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被狼群包圍
山洞內,眾人開始輪番休整。
儘管進山打獵還沒幾個小時。
但楚風已經樹立了不小的威信。
再加上有李東來做擔保。
連他都帶頭聽楚風的號令,別人也便沒了反駁的餘地。
楚風跟李二蛋暫時站崗。
看著李二蛋手裡那把刀,楚風充滿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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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把刀可不簡單。
它格外鋒利,一看就是用精鐵鍛造而成。
甚至還有刀鞘。
跟楚風這普通的破柴刀,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要是真硬砍,楚風的柴刀肯定會被它砍斷。
李二蛋解釋道:「我這是家傳的寶刀……也不算寶刀,反正是一把好刀。」
「聽說我的祖輩,在雍正年間就打造出了這把刀。」
「一直傳到了現在。」
「我爺爺好像還用它,砍死過鬼子。」
「後來被鬼子開槍打死了。」
「我每天都在打磨它,非常鋒利,就算碰見猛獸,一刀砍上去,也能快速切斷骨頭。」
因為獸骨是很硬的,尤其那些大型猛獸。
它們的骨頭又大又厚。
普通的刀砍上去,根本沒什麼殺傷力。
就算是專門的斬骨刀,也要使勁砍。
反覆砍才能砍斷。
而這把寶刀,三兩下就能將又大又粗的獸骨斬成兩截。
「這刀真不錯。」楚風確實有點羨慕。
如果能給自己一把這樣的好刀。
打起獵來就更順手了。
因為打獵需要很多裝備,不只是槍。
在面對猛獸,或者全速奔跑狀態下的獵物,槍很管用。
可有時近距離戰鬥,或者要劈砍一些東西。
那槍就派不上用場了。
好刀,關鍵時刻也能保命。
這時,身後一個隊員使勁撓著腿。
並且越撓越用力。
都撓出血來了。
楚風連忙查看了一下。
「你這是被螞蝗給咬了,這兒居然還有螞蝗,大家小心一點。」
「待會趕路的時候,一定要保護好全身各個部位。」
在這茫茫大山深處,可以說步步殺機。
人來到其中,真的有一百種死法。
被野獸攻擊,只是其中一種。
楚風問道:「還能走嗎?」
這人點了點頭,嘗試著站了起來。
雖然腿很癢,可倒也勉強能堅持往前走。
楚風把舉火把的任務交給了他。
剩餘人端槍握刀,保持戰鬥狀態。
很多人邊走邊吃著乾糧、菜餅子,也有既有玉米餅子、麵餅子。
也有一些人,像楚風一樣準備了一些肉乾。
但肉乾是非常奢侈的,可不是誰都有。
最近沒打著獵物,沒怎麼掙著錢的。
是壓根吃不上肉的。
嗖!
就在這時。
一名隊員手裡的肉乾,突然被奪走。
他臉上也被抓了一道血痕,非常的痛。
楚風見狀:「是猴子,當心一點。」
大山裡有很多種類的猴子。
有的猴子比較溫順。
而有的猴子非常頑劣,喜歡搶東西吃。
他們手裡拿的餅子,包括肉乾,是這些猴子的最愛。
搶就搶吧。
這些猴子在搶東西的同時,還把人給抓傷。
這讓楚風忍受不了。
可天太黑,楚風也看不清是什麼品種的猴子,但個頭還不小。
他推測有可能存在猴群。
所以便命令隊員,將乾糧都收起來。
這時又有一隻猴子,抓著樹條從上面悠了下來。
伸手就要去抓楚風手裡的八大粒。
或許它們並不知道,這槍是幹嘛的。
楚風被這猴子攻擊後,立刻拉動槍栓。
憑藉記憶力,朝暗處開了一槍。
一隻猴子被應聲擊落,發出慘叫。
只是一槍,就足以將猴群震散了。
楚風也為把這猴子弄死。
這猴子的肉吃不了,也沒工夫扒猴皮。
就把它給放了。
又走了沒多久,兩個隊員出現了頭暈的情況,呼吸有一些困難。
楚風略懂中醫,幫他們把脈之後,判斷道:「這是輕微中毒的跡象。」
「肯定是這一片瘴氣過重,我們趕緊離開這片地方。」
「晚上重新找個山洞休息。」
山中有大量草木腐爛後,氣味不能完全逸散。
就會在這大山當中,形成瘴氣。
越往深處走,樹木越茂密。
腐爛的草木就越逸散不了,瘴氣自然也就越濃烈。
這些氣息不斷聚集,瘴氣的毒性也會越來越強。
楚風沒想到,這瘴氣已經濃烈到了如此程度。
居然有兩個隊員,出現了中毒跡象。
或許是楚風的體格兒夠好。
至少暫時還沒什麼不對勁。
砰砰!
就在這時,眾人居然聽見了一陣陣槍聲。
就在3點鐘方向。
楚風皺了皺眉:「可能是別的隊伍,正在捕獵。」
「我們過去看看。」
眾人朝著槍聲的方向快速行進。
中間有一道高高的山坡。
聲音是從山坡另一邊傳來的。
不過,這山坡也不高。
大概有二三十米,坡度也不陡,很容易就跑了上去。
從山坡向下看。
只見前方的林子裡,七八道身影正跟狼群廝殺。
這狼群的數量不少,大概有二三十隻。
雖然這些隊員手裡都拿著槍。
但狼群一擁而上,火力全開。
又能打死多少?
所以楚風也第一時間看到了,地上躺著的兩具屍體。
說話間,一人又被一隻狼壓在了身下。
他用力掙扎,眼看著就要一口被咬斷脖子了。
這時,楚風果斷抬槍。
子彈應聲飛射而出。
差不多300米的距離。
一槍就打爆了這隻狼的腦袋。
「兄弟們,我們先去救人。」
楚風帶著隊員們沖了下去。
如果他們不幫忙。
那今天大概率,只有一種結果。
這支小隊的成員,全部被狼咬死。
狼群也損失過半。
楚風就可以帶人下去收拾殘局。
但這些都是鄰村的獵戶。
楚風也不好眼睜睜看著他們團滅。
再說,自己也不會去白白幫忙。
救了他們的命,這功勞,自己至少要分走一半。
其實楚風不願意面對狼群。
因為狼群不光數量多,戰鬥力非常兇悍,成果卻很小。
畢竟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打黃鼠狼和野豬。
並且狼的肉不好吃,很少有人吃狼肉。
狼身上真正值錢的是皮毛和牙齒等等。
但狼還是挺值錢的。
按照規則,應該也是不錯的斬獲。
至少也算是有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