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懸賞


  要查7號公路發生的案子,依照慣例,都是比較麻煩。

  那輛警車是從縣裡往港口的方向去,王燈明首先找到皮埃羅,皮埃羅聽說這件事,笑的發暈,說,你王燈明也有今天。

  除了皮埃羅,王燈明又找了西斯,西斯聽後,也是挖苦不斷,但幫忙還是必須的。

  縣裡那邊,王燈明先不用去理會,他們在沿途的汽車旅館,加油站一路查,只要是有監控的地方,一個也不放過。

  兩天的調查過去,那輛車如泥沉大海,不見蹤跡。

  總會有點影子吧?王燈明不相信這樣的事情,又過去一天,同樣的案子,還是在7號公路上,還是在王燈明管轄的地界內,發生了,受害的還是一個姑娘。

  尼瑪!

  辛默海得知這件事,勒令他七十二小時破案,否則捲鋪蓋走人。

  這書是典型的公報私仇,可王燈明這回不生氣,就算辛默海不威脅他,他也得儘快捉住那個傢伙。

  

  哪怕花再大的代駕,也得破案子。

  這事關個人榮譽!

  什麼辦法最快得到線索,管憑著警局這些人找線索,那不知道找到猴年馬月,薩摩出主意,要不,找個地方電視台台,這樣最快,問題是,費用從哪裡來?

  阿拉斯古猛鎮警局,最早是獨立的警局,後來,因為警局經常翹警察,警局幾乎關門,就被縣警局託管,再後來,縣警局也怕這個燙手山芋,就想著往市警局扔,到王燈明這裡,巴拉克還沒翹辮子的時候,王警長自己都鬧不清,鎮子的警局上一級部門究竟是誰,你也可以說是縣警局,也可說是市警局,反正,阿拉斯古猛鎮警局就像樹沒人要的孩子。

  現在,王燈明當警長了,治安好了,警局的警察也相對穩定了,縣警局就正式認領了這個幽靈警局。

  但如果想讓縣警局為阿拉斯古猛鎮出錢上電視台尋找嫌疑人,就算王燈明沒得罪辛默海,可能性也不大,這一不是通緝逃犯,二不是重大案情,很難申請費用,再退一步,就算縣警局原因掏錢,也得有個流程,很長時間,辛默海只給他三天,顯然是不行的。

  王燈明顧不上那多的,那就偉大一回,自己上電視台,自個掏腰包,而且,發出懸賞令,只要能提供線索,獎金五千美金。

  他在第一天就搞定手續,電視台晚上就開始播放,滾動播放。

  西斯得知王燈明這樣的舉動,表示理解,但又替王燈明打不平,問題在於,辛默海現在看西斯也不順眼,說他吊兒郎當,能力低下,紀律鬆弛,正打算將他的隊長職務給擼掉。『』

  懸賞GG發出的第二天,沒動靜,王燈明急的在辦公室不停的轉圈。

  第三天一早,終於有人打電話來,說,往港口的方向,一個叫卡拉明秋鎮出現過那輛假警車。

  王燈明接到線報,馬上出發,火速往卡拉明秋鎮去。

  路上濕滑,警車不能開太快,中午時分,緊趕慢趕,他們趕到了卡拉明秋鎮。『』

  這個鎮子,人口少,兩千多人,警局的警長叫利爾達,他說,他也看見了一輛警車,前幾天來過鎮子,但是現在就不知道去哪裡了。

  他這樣說,是不是意味著線索就斷了?

  給王燈明爆料的人,就在這個鎮子中,叫土澳,他是個汽車修理工,當時,那輛警車從修理廠經過,還在斜對面的超市停了一下,』很巧,土澳正在車槽下修理一輛車的地盤,那輛警車的屁股就對著他,號碼被他看見,而且,修理工進去過一次,對警車敏感,加上他的記憶力不錯,還記著了車牌號,

  王燈明馬上去那家小超市,一問,那人在店鋪里買了一瓶水,一個火機,付錢的時候,沒零錢,用了一張大額鈔票,老闆還調侃說他是個有錢人。

  但超市的人也不知道這人去哪裡,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個家父就是王燈明要找的人,小超市里有監控,王燈明將畫面傳給受害人,受害人確認,沒錯,就是他。

  出了超市,薩摩道:「這傢伙要不是去港口,要不就是回縣裡,沒其他道可走。」

  阿奇羅:「我看,往港口的方向大一點,我們要不再往港口方向去,他總要加油,吃東西之類的。」

  王燈明同意,他先付給修理工五千美金,準備離開,正要走,修理工帶著他的工友追上來,說,他的工友上班的的路上,看見那輛車在鎮子的丹兒斯旅店停了一下,問,這算不算線索。

  王燈明大喜,說道,只要確定線索是有效的,當然算。

  於是,那名工友就帶著王燈明去旅店。

  丹兒斯旅店的老闆是個黑人,王燈明一問,那老闆就說,沒錯,是一輛警車來過,接走了一個住客,那個住客脾氣不好,還罵人,老闆印象非常深刻。

  王燈明急忙追問,那名客人登記身份沒有。

  黑人老闆說,沒,但他的手機欠費,在我這用我的座機打了一個電話。

  王燈明欣喜不已,立刻查通話記錄,一查,查到了那個撥出去的號碼,隨後,再讓電信局一路查,那個電話是一個叫露絲噶馨的女人的手機號碼。

  她就住在縣城,王燈明不聲張,急忙趕路,就在晚上十一點,找到那個那女人,是一家k吧的服務員。

  順藤摸瓜,王燈明高清了那個被假警察從旅館接走的人。

  這是一名癮君子,叫雷爾克,從他的嘴裡,王燈明得知那個假警察的身份,義大利籍,綽號墨少,道上的人,以放高利貸為生意。

  凌晨三點,王燈明在一家旅館,將他拿下。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望您動動小手分享到臉書Facebook,作者感激不盡。】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