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定奪
無罪辯護......
不是減刑、也不是減輕,而是...無罪!
四個字落下的瞬間。
整個第一法庭,四百餘人的心仿佛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捏住,令人精神一震,胸口劇烈起伏。
「無罪?被告律師是來做無罪辯護的!?」
「這怎麼可能,沒危及生命的情況下防衛只要殺了人,基本都是防衛過當,更別提李二牛當時並未用太過強硬的手段帶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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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實就是被告律師在做無罪辯護,甚至他給出的邏輯還十分縝密。」
「如果主動動手的身份真被扣在李二牛身上...案情走向還真說不準!」
「......」
聽審席中,眾人心神巨震。
記者張夏口唇張開,很是震驚的看著庭審中,那唯一的瘦削人影。
無罪辯護.....
這可不是減刑,要知道,減刑你只要和公訴方掰扯,找出一些利於被告的信息就能達成。
而無罪不同。
你只有將公訴方所遞交的所有訴書,從頭到尾全部推翻,法院才會宣判無罪!
推翻啊,這可是得以一己之力辯駁警方、法院、檢察院三方共同驗證的信息!!!
單是聽一聽就知曉其中難度差距,更別說具體實施了。
要知道,有些資深律師一輩子都不一定敢打一次無罪辯護!
而面前這年輕...對方有二十五嗎?就敢給王強做無罪辯護!
「劉姐......」
張夏只覺血液在沸騰,她呼吸略喘。
身側的中年記者卻早已目不轉睛的盯著庭審,半點沒有理會她的意思。
「別說話。」
「繼續看!」
張夏點頭,那雙眸子聚精會神的重新投回現場。
......
庭審中。
「公訴方,你方是否有異議!?」
徐德就好似在遊戲中開了無雙,那雙銳利的眸子刺透空間,直勾勾射在公訴方幾個檢察官身上。
「這......」
王巍啞口無言,對方的角度很刁鑽。
通過李二牛牽住王梅,從而斷定拐賣案沒結束,王梅受到危險。
進而否定訴書中,王強因情緒激動而殺人,給了個正當防衛的理由。
王巍只得將視線落到胡廣身上。
胡廣則是凝眉,腦海中不斷將所有線索整合,並且進行深度思索!
至於陳偉和李有財......
「什麼?那白眼狼都被警察帶走嘞,為啥還算俺兒有罪!?」
劉翠搞清徐德話中含義後,頓時氣的直跳腳。
她可是親眼看到王梅被帶走的。
人都走了,還上了車,甚至還有七個警察持槍保護,早就不在那柴房了。
這也還能算囚禁!?
「陳偉,陳律師你說話啊!」
一側的李有財也有些心急,視線投到被告人訴訟代理人陳偉身上,焦灼小聲催促。
二十二萬啊。
這起案子要是贏了,他們可能讓對方賠二十二萬!
先不說對方能不能陪的起,但百分百能撈到一大票的錢!
眼見之前案子穩了,錢也要到手,可...可怎麼突然案情方向就變了?
什麼叫王梅雖然被救出來了,但對方依舊處於被囚禁狀態!?
「你快說話啊!」李有財怒極。
但公訴席一側的陳偉,卻好似沒聽到聲音一樣,一點反應也沒有。
他真沒聽到嗎?
不。
代理人位上。
陳偉臉色憋的宛若豬肝一般漲紅,額頭清淨不斷『突突』暴起,那雙布滿血絲的眸子恨不得嚼碎徐德,兩隻手緊攥成拳頭,指甲深深陷進肉里。
他能說話嗎?
能。
但他敢說嗎!?
被告席那個律師竟然敢在庭審上玩邏輯陷阱......
要知道自己都被稱為訟棍了,碰到陳秉心胡廣這些人也得老老實實用證據,但對方愣是敢在庭審上套話...何止是大膽妄為,簡直就是膽大妄為!
最關鍵的是......
他不敢說。
沒錯,陳偉現在有點不敢開口說話,畢竟剛才僅是說了幾句話而已,但也就這幾句話,卻完全無意識的就著了對方道......
天知道對方還有沒有坑等著自己!
所以。
此時聽著背後的李有財和劉翠的催促和唾罵,陳偉也只能裝鴕鳥,假裝聽不見。
「該死的孫浩,你他媽和人合起伙來玩我!」
陳偉內心破口大罵。
「這事我和你沒完!!!」
但無論心裡如何想,他終歸是沒有開口的。
就很突然,庭審中原本還吵的不可開交,此時竟詭異的安靜下去,逐漸瀰漫出一股僵持的氣氛。
審判席上。
「胡廣沒話說了,他這是...認同被告的話?」
「不,我更傾向於,被告方的辯詞太過突然,讓他一時半會找不到角度進行反駁。」
「呵,突破口可不是一時半會能找到的......」
「庭審僵持住了,和預想的不一樣,怎麼辦?」
「......」
法官劉建國和孫棟兩人交流片刻,最終將視線落在張秉心身上。
張秉心稍稍思索就準備開口。
他拿起法槌。
「砰!」
聲音響起,張秉心剛張開嘴。
「現在......」
豈料,僅吐出兩個字,忽的一道聲音將其打斷。
「審判長,我方還有話要說!」
被告席上,徐德見大勢已成,沒有任何猶豫,當即眉頭一肅,沉聲打斷張秉心的話。
張秉心一頓,有些如鯁在喉,卻還是咽了下去,收回錘子。
「被告方請表述。」
聞言。
徐德點點頭,他從桌上翻翻找找,最終舉起一份文件。
張秉心眉頭蹙起,眯著眼看了看,卻認不出這是什麼,當即問道:
「這是什麼?」
徐德道:「這是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律師陳偉於六天前向法院遞交的證據!」
公訴方。
陳偉聽到自己的名字後,好似應激一般抬頭,眼神陰晴不定的看著徐德,臉色較為難看。
什麼叫這是自己遞交的證據?
該死,你自己不會找證據嗎?怎麼一開庭,不是用檢察官的就是用他的!
而且...這是什麼證據?
陳偉皺起眉來。
徐德繼續道:「上面顯示,警方針對拐賣案受害人王梅所做的精神鑑定,評估為:正常!」
正常.....
王梅確實有點精神問題,但那是被解救之前。
在解救成功的那一剎那,就好似給她餵了特效藥一般,精神完全康復,遺留下的只有心理問題!
只是......
他說這個做什麼?
就在眾人如實思索之際,下一句話在耳旁浮現。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
「我方依舊堅持認為,被告人王強構成正當防衛的同時,也其行為符合綠森市的『見義勇為』!」
徐德忽的舊事重提,再次將見義勇為掏出。
只不過,這次的邏輯更縝密!
「民訴代理人陳偉,曾說,父女之間的保護是法定義務。」
「但......」
「依據《民法典》第 17、18、39條:年滿 18周歲、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的法定監護權自動終止,無需法院判決!」
「案發期間,受害者王梅符合上述條例。」
「綜上所述,我方被告人王強在無需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挺身而出,符合地方針對見義勇為的明確規定!」
徐德還是忘不掉見義勇為。
甚至......
「並且,在本案死者李二牛死後,我方被告人李二牛並非是被逮捕。」
「他是自首!」
徐德語不驚人死不休,四個字落下。
就連哪怕訴書要被翻也鎮定的胡廣,聞言都不免睜大了眼,張嘴皺眉的看著他。
自首?
徐德沒有解釋,他既已經取得話語權,自然不會浪費這次機會,要為被告創造一切有利的條件。
所以......
「同時,我要再次向公訴方發出質問。」
「公訴方,你們憑什麼認定,死者李二牛是由我方被告人王強所殺?」
徐德臉色嚴肅,說出一連串看似荒誕的話,卻面不改色。
他聲音洪亮,響徹在公訴席眾人耳旁。
「是警方所提供口供?還是現場遺留下證據?又或是目擊證人的表述.......」
「沒有!」
「案發期間,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我方被告人王強,在沒人脅迫,沒人控制的情況下,主動將刀捅入死者腹部!」
「唯有的證據,只能證明是死者李二牛故意殺人未遂致使自身死亡!」
案發時現場異常混亂。
幾十個人圍在一起什麼都看不清,警方也只能根據刀柄的指紋進行判斷。
但問題來了......
在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很難說是否有人握住王強的胳膊,將你手中之刀捅向李二牛!
所以,在沒有鐵證的情況下......
萬一,是有人想借王強的手,除掉李二牛呢?
萬一,是有人故意拽住李二牛,又讓王強將其殺害呢?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
「公訴方指控證據不足、訴書與事實不符、死者故意殺人未遂......」
「而被告人則具有正當防衛、見義勇為、自首等一系列表現良好行徑,綜上所述,我方認為......」
徐德深吸一口氣,一連串的『炮擊』讓他口乾舌燥,卻也沒停下講話的意思。
正當防衛+自首+無鐵證+見義勇為......
數條辯證,構成徐德最後一句話。
「被告人無罪!」
「請審判長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