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吳達殺人了?


  「你還敢頂嘴?」一名審訊員怒聲叱問。

  林峰面色沉著,已經懶得理會審訊員的叫囂。他的目光越過那人,直接盯住封警督。

  「傳喚審查有明文規定,抓人,需要傳喚單,你們第一不按流程走,第二手裡沒有實證,抓我全憑一封舉報信,而我全程配合審訊到現在,已經盡到了公民義務。」

  他身子微微前傾,語氣不卑不亢:「現在,我申請依法維權的權利,如果繼續無證扣人,我會向上級和法院提起申訴。」

  前世生意做大之後,林峰沒少被競爭對手用這種手段噁心過,裡頭的彎彎繞繞,他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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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打歸嚴打,就算有人實名舉報,調查加申請傳喚也得走流程,絕不可能當天就把人銬回來。

  這場抓捕,本身就是違規操作。

  兩名審訊員被堵得說不出話來。審了半輩子人,頭一回遇上被審的比他們還熟悉流程。

  封警督心頭一震,盯著林峰看了許久,那張臉上沒有半分懼意,從頭到尾穩得像塊石頭。

  他索性停止了問訊,帶著人起身離開。

  林峰坐在冰涼的鐵凳上,頭頂聚光燈照得人精神恍惚。他忽然想起什麼,衝著門口喊道:

  「不是,你們走歸走,好歹把燈關一下啊,多浪費電!」

  沒人應他,燈也沒關。

  ……

  林峰家中。

  「哈哈哈,不說話?那我就當你同意了噢!」

  林大春伸出那隻鹹豬手,朝江晚秋的方向撲了過去。

  柚柚和樂樂見媽媽有危險,嚇得嚎啕大哭。

  林曉蘭她生怕林大春這種畜生會拿孩子當要挾,只能慌忙抱住孩子。

  可她的兩隻手都護著娃,此刻根本騰不出來幫嫂子。

  「嘭——!」

  一聲巨響毫無徵兆地炸開,震得好幾家的屋瓦都在發顫。

  「這是槍響!誰開槍了?」

  「我剛才看見林大春那幫人進了林峰家——吳達扛著一把火藥槍也過去了!」

  「我的天爺,林峰不就是給吳達送了幾頓飯嗎?他犯得著替人拼命?」

  「吳達殺人了?快去看看!」

  村民們一路小跑涌過去,生怕看熱鬧趕不上頭一排。

  吳達雙手端著一桿祖傳的火藥槍,槍口還冒著白煙。

  這桿槍是他爹傳下來的。

  八三年,獵戶不禁槍,以前專門用來護莊稼、嚇野獸。

  地上炸出一個小土坑,碎石子濺了一地——正是剛才那一槍打出來的響動。

  他以前當過兵,身板板正,此時黑洞洞的槍口對準無賴們充滿威脅。

  「誰敢動嫂子一下,」吳達的聲音不高,卻像刀子一樣刮過在場每一個人的耳朵,「我就把他斃了。」

  這句話說得平平靜靜,可比方才那聲槍響還嚇人。

  無賴們心裡頭那點小九九,被這一槍轟得渣都不剩。他們魂飛魄散,連滾帶爬地出了堂屋,齊刷刷跪倒在地。

  「吳達!你冷靜,別開槍!我們不敢了!」

  「犯不著啊——你、你把槍放下,這都是林大春攛掇的,我就是過來站場子的!」

  「我啥也沒拿!真沒拿!別過來啊!」

  吳達的槍口緩緩移過去。

  林大春直接癱坐在地上,褲襠瞬間濕了大半邊。他抬頭對上那雙冰冷的眼睛,腦子裡冒出一個念頭——這人真敢開槍。

  不是嚇唬人的,是真的敢。

  他慌忙舉起雙手,聲音已經變了調:「吳大哥,我錯了!我千不該萬不該來搶林峰的家產,求你...求你饒我一命!」

  發燙的槍口頂住了他的腦門,逼著他朝江晚秋的方向跪下去。吳達知道城裡正嚴打,這時候不宜多生波瀾,冷冷喝出一個字:

  「滾。」

  一幫無賴像是撿回了一條命,連滾帶爬就要往外躥。

  「先等等。」

  林曉蘭剛才被嚇得不輕,這會讓穩住了神。她伸手指著堂屋和院子,「家裡被禍害成這樣,你們還尿了人家一地...想走可以,先把東西放回去,把尿擦乾淨!」

  吳達那雙鷹目掃了一圈,呵斥道:「還不趕緊?」

  這幫潑皮像領了聖旨,手忙腳亂地爬起來幹活,扶桌子的扶桌子,擺椅子的擺椅子,比在家幹活還麻利。

  林大春臉色漲得青紫,又羞又怕,在那桿槍的注視下,他脫下自己的衣服,跪在地上把院子裡那攤水跡一下一下擦乾淨,然後踉踉蹌蹌地往外跑。

  村民們在遠處壓低聲音議論,臉上全是後怕。

  「好像沒傷著人?我的天,吳達居然還藏著火藥槍……」

  「魂都嚇丟半條,以後可千萬別去惹他家。」

  「哎!看見林大春沒有?想來吃絕戶,自己尿了一褲子!」

  「吳達是真護著林峰一家啊……那個二流子給他灌了什麼迷魂湯?」

  ……

  治安署,辦公室。

  桌面上攤著帳本、合同、營業執照,一應俱全,挑不出半點毛病。

  封警督的臉色越來越古怪。

  「查得怎麼樣?」

  一個治安員放下手裡的本子:「封隊,秋姐餛飩店的帳目全對得上。藥材回收還單獨列了帳單,每天的收購、出貨記得清清楚楚,時間都有標註,很好核實。沒有黑市交易的情況。」

  另一名治安員也匯報:「舊貨行和福源酒鋪的人都證實了,林峰只跟他們做合法買賣。按照他們給的時間點來看,林峰每天在外頭跑的時間很長,根本沒有閒工夫去收什麼保護費。」

  封警督下意識問了一句:「之前呢?」

  話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多餘問了。

  之前?之前林峰就是條懶漢,靠老婆養著,別說搭上李豹的線,是個正常人都看不起他。

  越查越怪異。這個林峰像是忽然開了竅,憑空搞出這麼多掙錢的路子。

  正沉默著,一輛三輪車急停在治安署門口。

  鐵柱攙著老村長王春和沖了進來,兩人滿頭是汗:「警官!你們先別急著給林峰定罪,我們有話要說!」

  幾個治安員面色冷峻地上前想攔人,封警督擺了擺手:「讓他們過來。」

  王春和喘著粗氣,頭一回來這種地方,腰杆都挺不直,可還是強壓著心慌開了口:「這位同志,林峰以前是……是有些不著調。可他現在是好人了啊!別的不說,他今天才承包了村里四年的魚塘,還額外捐了四十塊錢修橋。」

  「我們村西頭那道危橋斷了好久了,大人小孩出行都得繞一大截冤枉路,雨天更危險。他出的這筆錢,可是實打實替全村幹了件大好事!」

  老村長的話說得有些顛三倒四,但封警督細細一問就明白了,就在剛才,林峰交了兩百八十塊錢。

  這可不是小數目。普通工人干三年都未必存得下這筆錢。

  前進村的窮,他是知道的。林峰掙了錢還想著反哺村子,這做派……怎麼看都不像勾結惡勢力的幫派分子。

  又過了一會兒。

  審訊室的門再次打開。

  封警督親自給林峰解開了手銬,帶著一絲尷尬把人送出去。臨出門時,他湊到林峰耳邊,壓低聲音說了句:

  「林同志,委屈你了。這事是我辦得不對,算我欠你一個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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