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故事,寫故事的人


  朝塵批閱軍報,得知閻應元在紫荊關一戰,大敗敵軍前鋒,斬首兩千餘級,自損不足百人。

  軍報末尾還寫了一句:關隘已固,請陛下勿念。

  朝塵把軍報合上,靠在椅背里,盯著殿頂出了一會兒神。

  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跟閻應元無關,跟李自成無關,跟崇禎也無關。

  半年前。

  他剛穿越過來那陣子,還沒摸清原身的人際關係,更沒動過兵變的念頭,整日縮在宗室府邸里裝病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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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蒙頭睡覺,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就點一盞油燈,鋪開宣紙,憑記憶把自己那本撲街小說重新寫了一遍。

  沒有催更,沒有編輯,沒有讀者,更沒有一毛錢的打賞。

  他就是寫。

  幾十萬字,摞起來兩寸高,塞在書房柜子底下,再沒翻過。

  「劉順。」

  「奴婢在。」

  「朕以前住的那個院子,書房柜子底下,有兩捆稿子,去取來。」

  劉順眨了兩下眼,沒問為什麼,轉身去了。

  小半個時辰後,兩捆用麻繩扎著的稿紙搬上御案。

  邊角泛黃,有幾頁被潮氣洇出了水漬。

  朝塵解開麻繩,隨手翻了幾頁。

  墨跡濃淡不一,有些字塗改了三四遍,旁邊還有他用蠅頭小楷寫的批註。

  「這段節奏拖了。」

  「把配角砍掉。」

  「前面鋪墊太多後面收不住。」

  職業病,穿越了也改不掉。

  他多翻了兩頁,慢慢停下來,這幾十萬字比他穿越前寫的原稿好,好了不止一點。

  原稿那版,被困圍城的主角,他寫的時候滿腦子想的是爽感,節奏,數據。

  主角每一個選擇都帶著表演性質,讓讀者看得過癮就行。

  迎合算法,迎合讀者。

  但這一版不一樣,這版是他蹲在一個陌生的朝代里,前途未卜,惶惶不可終日的時候寫的。

  圍城裡的主角不再表演了。

  他開始害怕,開始盤算,開始在後半夜蹲在城牆根底下,給一個餓得直哭的孩子掰半塊乾糧。

  然後,抬頭看著漆黑的天,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朝塵把稿子合上,把稿紙重新捆好,推到案邊。

  「送去永寧宮。」

  劉順的嘴張開又閉上。

  「爺,這是……」

  「她在裡頭悶得久了,給點東西打發時間。」

  劉順捧起稿紙,走到殿門口的時候,身後飄來一句很輕的話。

  「別說是朕寫的。」

  ——永寧宮。

  田貴妃接過那兩捆稿紙的時候,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

  她把稿子擱在桌角,像擱一塊用過的抹布,整整一個白天沒碰。

  懷安公主趴在桌邊描紅,歪著頭看了那兩捆紙一眼:「母妃,那是什麼?」

  「不知道。」

  入夜,兩個孩子都睡了。

  田貴妃坐在桌前發呆,目光無處可放,最後落在那兩捆稿紙上。

  她伸手拿過來,解開麻繩,翻開第一頁。

  字寫得不好看,有幾個還是錯別字。

  她皺了皺眉,差點合上。

  但第三頁,她的手停住了。

  「他把最後一塊乾糧掰成兩半,大的那一半塞進孩子手裡,小的那一半在手心攥了一會兒,最後放回了懷裡。不是不捨得吃,是留著明天哄另一個孩子用。」

  田貴妃的手指按在這一行字上,按了很久。

  她繼續往後翻。

  故事不複雜,一個人困在城裡,沒有援軍,沒有退路,城外圍了十萬人。

  主角不是將軍,不是謀士,只是個記帳的小吏,稀里糊塗被推上城牆。

  他怕死。

  這三個字在稿子裡出現了很多次,出現得坦蕩,不遮不掩。

  他怕死,但他一直沒死。

  不是因為他有多厲害,是因為他每次想逃的時候,總有什麼東西把他釘在原地。

  城裡那個沒人管的孤兒,守城老卒斷了腿還在笑,一旁那個女人抱著死去的丈夫不肯鬆手。

  他不是英雄,他只是走不掉。

  田貴妃一直讀到燈油快要見底。

  懷安公主不知什麼時候醒了,光著腳站在門帘後頭。

  「母妃,你在看什麼?」

  田貴妃翻到最後一頁,紙背上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像是寫完之後又補上去的。

  「這個故事沒有結局,因為寫它的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母妃?」

  田貴妃把稿紙合上,放回桌面,用手掌壓了壓翹起來的紙邊。

  「一個人寫的故事。」

  「好看嗎?」

  她沉默了幾秒。

  「……不知道。」

  ——武英殿。

  第三天午時,劉順推門進去收碗碟。

  粥碗空了。

  筷子橫擱在碗沿上,擺得整整齊齊。

  劉順退出來,一路小跑回乾清宮。

  「爺,先帝用膳了。」

  朝塵的反應很平淡,連頭都沒抬。

  「傳膳,正餐規制,別含糊。」

  他抽出一張空白紙,寫了一行字,折好,遞給劉順。

  「隨晚膳一起送進去。」

  劉順接過,沒敢看。

  黃昏時分,崇禎坐在窗前,面前擺著四菜一湯和一張折了兩道的紙條。

  他先吃了飯,然後打開紙條。

  「朕無意殺你,寫不寫,你都會禪讓。區別只在於,你是史書上主動讓賢的明君,還是被廢黜的昏主,選一個。」

  崇禎把紙條撕了。

  碎片攥在掌心,攥了一整夜。

  次日清晨,他開口了。

  對著殿門外的禁軍,說了入武英殿以來第一句完整的話。

  「筆墨伺候。」

  方以智半個時辰後趕到。

  崇禎已經鋪好了紙。兩個人在殿內待了一整天。

  方以智磨墨潤色,崇禎執筆。

  全程沒有對視,沒有交談,只有筆尖觸紙的沙沙聲。

  崇禎落筆極快,像這些話在他腦子裡翻來覆去煎了十餘年。

  罪己詔和禪位詔書連夜抄錄,方以智親手捧回乾清宮。

  朝塵接過,從頭讀到尾。

  讀到最後一段的時候,他的手停了。

  罪己詔末尾,崇禎親筆加了一句話,不在方以智的擬定底稿中:

  「朕之罪,在用人不明,失地喪師。然朕在位十餘年,未曾屠戮皇嗣,未曾囚禁妃嬪。繼位者若能善待朕之血脈,則天命可信,若不能,天下人自有公論。」

  朝塵盯著這句話,一動不動。

  殿裡安靜了很長時間。

  方以智低著頭站在下方,後背的衣料被汗水打濕。

  他知道這句話的分量。

  崇禎拿自己最後一點帝王餘威,在全天下人面前豎了一面鏡子。

  從今往後,田貴妃和兩個公主的一飯一衣,一言一行,都是天下人檢驗朝塵是否配坐這把椅子的標尺。

  善待,是應該的。

  不善待,天下共擊之。

  而「善待」的尺度由誰來定?

  由天下人定。

  崇禎用一句話,把朝塵和田貴妃母女綁死了。

  朝塵忽然笑了一聲。

  他把詔書放回案上,指尖在那行字上輕輕划過。

  「方以智。」

  「臣在。」

  「你擬底稿的時候,就沒攔著?」

  方以智沉默了一瞬:「臣擬的稿中無此句。先帝……是落筆最後一刻加上去的,臣未能……」

  「行了。」

  朝塵把詔書推到案邊。

  「不改,原文發。」

  方以智猛地抬頭。

  朝塵已經起身往外走了,走到殿門口的時候,丟下一句話。

  「他賭朕不敢發,朕偏要讓他看看......」

  「這面鏡子,朕照得起。」

  ——永寧宮。

  田貴妃讀完了第二捆手稿的最後一頁。

  故事的主角最終活了下來,但所有他在意的人都死了。

  他一個人站在空城的城頭,身後是燒成廢墟的街巷,面前是退兵之後漫到天邊的屍野。

  他活了。

  但他站在城頭,一句話都沒說。

  故事到這裡就斷了。

  田貴妃把稿紙翻過來,又翻過去,後面確實沒有了。

  她突然很想知道一件事。

  寫這個故事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門帘外,傳來禁軍換崗的腳步聲。

  田貴妃抬頭,目光穿過紙窗,落在院中那棵枯槐上。

  枯枝的末梢,冒出了幾粒極細極小的芽苞。

  二月,快過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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