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到達(三更)
猛嘯部落一行人走了十一天,到了阿姆河。
隔老遠夜驚春就看見了那條寬闊河流,兩岸如茵。現在並不是豐水期,河流平緩流動,河面波光粼粼。
河岸邊有許多人在勞作,彎腰在田間地頭忙碌,應該是在播種。
這裡是臨河的平原地區。
原本夜驚春以為草原上的黃米地已經算是特別大的了,可這裡的耕地面積比草原還要大不少。
而且他們還有水田,水田的面積也很大,夜驚春猜測他們還會種植水稻。
水稻和粟都是原始時期就開始種植的作物。
濕潤的南方普遍種植水稻,更乾旱一些的地方則種植粟,也就是草原地區種植的小黃米。。
現在還太早期,很多地方的種植都只有一個大概意識,但沒有成規模,也沒有任何種植技巧,偏向於刀耕火種。
就像是天寶水域,更依賴採集和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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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小黃米就是撒一把種子,隨它怎麼長,最多就是除去田間地頭的雜草。
產量也不高,春種秋收,大半年的收穫只夠部落吃幾天。。
但阿姆河這裡恐怕不同,他們這土地肥沃,過於平坦的地勢也讓光照無遮擋,還有水源可以就近灌溉。他們糧食的產量應該更高。
這沃野千里,產出不止能吃幾天,如果部落不是很大,怕是夠吃一個寒季了。
夜驚春知道金帶那把三腳耬做什麼了。
這不剛好專業對口?
夜驚春看向金:「你怎麼不叫我打一把新的?」
這麼大的地,肯定是大客戶,需求不少。夜驚春覺得自己弄個十把來,都能出掉。
金道:「不是要先做車?」
夜驚春點點頭:「也是,沒時間。」主要還是沒人。
大家都缺人手。夜驚春經歷過這個繁忙的寒季後,也算是能理解部落大家對於「大福雌」的執著了。
許多想做的事情因為人手不夠而做不到,那發展的首要目標當然會是努力生孩子,這優先級第一。
金道:「給他們這一把舊的就可以了,只要他們想要,我們可以回部落做好之後,等交換會的時候給他們送來。」
現在只是和狂角部落交換物資,換完就走,沒什麼要緊的。
可他們還約好了交換會繼續在這裡進行,很多草原部落也預定了要過來參加。
交換會是需要阿姆河當地的部落配合的,如果他們驅趕前來參加交換會的人,也會引發問題,讓交換會舉辦不順利。
這是他們的領地,他們有權驅趕。但最好還是讓他們自願配合併參加。
金覺得這不算什麼難事。
他看了看正在田間地頭忙碌的人們,只覺得春在猛嘯部落是浪費了才能,要是在這樣的部落,他肯定能發揮最大的價值。
除了三腳耬,她之前做的翻地農具,澆糞農具,也幫人省了不少力氣。
還有小車,這些地方收穫肯定也忙碌,如果有車,也能幫他們不少忙。
金都可以想像出來,如果春在這樣的部落,會多受歡迎。
狂角部落的族人從自己的獸皮袋中拿出了一隻牛角,朝著一個方向吹起來,那是草原來的方向。
牛角的聲音低沉粗獷,傳播範圍廣,沒一會兒,另一聲牛角號聲傳來。
狂角部落的人走到金面前:「我的部落回應我了,他們已經到了!」
他指了指一個方向:「他們好像在那邊,我們去看看?」
他說著,有些奇怪,阿姆河是有一個地方專門做交易的,雖然平時都是這些地方的自己人,但之前外人也可以在那裡交換物資。
阿姆河還表現出了歡迎。
自己部落的人似乎早到了一天,可是他們好像沒有進入阿姆河的集市?而是在有一段距離的地方駐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