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回村路上,意外之財


  「停,前面有情況。」

  皎潔的月光照耀下,從縣城通往向陽公社的路上,周五叔他們一行人正前方,黑暗裡忽然冒出幾道有綠色的光芒。

  出于謹慎,周五叔立刻讓大家停了下來,騎著自行車的李雲山三人,把自行車支好,也拿出放在拖拉機車斗上的獵槍。

  「前面是啥玩意兒?」

  趙栓柱端著獵槍,好奇地看著前方的黑暗裡冒出來的幾道幽綠色的光芒。

  在晚上,在黑咕隆咚的村道上,忽然冒出好幾道幽綠色的光芒,必是山裡的野獸無疑。

  只是,因為天黑,距離又遠,看不清是老虎、熊瞎子,還是狼而已。

  「應該是狼,狼的眼睛在黑暗裡是泛綠光的。」

  蔡二說道,因為他以前進山打獵,在山裡過夜時,就碰到過野狼。

  

  「熊瞎子的眼睛也是放綠光的,上回熊瞎子進咱們村,我看得真真切切。」

  彭友廉說。

  「是狼沒錯了,只有狼才會成群結隊,熊瞎子可向來是獨來獨往的。」吳勝鴻篤定道。

  「十有八九是狼,不會是熊瞎子。」

  「可惜要,要是碰到熊瞎子,咱們就又要發了。」

  「……」

  雖然是在荒郊野外碰到山裡的猛獸,儘管前面有好幾對泛著綠光的獸瞳,但這會兒大家心裡也沒多少緊張的意思。

  甚至還有人可惜碰到的是野狼,而不是熊瞎子。

  狼肉不值錢,唯一值點錢的就是狼皮子。

  可論值錢程度,比起熊瞎子,狼是遠遠比不上的。

  至於老虎,根本就沒人往老虎身上想。

  老虎和熊瞎子一樣,獨來獨往的,而且老一輩兒傳下來的經驗,老虎的眼睛在黑暗裡是放金光的,就像天上的北斗星,一閃一閃的。

  再說了,他們要是碰到的是老虎,按照老虎的凶性,早就朝他們衝過來了,可不會像現在這樣,在黑暗裡徘徊。

  果然,這時候,前面忽然傳來一聲狼嚎,就讓蔡二他們更加確認遇到的是野狼了。

  李雲山沒說話,只是默默地往獵槍的槍管里塞進去兩顆子彈,壓上膛,關上保險。

  憑藉著夜視的能力,他早就看到出現在他們前面的是野狼,數量是五頭。

  「走,我們過去看看。」

  這時候,蔡二對張三哥和趙栓柱幾個人說道。

  「嗯。」

  張三哥點了點頭,然後幾個人便端著槍,亦步亦趨地朝前面走過去。

  因為天黑,出于謹慎,他們的距離間隔也不是很遠。

  李雲山沒有跟過去,而是守在拖拉機旁。

  不多時,黑暗中傳來一陣槍響,還有野狼中彈倒地的嗚咽聲。

  李雲山沒說話,卻把槍口壓了下去,打開獵槍的保險後,把槍管裡面的子彈取了出來。

  過了一會兒,張三哥和蔡二等人就拖著五頭野狼的屍體回來了。

  「嘿嘿,周五叔,保田叔,五頭野狼,都被我們給打死了。」

  「這幾頭畜生,個頭還挺大,估摸著每頭都有七八十斤,又能剔出不少肉來,夠咱們好好過個年了。」

  「……」

  把野狼的屍體放到拖拉機的車斗上的時候,蔡二和張三哥他們滿臉都是笑容。

  誰能想到,在這回家的路上,還讓他們發了一筆小財。

  這野狼的肉雖然柴,但燉爛後也是一樣的。

  這年代,很多人連飯都吃不飽呢,他們打到野狼,能吃上野狼肉,柴一點也沒啥,燉爛後照樣吃得噴香下飯。

  不過,比起野狼肉,他們更加在意的其實是野狼身上那件狼皮子。

  野狼的皮毛,按照品相、大小,價格有高有低。

  他們剛才打死這幾頭野狼,基本上都是一擊斃命,沒在狼的身上造成多少創傷口,加上這幾頭野狼的個頭大,這剝出來的狼皮子也不會小到哪裡去。

  因為,在蔡二和張三哥他們看來,這五頭野狼的狼皮子,應該也能賣上一個好價格。

  這可都是錢,他們說不高興都是假的。

  「呵呵,先回村吧,等到家了,再把這狼皮子剝下來,把狼肉也分一分。」

  李保田笑著給拖拉機掛上了檔,李雲山等人也騎上自行車,趕著夜色,在車頭燈和頭上戴著的礦燈的照路下,往向陽公社的方向去。

  等到了向陽公社,他們又轉了個彎,拐上了回村的路。

  晚上八點多,瓜皮溝村的村口,拖拉機的「突突」聲由遠及近,響了起來。

  「周五叔,保田叔,我們就先回去了。」

  「我們也回去了。」

  村口,蔡二、趙栓柱等人說。

  「行,今晚上好好休息,明天再到我家裡去,好好的吃一頓。」

  周五叔說道。

  如今,時間也不早,加上他們前前後後忙碌了好幾天,周五叔也沒讓他們連夜先把回村的路上打的那幾頭野狼給先剝皮拆骨,而是讓他們先回家好好休息。

  畢竟,他們之前打死了進村的老虎,這趟進山又打到九頭馬鹿,鹿肉基本上也都賣完。

  總的來說,短短的大半個月時間內,大家都掙了不少錢。

  而且,現在天寒地凍的,收拾那幾頭野狼也不急於一時,可以等明天大家都休息夠,睡足了精神再收拾。

  和周五叔等人分開後,李雲山也騎著自行車,趕著夜色往自己家走。

  回到家的時候,李雲山打開堂屋的門,看到桌上還亮著一盞燈。

  這個點,林秀蘭已經帶著豆豆睡下,李雲山也沒吵醒林秀蘭,躡手躡腳地把自行車放好在堂屋裡,把獵槍和子彈袋也都放好,才去廚房給灶膛里添柴,往大鍋里添水。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就在鍋里的水燒開,李雲山正準備舀水去洗澡的時候,廚房門口人影一閃,林秀蘭披著一件軍大衣,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出現在廚房門口。

  看到李雲山,她疑惑道。

  「半小時前回來的,我看你都睡著了,也就沒喊你。」

  李雲山笑著說。

  「噢,鹿肉也都賣完了?」

  「賣到下午五點左右,眼看天快黑了,還剩下幾十斤,周五叔也不打算賣了,我們就回來了。」

  「呵呵,半路上,我們還遇到幾頭野狼,張三哥他們把那幾頭野狼也給打死了。」

  聽到林秀蘭問起,李雲山就把今天進城,在縣城農貿菜市場賣鹿肉的事兒,和回村路上遇到的事兒撿了個大概,和林秀蘭說了一遍。

  林秀蘭聽完後大感好奇,因為她知道李雲山他們之前進山打獵,弄到了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還有幾百斤的鹿骨。

  上一次,李雲山和高紅梅打到兩頭馬鹿,去縣城賣鹿肉的時候,據說都是花了大半天才賣完,這次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竟然這麼快就賣完了?

  「因為快過年了,大家都忙著囤過年的年貨,咱們的鹿肉不用肉票,價格也合理,賣得也快。」

  如今這年代,豬肉都是限量供應的,每個人也就幾兩或一斤,可過年的時候,肉食的消耗量大,這幾兩肉,或者斤把肉根本經不起消耗。

  除了自己家裡要吃,走親訪友也總得拎點東西,總不能空著手上門吧?

  豬肉就是個硬通貨。

  可因為限量供應,大家想要多買肉,就要花更高的價格去買,不要肉票的豬肉,在臨近年三十的時候,一斤豬肉甚至能賣到一塊五六毛錢。

  而他們的鹿肉才賣兩塊二一斤,比高價豬肉的價格也高不了多少。

  況且,鹿肉還是難得的山珍野味。

  幾種因素疊加,或許就是他們的鹿肉賣得快的原因。

  「賣得快就好,省得你們還得花錢在縣城住一晚招待所,這不回來的路上,還打到幾頭野狼,就相當於省了一筆錢,又多掙了一筆錢。」

  林秀蘭笑道。

  「你說的倒是挺有道理,呵呵,賣完鹿肉,明天去周五叔家吃頓好的,等分了肉,再有十來天也過年了,沒什麼事的話,我應該是不會再進山打獵了,趁著這段時間,我也可以好好在家陪陪你和豆豆,想去縣城嗎?我們可以去縣城逛逛,買點年貨。」

  上輩子,他不僅沒對林秀蘭好過一天,反而因為林秀蘭生的是個閨女,就沒給過林秀蘭好臉色,對豆豆也不好。

  他上輩子渾蛋過,富裕過,也風光過,到最後窮困潦倒,身患絕症,最後卻是林秀蘭和高紅梅,還有蘇麗華守在他身邊,送了他最後一程。

  重生後,雖然他幡然醒悟,改過自新,可陪伴林秀蘭的時間確實不多。

  忙著進山打獵,忙著去賣獵物,去掙錢,去處理各種各樣的事……

  忙完今天的活兒後,再過十來天就是過年,基本上也沒啥忙的了,李雲山也想趁著這段時間,好好地陪伴一下林秀蘭,陪伴一下豆豆。

  「去縣城玩?」

  林秀蘭愣了一下。

  她嫁給李雲山已經四年,去縣城的次數屈指可數,而和李雲山去縣城……有去過嗎?

  林秀蘭在她為數不多的去縣城的記憶里搜颳了一陣,還真沒找到和李雲山一起去縣城的記憶。

  「對,去縣城,咱們帶上豆豆,好好地在縣城玩個三五天。」

  李雲山把桶舀滿了熱水:「你嫁給我好幾年,我們都沒一起去過城裡。以前是我渾蛋,我對不起你們娘倆。現在,咱們有錢了,咱們去縣城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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