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朔朝頒大詔,北狩金蓮川


  五月卅一,又一個消息傳出。

  巡察署掛牌辦事第一天,就查獲大興府司獄官粘割兀格奴,利用職權凌辱女囚,受害者上百,證據確鑿。

  李朔當場下令將粘割兀格奴帶回改名為巡察署的竹林寺,審訊之後交給三法司,然後上奏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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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覺得解氣,當即下旨褒獎巡察署,御筆題寫瘦金體「鑒微明鏡」四字匾額,下札給尚書省道:

  「京畿重地,竟有此事,而有司多年不察,思之實令人髮指。如此駭人之隱惡,天下更有幾何哉?朕因而設巡察、置署臣,稽三法司之忽視、鑒諸部寺之無及,不亦明乎?」

  台省宰執只好上奏曰:「聖明無過陛下,臣等失綢繆之責,祈陛下治罪。」

  皇帝當然不會治罪。但前一番和台省的交鋒,此刻才落下帷幕,卻是皇帝占據了主動:你們反對設置巡察署,可巡察署一掛牌就查出了大獄中的醜聞,你們還要反對麼?

  ……

  此時已經夜幕降臨,各官署早就封印關衙。但改名為巡察署的竹林寺,還是人聲鼎沸。

  前些年就開始招募的衙兵,終於分批到了巡察署,已有兩百多人。都是按照李朔的要求,在城外的農戶中招募的青壯。

  但左右巡檢、左右都轄計劃招募四百人,眼下還剩一半沒有招齊。主要是李朔的要求比較高。不但年齡、體質都有門檻,甚至還需要認識幾個字。

  但是,衙兵的錢糧每月有兩貫鈔、五陌錢、五斗米。這個待遇也有吸引力。

  巡察署大堂之內,李朔第一次排衙議事。兩邊坐著九個少年官員,還有三個女子。

  其中一個女子,正是被撈出來的蔡攸寧。只是她此時換上了男裝,戴了蹋鴟巾,又用面泥易容過,乍看不像是女子。就是她的喉結和鬍鬚,也是面泥粘上去的。

  原來她不僅僅有語言天賦,還會易容術。她是個做賊的人,卻天生是個特務人才。

  她在巡察署的身份是幕僚。雖然不是官員,卻能參與署務。她之前的確是個賊,如今算是洗白了。

  蔡攸寧被李朔營救,不但重獲自由,還一下子成為幕僚,心中十分感激。此時她坐在下首,看到上首年僅十三歲的少年權貴,越看越是佩服。

  署令天資聰穎,年僅十三歲就有這等手段,將來必能出將入相啊。自己為他效力不僅才有所用,也能混口飯吃,衣食無憂。

  做賊行騙時的茫然,混入太學後的惶然,被捕入獄後的悚然,再到如今的欣然…百種滋味縈繞心頭,恍若隔世。

  這個團伙她很喜歡。不知為何,有種如魚得水的感覺。

  她收回思緒,卻聽李朔繼續說道:

  「…各科怎麼做,我都給了你們章程,按照我的大略去辦,肯定錯不了。這無論是稽查、刺探、挑選線人、臥底、訓練衙兵、傳遞消息等事,就是兩個字:細緻!做到了細緻,事情必成…」

  「…方略是我定的,章程也是我擬的,可具體事務,卻需各位兄弟姐妹去做。再過幾天,我就要隨陛下出塞,這署中之事,就託付給你們了。希望我回京之時,咱們巡察署能像個真正的官署…」

  眾人都聽的很認真。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白洋鄉的社戲台,就像當年那樣會社議事。

  李孝宗等人頗為感慨。可惜還有九人不願意來中都。

  李朔說完之後,又讓眾人各自發表看法,然後分配製服、公所、兵器、馬匹,又給每人撥付了一些錢糧。

  他讓適合官吏財務的許重華,代理度支之職。讓族姐李南芳代理後勤,讓蔡攸寧代理司譯。

  她們三人除了沒有正式官職,管事權限不受影響。

  安排完了之後,這才宣布散會。

  ……

  第二天六月初一,朔日大朝。

  朔日大朝也在仁政殿舉行,只不過更加隆重,七品以上參加。更重要的是,皇帝可以在朝會上直接頒布明詔,百官也可以直接在朝會上奏事。

  相對常參朝會,朔、望日大朝就透明多了。因此,很多不是宰執的朝臣,如御史台官員、諫院官員、登聞檢院官員…就趁著朔望朝會,發起廷劾、廷諫、封諫。

  很多人,都在等著今日!

  今日是朔日大朝,皇帝就不是小帽紅襴了,而是赭黃龍袍、黑紗幞頭。朝臣們卻還是展腳幞頭的朝服。從仁政殿到仁政門,黑壓壓的一片,足有上千官員。

  李朔今日穿的卻是三品官服。位列一下子就很靠前了。沒辦法,他是侯爵,有資格按三品官列班。

  他雖是十三歲,但比同齡人高一些,也更壯實一些。加上氣度沉穩、身姿挺拔,看上去其實並不像十三,差不多有十四五歲。他若自稱十五歲,不知道的人也不會懷疑。所以站在朝班中,也不算太違和。

  等到皇帝升殿,百官行三拜之禮山呼、舞蹈之後,首先第一道聖旨就頒布下來:

  「制曰…定六月初六,天子出京北狩桓州,幸金蓮川、麻達葛山捺缽秋圍…七月中召見諸部首領…八月初一迴鑾,以備天壽節(天壽節)…」

  北狩大事終於定下來了。

  接著是第二道聖旨:

  「制曰…邊陲胡族侵擾不休,先朝遍置堡壘烽堠,久難捍禦,終非良策…朕恤我邊民多艱,將士勞苦,為百年之綢繆,乃納省臣集議定策,修築界壕邊牆…」

  「…調用各猛安謀克、州郡民伕,各使兵役也…詔有司具給廩食、錢帛…將吏嚴禁苛虐,務必體恤,敢有私役、貪墨者…大法度繩之…如此界壕既成,長城可倚,耕牧可保,邊患可熄也…」

  很多官員聽到這裡,都不禁有點意外。雖然修建界壕邊牆之議爭執已久,可此時真的頒詔執行,還是讓他們感到突然。

  這可是國之大事啊。

  一身紫袍的李朔,聽著這道詔書,心中毫無波動。

  果然,明昌六年開始大修界壕了,這是金朝版的長城啊。

  東起嫩江、西至武川,在草原上連綿三千里。工程持續近十年,前後耗費千萬貫,用工數十萬!

  那麼,防住蒙古人沒有?當然沒有。這種被動防禦的巨大工程,不但沒能擋住胡馬彎弓,還極大消耗了金朝的國力。

  這件大事,其實是世宗末年就想做的。金廷長期的減丁政策,反而讓草原諸部越來越強大,以至於到了防不勝防、處處有警的地步。

  世宗時期,隨著金軍武力的衰落,北疆局勢逐漸崩壞。當今皇帝繼位之後,局面更是嚴峻。朝廷討論幾年,最後只能決定修建長城(界壕邊牆)。

  李朔完全沒有上書諫言的意思。這是金廷中樞多年廷議的結果,已成定局,豈是他能推翻的?

  再說了,他又不關心大金的死活。

  兩道聖旨宣布之後,群臣開始上奏。但不是隨便上奏,都是提前報備過的奏疏,數量也是有限制的。

  幾道奏疏之後,禮部尚書張暐果然煞有其事的出列奏道:

  「臣領禮部事張暐,糾彈隴西郡侯李朔,入仕而不剃髮,不從國俗,有悖國朝祖制…」

  本來,除了御史台、諫院、登聞檢院的官員之外,其他官員是不能彈劾本部門之外的官員的,除非涉及管轄範圍。

  糾劾權,只有專屬官員有。

  但張暐卻可以彈劾李朔。因為髮式關係到禮俗,正是他的主管範圍。

  張暐這一彈劾,御史大夫移剌仲方就出列說道:「隴西侯李朔,你有何辯解?」

  按制,朝會上被彈劾之後,可以出庭辯解。但不可爭執。這也是程序。當然,可以放棄辯解。

  李朔隨即出列,手持牙笏高聲說道:

  「臣抗辯!臣先父生前,遺命臣不可剃髮,此乃孝道,臣不敢有違!若為了做官就違反父命,便是不孝之子,無顏位居朝班!此言之真偽,一查便知!」

  「臣若剃髮,雖然符合國俗,卻不符合孝道。是國俗重還是孝道重呢?若臣此舉有罪,請罷臣官爵,願回故鄉守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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