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未婚妻安排妥當


  在秦語嫣入校之後,楚風心裡的石頭暫時落地了。

  

  起碼這幾天,不用擔驚受怕了。

  秦語嫣來到教工宿舍。

  一個稍微上了點年紀的大姐,湊到她跟前,笑眯眯道:「小秦,剛剛那個是你男人?」

  秦語嫣連忙搖了搖頭。

  「不,姐,他是我對象,未婚夫,還沒結呢。」

  大姐笑了笑:「那小伙子長得又高又帥,挺壯實的,就是有點黑,看起來不像城裡人。」

  城裡跟農村,尤其山裡的生活天差地別。

  城裡人不用務農,也不用去森林裡打獵。

  他們是另一種形式的牛馬。

  因此大部分城裡年輕人,都細皮嫩肉的。

  哪像楚風這般健碩粗獷!

  秦語嫣笑了笑:「對,他是九溝村的。」

  大姐一臉疑惑:「小秦,你一個城裡女孩,願意嫁到山裡來?」

  秦語嫣淡淡一笑:「其實他是我爸戰友的兒子,兩家關係很好,就結了姻親。」

  「一開始我也挺不願意的,可後來工作調配,我要來青山鎮教書。」

  「離這麼近,我就暫時應允了,想看看情況再做考慮。」

  大姐終究是過來人,眉毛一挑,壞笑道:「你肯定相中他了吧?」

  「瞧你,提到他嘴角都往上咧。」

  秦語嫣立馬板起了臉,神色嚴肅道:「有嗎?不會吧,我對他還算挺滿意的。」

  另一邊,在安頓好秦語嫣後。

  楚風來到了山里,查看自己布設的陷阱。

  看起來運氣又不太好。

  好幾個機關,根本沒有獵物上套的跡象,空空如也。

  不過,當楚風靠近陷坑時。

  他卻隱約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楚風頓時兩眼放光。

  有門兒!

  有獵物掉進陷坑了!

  楚風屏著呼吸,根本不敢靠近。

  他巴不得立刻就知道,掉進坑裡的獵物是什麼。

  可又害怕失望。

  因此才一步一步,慢慢往前挪。

  就好像跟人打牌,下了重注,你巴不得立馬贏。

  可是又不敢趕緊看牌一樣。

  等楚風來到跟前,偷偷往坑裡瞄了一眼。

  不看不要緊,這一看,直接把他嚇了一大跳。

  只見一個黑乎乎的大傢伙躺在裡面。

  身體都被扎透了,渾身是血。

  它的嘴上有獠牙,非常的皮糙肉厚。

  體長大概有近兩米。

  看樣子,體重怎麼著也得有200多斤。

  居然是一頭野豬!

  剎那間,楚風興奮地快蹦起來了。

  其實接下來幾天,楚風正發愁怎麼樣才能湊夠剩餘80塊錢。

  結果來了個這麼大的驚喜。

  這可是野豬啊!

  野豬肉還挺貴的,大概七八毛一斤。

  並且,野豬跟普通的家豬可不一樣。

  它身上有很多部位非常值錢。

  野豬肚是最值錢的部位。

  它有一定的藥用價值。

  據說野豬肚能治療胃病,很搶手。

  獠牙也能製成工藝品。

  此外,頭骨之類的也能入藥。

  所以野豬可不光能當豬肉來賣。

  按照楚風的預估,這頭野豬要是完整的賣掉。

  情況理想的話,甚至有可能賺到150塊錢。

  這樣一來,楚風手裡就有370塊錢了。

  拿出300塊,給秦語柔當彩禮。

  還有70的剩餘。

  當然,楚風的當務之急是先湊夠這300塊。

  剩餘的70塊錢,就可以買一些日常用品,再去黑市換一些票子了。

  可有個問題,野豬太重了,200來斤。

  楚風倒是能扛得動。

  關鍵沒東西裝呀!

  他身上就背著個竹筐。

  這筐可撐不住200斤。

  楚風打算分兩次運到鎮上,給了吳老黑。

  他先試著將獠牙、豬肚、豬頭等等值錢的部位,切了下來。

  隨後又將四肢砍下,就剩下了個身子。

  這就有七八十斤了。

  楚風放進竹筐之後,嘗試著背了一下。

  還挺重的!

  這已經快到極限了。

  還好楚風拿了個麻袋,將筐里塞滿之後,往上蓋了一層雜草、枯樹枝。

  然後又切了二三十斤的肉,丟進了麻袋裡,在手中提著。

  這樣差不多算是運走了一半的重量。

  剩下的一半,楚風可不想再被別人撿走。

  他往上面撒了一層土。

  隨後又蓋了厚厚的草。

  緊跟著,又偽裝成新陷阱的樣子。

  這樣不光看上去沒什麼獵物中招。

  哪怕是獵犬來了,也不容易發現。

  之前楚風就因為這個損失慘重。

  目前這頭野豬剩下的部分,恐怕也能賣七八十塊。

  是絕不能讓人撿便宜的。

  楚風背著竹筐,又提著手裡的麻袋,謹慎地朝鎮上走去。

  可通往鎮上的路,一共就那麼幾條。

  就算楚風在山上可以抄近道,走隱蔽的小路。

  可下了山,往鎮上有兩條路是必經的。

  不管哪條路上,都有不少人。

  碰不見熟人還好。

  若撞見了熟人,被看到,那就不好了。

  以前楚風就好吃懶做,這點好多鄉親都知道。

  若這會兒讓人發現他主動上山打獵,而且還有不小的收穫。

  後面肯定會被盯上。

  這幾天,家裡沒怎麼吃肉。

  那劉桂芬大概率偷偷蹲守幾回後,便放棄了。

  可還是不能放鬆警惕。

  後面再想吃肉,可不能鬧那麼大動靜了。

  不能再放大油,使勁兒煎炒烹炸了。

  那樣香氣瀰漫開來,隔老遠都能聞到。

  生存確實太艱難了。

  沒錢,沒肉吃,餓肚子。

  有錢了,天天吃肉,又得防著別人眼紅。

  怕什麼來什麼。

  楚風剛來到青山鎮的入口。

  看見寫有三個大紅字的石碑,正準備往吳老黑家走。

  卻見一個熟臉湊了過來。

  這人二十五六歲,頭髮很長,衣服挺破舊的,打了不少補丁。

  倒也不像乞丐,但沒好到哪兒去。

  他個子不低,差不多有一米八,卻瘦得跟竹竿一樣。

  怕是楚風一拳能把他攔腰截斷。

  這人名叫方強,是楚風的狐朋狗友。

  以前二人經常在一塊兒玩兒。

  倒也不是去吃喝嫖賭,為非作歹。

  可也不務正業,不幹什麼正事。

  看見楚風,方強馬上笑眯眯湊了過來。

  「楚風,沒看見我嗎?你這身上什麼東西呀?沉甸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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