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追到手,養胖胖
小舟完全忘了要去周禮安家裡送臘肉的事,此刻滿腦子全是磕林歡和江時硯的瓜。
林歡掩飾,「你聽錯了,我還有點事,先掛了。」
小舟這脾氣,一問起事兒來沒完沒了。
林歡立馬給她發了周禮安的住址,以此來轉移小舟的注意力。
隨後,抬頭看向廚房方向,「我都行,不挑。」
二十分鐘後。
江時硯端著最後一道菜上桌,朝林歡道:「可以洗手吃飯了。」
「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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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歡放下手機前往洗手間。
等洗完手出來,江時硯已經擺好了碗筷,並且取來兩個酒杯,旁邊放著一瓶紅酒。
他正幫她盛飯,在她坐下來時,將米飯放在她面前。
之後,又幫她盛了一碗湯。
林歡哪曾被這般悉心照料過,有些不好意思,「你不用忙,放心,我不會客氣的。」
「喝點酒?」
江時硯晃了晃酒杯,「這是朋友送的果酒,看著和紅酒相似,但度數不高,和啤酒差不多。」
「口感也很特別,很適合女孩子喝。」
林歡開車,不適合喝酒,擺了擺手,「不了,喝了一會就回不去了。」
江時硯道:「無妨,我讓元明送你。」
林歡的酒量其實不好,也就兩瓶啤酒的量。
但為了不掃興,還是點了點頭,「那就喝一點點。」
江時硯擰開瓶蓋,往她酒杯里倒了小半杯,「你先嘗嘗,說不定會很喜歡。」
在林歡的印象里,酒精燒喉,味道也相差不大。
可江時硯打開果酒的時候,飄彌出來的香味著實誘人,以至於她沒忍住端起酒杯,淺淺的品嘗了一口。
下一秒,眼睛亮了,「這什麼果酒,還真好喝。」
江時硯就知道她會喜歡的,所以讓元明專門去搜羅來的果酒,度數低,口感醇厚,特別絲滑好喝。
「這是純鮮果發酵的,你要是喜歡,待會帶幾瓶回去。」
出自江時硯之手的東西,必定價值不菲。
說不定她手上這一小杯就價值千金。
林歡嘗嘗鮮就好,怎能又喝又拿的。
「不用了,我平時不怎么喝酒。」
她又抿了一口,感覺味蕾被打開了,像是在承受一場美妙的洗禮。
江時硯卻沒有錯過她的表情,看得出來她特別喜歡。
「別光喝著,嘗嘗我做的菜。」
說這話的時候,陸時硯給林歡夾了一塊糖醋排骨。
排骨炸得外酥里嫩,上面裹滿了糖醋汁,色澤艷麗,又用白芝麻點綴,看起來特別爽口有食慾。
林歡夾起來含在嘴裡,細細咀嚼著,卻許久都沒有說話。
江時硯也不知道合不合她的胃口,見她一直不吭聲,心裡也跟著著急了,「味道怎樣?」
「不錯。」
林歡吞了下去。
江時硯好笑道:「沒關係,我聽得了真話。」
「真的很好吃。」
林歡又夾了一塊,滿足的含在了嘴裡:「我說的就是實話。」
她的表情說明了她沒說謊。
江時硯鬆了口氣,「好吃就好,我還擔心不合你胃口。」
林歡打量著一桌子的菜色,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比她做的麵條好上不下十倍。
她有些好奇,江時硯這一手好廚藝哪裡學來的。
當然這麼想的時候,她也已經問出口。
江時硯其實是個很健談的男人,沒有隱瞞:「大學時候在國外留學,吃的一點都不習慣,所以就自己看教程學著做飯。」
「一開始做出來的東西,也是難以入口,說是黑暗料理都不為過。」
林歡也沒忍住想起自己剛下廚的時候,笑了笑,「我開始也不會煮麵,同事還笑話我,給狗吃都嫌棄。」
「不會啊,很好吃。」江時硯至今,還對林歡的廚藝念念不忘。
林歡無奈,「也就你不嫌棄。不過說實在話,天天吃麵,我自己都要吃吐了,你竟然還覺得好吃。」
其實麵條是真的一般。
但因為是林歡做的,所以江時硯才覺得好吃。
「你做的,有你的特色。」
她是真的太瘦了,瘦得讓人心疼。
聽研究所的人說,林歡經常工作忙到忘了吃飯,有時候一天就吃一頓。
江時硯想著,若是真能將她追到手。
日後,他一定要想辦法將她養胖點。
「那下次你來研究所,我給你煮麵。」林歡一直吃著菜,嘴巴壓根就沒停過。
實在是江時硯做的菜太好吃了,比小舟的廚藝還好。
吃完排骨,她又朝著那盤蝦出手。
然而還沒夾到,江時硯卻優雅的戴上了一次性手套,抓起蝦剝起殼來:「我來幫你,先喝點湯。」
「不用了,我可以自己……」
話音未落,江時硯打斷:「你的手是用來做研究的,剝蝦這種活兒不適合你。」
林歡聞言,拿著筷子的手僵在原地。
從小到大,所有人只關注她優不優秀,能不能給家裡帶來榮譽,從來就沒有人關心過她累不累,需不需要幫助。
所以從懂事開始,她什麼事都自己做,有什麼困難也都自己扛。
這麼多年也都習慣了。
可現在,有這麼一個人卻告訴她:
她的手,不適合剝蝦。
她就該去做更有意義的事。
林歡望著認真剝蝦的江時硯,那顆平穩的心,像是被一隻手輕輕撥動了下,泛起了一層又一層漣漪。
氣氛,也隨著她目光漸漸灼熱,而變得濃稠而又曖昧。
比起他們這邊的溫馨和諧,白栩栩卻出師不利,在路上被人追尾了。
最有意思的是,追她尾的人,一下車就罵她不會開車。
白栩栩正想和對方理論,結果下車才發現對方竟是文知洲。
「栩栩,怎麼會是你?」
文知洲幾秒的失神過後,眼底滿是驚訝。
白栩栩還沒去找文知洲算帳,沒想到對方竟主動撞上門來了,她靠在車門上,雙手抱胸倪向對方:
「你是?」
她故作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