席上瞬間譁然,所有人都恍然大悟。
原來法律早就把這些無賴的後路都堵死了,擺爛根本沒用。
「原來如此!這下徹底清楚了!」
「方律師講得太明白了,今天真是上了一堂免費的普法課!」
「以前我也覺得孩子的錢就是家長的,現在才知道原來錯了!」
「這對姐弟真是活該,偷雞不成蝕把米!」
直播間的彈幕更是刷屏不斷,無數網友在線學習法律知識。
【學到了!原來壓歲錢真的是孩子自己的!】
【感謝方律科普,以後再也不敢隨便動孩子的壓歲錢了】
【撫養是法定義務,不能拿孩子的錢抵扣,記住了!】
【惡人自有天收,擺爛也沒用!】
法庭辯論階段,劉梅和劉凱再也拿不出任何證據,只能反覆重複「我是他媽」「我沒錢」這兩句話,蒼白無力。
方永沒有再多說什麼。
所有的證據都已提交,所有的法理都已闡明。
是非對錯,自在人心。
庭審最後,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方永看向沈諾,沈諾搖了搖頭,眼神堅定:「我不同意調解。我只想要回屬於我的東西。」
八歲的孩子,聲音不大,卻擲地有聲。
劉梅看著自己的兒子,眼神複雜,有愧疚,有憤怒,有不甘,最終還是咬著牙搖了搖頭:「我也不同意調解。」
審判長見狀,敲響法槌:「法庭辯論終結。鑑於雙方當事人均不同意調解,本庭將擇期宣判。現在休庭。」
法槌落下,庭審結束。
記者們瞬間圍了上來,話筒紛紛遞到方永面前。
「方律師,您對本案的判決結果有信心嗎?」
「您認為本案的判決會對全社會產生什麼影響?」
方永微微側身,擋住鏡頭,將沈諾護在身後,語氣平淡:
「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希望通過本案,能讓更多人了解未成年人財產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讓每一個孩子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保障。」
說完,他帶著林疏月和沈諾,在團隊的護送下,走出了法院。
陽光灑在身上,溫暖而耀眼。
沈諾抬頭看向方永,漆黑的眼眸里滿是信任和感激。
他知道,屬於他的公道,很快就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