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金殿宰相問,初試便從容


  隨著宣見口諭,御史大夫移剌(耶律)仲方、大理寺卿閻公貞、刑部尚書完顏承暉,一起持笏入殿。

  李朔發現這三法司的長官,剛好是一個女真人、一個契丹人、一個漢人。這也是我大金的一個特色了。

  李朔靠近殿門,豎起耳朵,聽到三人禮畢之後,隨即就聽到一人說道:

  「陛下,若李朔所奏是真,此案必須要嚴厲懲處,絕不可姑息。否則朝堂焉有寧日,國法誰人敬畏。」

  周圍其他官員也在凝視細聽,卻聽不分明。

  其實,相公們升殿議事,殿外的百官也不是完全聽不到,卻又聽的不太清楚,剛好形成了一種十分微妙的場景,恰到好處。

  完全聽不到,容易讓宰執們隔絕內外,使得皇帝被宰執們蒙蔽。聽的太清楚,又容易泄露軍國大事,使得皇帝的態度和傾向被百官獲悉。

  眼下這種情況卻是正好。百官知道裡面要廷議一件要案,卻又不知道具體。

  李朔又聽一人道:「主上,這是否只是李朔一面之詞,全無實據?此案事關重大,涉及大長公主駙馬(烏古論元忠)、長公主駙馬(烏古論誼)、兵部侍郎(烏古論慶壽)、淄王之子徒單猛哥,不是國家貴戚就是元勛子弟…」

  皇帝的聲音響起:「右相(完顏匡)言之有理,只是李朔已有證據,人證物證都在宮外,三法司隨時可以鞫問定讞。」

  

  之前那個聲音又道:「陛下,臣以為右相(完顏匡)有替人開脫之嫌。臣聽聞,右相當年和淄王情誼深厚,此案涉及淄王之子,還請右相迴避。」

  右相的聲音帶著不悅:「胥右丞位居台省,君前議事怎可信口開河。俺何曾要替惡人開脫?好沒道理。」

  漸漸的,裡面居然有爭論之勢。

  李朔聽明白了,認為此案沒有疑點、要求從速嚴辦、明正典刑的是漢人宰執胥持國,聲援他的是被稱為金朝「法家之祖」的大理寺卿閻公貞、御史大夫移剌仲方、以及刑部尚書完顏承暉。

  帝師、新任右丞相的完顏匡,則是認為此案事關重大,案情不明,應該審慎處理,慢慢調查,不宜立刻嚴辦。支持他的有另外三個女真宰執。

  還有一個女真宰執,則是沒有明顯態度,似乎是保持中立,可能是在等皇帝的最終態度。

  宰執和三法司長官議論了一會兒,皇帝的聲音又再次響起:

  「傳隴西郡侯李朔,諸卿可當庭質詢。」

  李朔精神一震,提審…不,傳見自己了!

  卻聽閤門使站在殿門口,高聲道:「宣隴西郡侯李朔——入殿!」

  百官頓時人人側目,這才知道原來李朔為何入宮。原來案子和李朔有關。可是…誰又要倒霉了?

  因為李氏,完顏守貞被罷相,鎬王、兗王謀反案爆發,辭不失叛逃侄宋,兗王妃被射殺,夾谷清臣被罷相,夾谷昭儀宮中自盡,徒單隗已被處斬,夾谷安仁、烏古論奇被判秋後問斬,完顏白撒被革除爵位流放三千里。

  李妃已被傳為禍國妖妃,李朔已被說成妖僧智究轉世的黑龍精,李仁惠李仁願也被說成是酷吏佞臣。

  可見如今李氏的名聲,有多不善。

  女真大臣們的目光陰寒冷漠。漢官們的眼神則很複雜。

  李朔旁若無人的從紫衣中穿過,來到大殿門口,整理衣冠進入,搢了牙笏下拜道:

  「臣,隴西郡侯、巡查署令李朔,奉旨入殿,聖躬萬福。」

  皇帝熟悉的聲音道:「李卿起身回話。」

  「謝陛下。」李朔這才整衣而興,再次取出牙笏,雙手持握。

  直到此時,李朔才看清皇帝的裝束,果然是「小帽紅襴」。

  金史記載,皇帝常參朝會,裝束是「小帽紅襴」。但史書中沒有細說,這所謂「小帽紅襴」是何形象。今日見了才明白。

  原來所謂的小帽,其實就是鑲嵌珍珠的蹋鴟巾,類似幞頭,但比幞頭要軟。紅襴,就是圓領大紅袍,下擺加一道橫襴。

  皇帝高踞御座,氣色看著還不錯,喜怒不形於色。他身後兩側,站著中常侍、護衛、李仁惠、李仁願等人。

  雖然兩個兄長也在,但他們眼下是在殿值,根本沒有發言資格。

  但見完顏匡、烏林答願、夾谷衡、粘割、胥持國、唐古貢這六個宰執都肅立兩邊,三法司長官更在下首。

  李朔其實不認識他們,只是從排位序列,大概對應每個人的身份。

  「下官巡查署令李朔,見過各位相公。」李朔不著痕跡的觀察一下,這才不疾不徐的給宰執們行禮。

  環環一揖而已。

  他很清楚。哪怕在御前禮畢之後,見到宰相也要行禮,這是規矩。如今的相權很重,可不是明清可比。

  眾宰執隨手答禮。唯有胥持國還專門點點頭。

  胥持國倒也罷了。其他宰執聽到「巡察署令」,都是神色不渝。他們,誰也不喜這個天子新設的巡察署。

  眾宰執位高權重,公務繁忙,對李朔的事知道的不多,也不會在意。此時看到李朔近在眼前,這才看出其人不俗之處。

  難怪陛下寵幸這少年,這哪裡像是十三歲?此子面對一群宰執,毫無惶然之意,實在太過從容鎮定。

  此子,要麼能做大事,要麼能屠萬人。

  完顏匡隨即問道:「隴西郡侯,你這密奏之事,可有真憑實據?案涉國家大臣,皇家貴戚,不可不察也。」

  此人是皇帝老師,據說精通女真語和女真掌故。當年世宗擔心皇太孫漢化嚴重,專門讓他教導。

  他之前並非宰執,只是完顏守貞、夾谷清臣連續被罷相,他才被擢升右丞相。雖然他入省為相不久,可他資格很高,威望很高,也早就有拜相的資格。

  李朔不軟不硬的說道:

  「回相公話。物證已經提交,人證都在宮外。可謂人證物證俱全。茲事體大,倘若沒有真憑實據,下官怎敢污衊國家大臣?陛下聖明,諸位相公明斷,三法司公正,難道還能容忍小人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捏造罪名嗎?」

  「相公若是懷疑證據真假,可當庭質詢他們。」

  烏林答願怕完顏匡尷尬,接口道:

  「隴西郡侯,你說證據確鑿,為何不將人交給三法司審判,按律法定讞,非要直奏御前?難道你就這麼不相信朝廷麼?」

  這就問到關鍵了。因為按制,必須要先通過三法司受案。如果什麼案子都直接捅到宮裡,那皇帝還不累死?三法司豈不是擺設?

  從程序上講,李朔就錯了。他壞了規矩!

  胥持國聞言也不禁皺眉,有點替李朔擔心。李朔不經過三法司,直接搬出皇帝御審此案,這本身就是錯。台省完全可以利用這一條彈劾他。

  李朔胸有成竹的回答:「回相公話,凡事自有非常之法。相公或許忘了,下官的差遣是…巡察署令啊。」

  巡察署令?眾宰執和三法司的官長,聞言都是一怔。

  卻聽李朔解釋道:

  「巡察署令可以自行稽查辦案,然後直接稟報陛下。此案之所以不經過三法司,並非因為下官是受害人,而是因為下官是巡察署令,職責所在。」

  「不管此案的受害人是下官,還是別人,只要是涉及權貴的大案,下官都有權直奏御前!」

  說到這裡,他指指自己的密奏,「各位相公可以檢查此疏事由和落款,可是巡察署令封事?」

  完顏匡低頭一看,這才發現,這不是一道小舅子對姐夫告狀的個人密奏,而是一道以巡察署為名義的司法公文:封事。

  呵呵,這個少年,頗有意思!

  ……

  PS:今天太忙,抱歉,更新晚了。第二章要到十一點以後。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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