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39 章已重更,40、1 章重更在明天


  路布斯的手指還保持著掀開紅布的姿勢,整個人像被釘在原地。

  那張全家福靜靜地躺在地上,照片裡的小男孩笑得天真無邪,可他的腦海里卻不斷閃回光明寺中方丈那雙黑洞洞的血眼——那雙眼裡燃燒著的,不是對陌生人的殺意,而是一個兒子對父親積攢了幾十年的恨。

  「光念祖……老方丈……光伯安的小兒子……」

  路布斯喃喃重複著這幾個詞,聲音輕得像是怕驚醒什麼沉睡的東西。

  卡秋莎從牆邊爬起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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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被路布斯那一掌推得不輕,後背上還隱隱作痛,但此刻她已經顧不上生氣了——路布斯的表情告訴她,事情遠不止「中邪」那麼簡單。

  「你說什麼?老方丈是光家的小兒子?」

  她兩步走到路布斯身邊,低頭看向那張照片,「就是剛才在光明寺里要殺你的那個老方丈?」

  路布斯沒有回答。

  他緩緩蹲下身,將相框撿起來翻到背面。

  相框背面的木板上,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刻著幾行字:

  「父親,母親,姐姐。

  念祖不孝,未能護你們周全。

  待我長大,定為你們報仇。

  若報不了仇,便守你們一輩子。

  ——光念祖,七歲。」

  七歲。

  路布斯在心底默念這個數字。

  七歲的孩子,在同齡人還在玩玩具車的年紀,就已經在心底種下了仇恨的種子。

  而老村長口中那個「十幾歲就離開村子再也沒回來」的故事,顯然也不是全部真相——他不是離開了,他是上山了。

  他守著那座本該是光家靈堂的光明寺,守了幾十年,從一個七歲的孩子守成了如今的老方丈。

  「走吧。」

  路布斯突然站起身,把相框小心翼翼地放回原處,重新蓋上紅布。

  「去哪?」

  卡秋莎下意識問道。

  「回光明寺。」

  「你瘋了?!」

  卡秋莎一把拽住他的袖子,「剛才那個老方丈差點把你剁成肉泥,你現在還要回去送死?

  就算你知道了他是光伯安的兒子,那又怎樣?

  你又不是光伯安!

  你只是借了這雙眼睛而已,他憑什麼要聽你解釋?」

  「我沒打算解釋。」

  路布斯轉過頭,左眼中的黑氣翻湧不息,但他的語氣卻異常平靜,「我要去問他一些事。

  一些只有光家人才知道的事。」

  「比如?」

  「比如他的父親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比如老村長汪瑩說的那些話,到底有幾分是真、幾分是假。

  比如這座高牆醫院——不,這座水燈村,真正的秘密是什麼。」

  卡秋莎張了張嘴,最終還是沒有再勸。

  她發現路布斯這個人的字典里根本就沒有「知難而退」這四個字。

  在高牆醫院裡,他第一天晚上就碰了所有BOSS;在這裡,他第一天就被污染,第二天就主動違反規則,第三天在BOSS老巢死裡逃生之後,居然還要回去。

  「行,我陪你去。」

  卡秋莎鬆開手,活動了一下手腕,「反正我的身份你也猜得差不多了,不如就趁這個機會攤牌。

  你要問方丈話,我也有話要問你。」

  路布斯看了她一眼,沒有反對。

  兩人正要往外走,角落裡一直安靜站著的光念慈突然跑過來,張開雙臂擋在門口。

  她不能說話,但她拼命搖著頭——準確來說,是搖著脖子。

  她指了指路布斯的左眼,又指了指山上的方向,然後瘋狂擺手。

  路布斯明白她的意思:光明寺很危險,爸爸不要回去。

  「念慈。」

  路布斯蹲下身,讓自己的視線與她的脖子平齊,「告訴我一件事。

  那年大旱,你提著紅燈籠出門的那個晚上——你是要去哪裡?」

  光念慈的身體微微一僵。

  片刻後,她緩緩抬起手,指向西邊山頂的方向。

  光明寺。

  「你去找你父親了?」

  路布斯的聲音放得很輕。

  小女孩點頭。

  「那後來呢?你在那條河上,等了多久?」

  小女孩沉默了很久,久到路布斯以為她不會回答了。

  然後她舉起右手,伸出三根手指。

  三年?

  三十年?

  還是三百年?

  路布斯沒有追問,他已經從那雙無法閉合的眼睛裡讀到了答案——在怪談世界裡,時間從來不是一個可以用數字衡量的東西。

  她可能真的在那裡等了無數個輪迴,從一個會說話的小女孩,等成了一個被分屍的詭異船夫,等著她的父親回到這座山,回到這條河,回到她身邊。

  路布斯深吸一口氣,伸手將那盞掛在屋檐下的紅燈籠摘下來。

  燈籠的光芒從紅色變成了白色,又從白色變成了紅色,像是在呼吸。

  「帶上這個。」

  他把燈籠遞迴光念慈手裡,然後站起身,對卡秋莎說,「我們走。」

  光念慈沒有再攔他們。

  她只是靜靜地站在門框前,舉著燈籠,目送兩人的背影沒入山林。

  戴里克的傳送門雖然已經關閉,但來時的路還記在路布斯腦子裡。

  兩人沿著原路返回,穿過那片樹林,重新走上那條通往光明寺的小路。

  太陽已經西斜,把整座山鍍上一層金色。

  林間的鳥鳴比來時更加稀疏,空氣里瀰漫著一種暴雨將至前的悶熱。

  「我剛才說的話你聽到了嗎?」

  卡秋莎走在路布斯側後方,突然開口。

  「哪句?」

  「就是那句——我也該攤牌了。」

  路布斯腳步微微一頓,隨即繼續往前。

  「你想說什麼?」

  「你問我,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卡秋莎快走兩步,與他並肩而行,「我現在告訴你。

  我的金手指是雙S級的【戰爭戒律】,你已經知道了。

  但你不知道的是,這個金手指還有一個被動效果——它能讓持有者感知到副本中與『背叛』和『復仇』相關的執念波動。」

  路布斯側過頭看她。

  夕陽的餘暉照在卡秋莎臉上,把她栗色的頭髮染成暖金色。

  此刻的她與那個在旅館裡撒嬌說「本姑娘今晚睡定你了」的傻白甜判若兩人,也與那個在山林里對鄉口痛下殺手的冷血戰士截然不同。

  她就是她自己——一個被某種使命驅趕著、不得不偽裝成另一個人的天選者。

  「我在上一個副本里……」

  卡秋莎抿了抿嘴,像是在斟酌措辭,「遇到過一個NPC。

  她跟你很像——不是長相,是那種明知前面是火坑還要往裡跳的瘋勁兒。

  她幫了我很多,但最後我沒能救她。

  她的死是因為有人背刺了她,而那個背刺她的人,用了一些不該存在於副本里的東西。」

  「什麼東西?」

  「一隻眼睛。」

  卡秋莎停下腳步,直視著路布斯的左眼,「跟你這隻一模一樣的眼睛。

  黑色的鬼氣,能看到執念和情感殘留的眼睛。

  我當時就在想,如果我能再遇到一個擁有這種眼睛的人,我一定要搞清楚——這東西到底是什麼?

  它在副本里扮演著什麼角色?

  以及,擁有它的人,最終會怎樣?」

  路布斯沉默了幾秒。

  他想起了路檸,想起了那個笑得天真無邪、卻每一步都把他推向深淵邊緣的白毛小魔鬼。

  她給他這雙眼睛,真的只是為了讓他通關嗎?

  還是說,像卡秋莎所說的那樣,這雙眼睛本身就是一個陷阱?

  「那現在呢?你搞清楚了嗎?」

  路布斯問。

  「沒有。」

  卡秋莎坦率地搖頭,「原本我是打算接近你、觀察你,甚至在必要的時候逼迫你——現在看來我是打不過你了。

  而且我發現你這人比我預想的複雜得多。

  你明明發現了我在演戲,卻一直沒拆穿;你明明知道方丈想殺你,卻還要回去見他。

  你說我瘋了——我看你才瘋得最徹底。」

  路布斯聽到這裡,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淺,但很真實。

  「你說得對,莎姐。

  我確實瘋了。

  從我在高牆醫院裡決定跟柳院長賭命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經瘋了。

  但瘋也有瘋的好處。」

  他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左眼,「瘋子不怕看到真相。

  瘋子敢做別人不敢做的選擇。

  瘋子——有時候反而是唯一能把棋下完的人。」

  卡秋莎盯著他看了幾秒,終於也笑了。

  那是卸下偽裝之後,第一次真正放鬆的笑。

  「行,那我今天就跟你這個瘋子走一趟。

  不過事先說好——如果方丈又要砍你,我這次可不救了。」

  「上次是鄉口救的我,你什麼時候救過我?」

  「百鬼夜行那晚要不是我把詭異嚇暈了,你能撐到天亮?」

  「你明明是自己被嚇暈的好吧。」

  「路布斯你——」

  話沒說完,前方的樹林忽然變得稀疏,那座金碧輝煌的光明寺再次出現在兩人視野中。

  夕陽將寺廟的飛檐拉出長長的影子,落日餘暉中,寺門半掩,門前的掃地僧不知去了哪裡,只有風卷著落葉,在石板上沙沙作響。

  路布斯收起玩笑的表情,站在寺門前深吸一口氣。

  他能感受到左眼中的鬼氣正在劇烈翻湧——這不是他自己的情緒,而是這雙眼睛的原主人,在看見自己兒子的住處時,心底湧出的愧疚、思念與悲傷。

  「光伯安。」

  路布斯在心底默念這個名字,「你的眼睛我暫時借用了。

  如果一會兒你兒子要砍我,你自己看著辦。」

  然後他伸手,推開了光明寺的大門。

  老方丈依舊坐在那間檀香繚繞的寢居里,仿佛從未離開過。他面前的桌上擺著兩杯新沏的清酒,酒面平靜如鏡,倒映著頭頂搖曳的燭火。

  「貧僧料到施主會回來。」老方丈沒有抬頭,聲音沙啞而疲憊,全然不似之前那個提刀追殺的瘋子,「坐吧。還有門外那位女施主,一併請進。」

  卡秋莎從路布斯身後閃出來,右手背在身後,掌心隱隱有金光浮動。她警惕地掃視著房間的每一個角落——書架、經卷、燭台、方丈身後的帘子——確認沒有任何埋伏的跡象,才在路布斯身旁坐下。

  「酒可以喝。」老方丈將其中一杯推到路布斯面前,「這一次,沒有毒,沒有陷阱。只是一個父親想跟借了他眼睛的人,好好說幾句話。」

  路布斯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酒液入喉,溫潤甘甜,與之前那杯一模一樣,但這次沒有引發鬼氣的暴動。或許是因為方丈不再對他抱有殺意,又或許是因為這雙眼睛在看見全家福之後,終於安靜了一些。

  「你知道我不是他。」路布斯放下酒杯。

  「知道。」老方丈緩緩抬起眼。那雙黑洞洞的血眼不再燃燒著怒火,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不見底的疲憊,像是燃盡了所有燃料的爐膛,只剩最後一捧溫熱的灰燼。「從你進門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的眼睛是他的眼睛,但你身上沒有他的氣息。他的氣息我永遠不會認錯——那是草藥、舊書和一種說不清的溫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小時候他抱我,我總能聞到那股味道。後來他死了,我再也沒聞到過。」

  老方丈的聲音越來越輕,最後一個字幾乎是氣聲。

  「那你為什麼要裝作認錯?」卡秋莎忍不住問。

  「因為——」老方丈的嘴角扯出一抹苦澀的笑,「因為我想殺一個人。哪怕那個人只是長著父親的眼睛,哪怕他只是個借了父親眼睛的陌生人。我想殺他想了五十三年。今天終於讓我等到了。」

  房間裡陷入短暫的沉默。窗外傳來夜風穿過松林的聲音,像是什麼人在很遠的地方低聲啜泣。燭火跳了兩跳,把三人的影子投在牆上,搖晃不定。

  「五十三年,」路布斯說,「從你七歲那年離開村子開始算?」

  「不算離開。」老方丈糾正道,「是被趕出來的。」

  路布斯和卡秋莎同時抬起頭。

  「汪瑩給你們講的故事,我猜猜——光伯安懸壺濟世,妻子投井換水,女兒捨命求雨,小兒子離開村子再也沒回來。一個感天動地的英雄故事,對嗎?」老方丈的聲音忽然變得尖銳,像是在模仿某種誇張的腔調。

  「那她有沒有告訴你們——當年那場饑荒,根本不是天災?」

  「而是……一場人為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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