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5章 淪為幫凶的鄉下女孩1


  「叮~」

  「恭喜宿主姐二周目達成更早退休成就。」

  003「嘭」的放了三束煙花,「3100積分已到帳,我一分都沒有貪哦。」

  

  「怎麼?你們還能貪積分?」

  舒姣好奇問道。

  「瞧宿主姐這話說的……綁定的宿主小萌新又不知道他們具體能收到多少積分,還不得我們說多少是多少。」

  003很無所謂道:「我是不缺這點積分啦,總有缺的嘛。」

  「這裡摳一點,那裡摳一點,再多養兩個宿主,攢下來的積分也是很可觀的。只要別讓宿主發現就行。」

  舒姣:「發現了呢?」

  「可以舉報。」

  「舉報?」

  舒姣眉尾微挑,似笑非笑道:「讓我找找你的舉報通道……」

  「別呀宿主姐。」

  003抖了抖身上的軟毛毛,「你說這話,那可就太傷我心了。我陪伴你這麼多年,你居然還想著舉報我,真叫我……」

  舒姣拎起它搓揉一把,感覺到掌心那軟乎乎的觸感,笑道:「行了,走,下個世界。」

  「好嘞!」

  003迅速應聲,轉頭立馬把舒姣送走了。

  「二丫。」

  「二丫,你個死女娃子跑哪兒去了?躲在這裡做什麼?正是忙的時候,還不趕緊走,地里的花生還沒扯呢。」

  耳朵剛聽到這話,便是一疼。

  被一雙明顯感覺得到粗糙的大手,大力揪住耳朵拖拽著走,身子往後倒踉蹌兩下才站穩。

  「哎。」

  舒姣應了聲,那人才收回手。

  那是個有些瘦弱的、約莫六十多的婦人,頭髮瞧得見些許銀絲,臉上沒二兩肉,顴骨突出,看她的眼神里滿是嫌棄和厭惡。

  舒姣抬手揉了揉耳朵,不緊不慢的跟在對方身後。

  「宿主姐,劇情傳你了。」

  003說著輕嘆一聲,「這次你多少是得吃點苦了。」

  聞言,舒姣抬眸掃了眼四周。

  山。

  一山接一山。

  重巒疊嶂,一眼望不到頭。山中樹木遮天蔽日,野草瘋長,腳底下是窄窄的通往田間地里的小路,甚至一邊還是峭壁。

  大路是沒有的。

  房屋是破爛的。

  衣裳是陳舊且不合身,甚至還有縫補痕跡的。

  舒姣:……

  剛在三千畝的大園子裡過著錦衣玉食的太上皇生活,轉頭成了鄉村地里刨土坑,估摸著還吃不飽飯的小姑娘。

  這差距也忒大了!

  想著,舒姣摸了摸傳來飢餓感的肚子,開始接收劇情。

  原主今年七歲。

  她沒名字。

  生下來就二丫二丫的叫著。

  在這戶人家的孩子裡,她排行老二,上頭有個老大,也是個女孩兒,叫大丫。

  大丫,比原主大兩歲。

  在模糊的記憶里,原主記得好像她是個姐姐,會偷偷給她餵東西吃的姐姐。

  只是她記憶清晰時,再也沒見過大丫。

  原主小心的問了句。

  田大光只說,大丫跟別人過好日子去了。

  喝醉酒後,田大光才說他把大丫賣了,賣了一萬二嘞。還說原主比大丫模樣生得好,下次賣原主,他得要三萬塊。

  「你那個媽,晦氣。」

  「這麼些年,就給我生了倆個女仔,一個兒子都生不出來……」

  田大光絮絮叨叨著,見原主跟被嚇傻了似的站在跟前,木愣愣不討喜的模樣,一巴掌就扇了過去,頤指氣使道:「沒見酒沒了。」

  「去,把酒給我拿過來。」

  原主聽話的去了。

  原主聽別人說,她的媽媽,是個很漂亮年輕的女孩。

  可原主從未見過。

  在她模糊的記憶中,她的媽媽是腳上拖著沉重的鎖鏈,頭髮凌亂,髒兮兮的,在屋裡歇斯底里吼叫的女人。

  安靜的時候,又會坐在地上哼著不知名的歌謠,雙手會像抱著小嬰兒一樣輕輕的晃。

  時而疼愛原主,時而憎惡原主。

  發起瘋來還會跟田大光對打。

  自然是沒打贏的。

  原主的媽媽起先被關在屋裡,後來她咬傷了田大光,被關進廢棄的豬圈裡。

  去年,被醉酒的田大光打死了。

  再過不久,原主就會被田大光賣掉,賣了一萬八。

  然後田大光又花了兩萬,重新買了個漂亮、讀過書的女孩兒,仍舊綁著鐵鏈關在房間裡。

  至於原主……

  原主跟著人販子走了。

  她跟著那些人販子,去裝可憐、裝無辜,裝離家出走迷路走丟的孩子,裝需要幫助的殘疾孩子……

  將一個又一個善良的人騙進地獄。

  善?

  惡?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如果她不聽話,她就會挨毒打,就會餓肚子,就會像其他那些沒用的孩子,被打斷手腳、被送到不知道的地方,再也沒回來。

  別說。

  原主也真真是個人才。

  憑藉著求生本能,愣是靠著直覺、謹慎、心狠手辣,混到了集團高層。

  如果不是被臥底出賣,她甚至有希望在四十歲之前,混成集團三把手。

  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天賦呢?

  自嘲.jpg。

  後來原主漸漸兒明事兒了,知道從法律和道德層面,他們幹的這些事兒都是不對的。

  但,那又如何?

  她能抽身嗎?

  這麼多事兒,干都幹完了,她現在說她想做個好人?

  她當晚就得死。

  還是死無全屍的那種。

  不。

  沒那麼晚。

  她還沒出門就得沒了,還是渾身上下都被打成篩子的那種。

  所以,她漸漸也沒了人性。

  什麼可憐不可憐,什麼無辜不無辜?她不可憐?她不無辜?

  怪不得她。

  怪只怪,那些人自己蠢,什麼當都上,不是嗎?

  只是午夜睡不著的時候,坐在床頭點燃一支煙,伴隨著煙霧回想這麼多年蹚過的血河,嘲諷的回憶起多年前——

  那只在夢裡才會響起的,媽媽曾給她唱過的歌。

  她後來知道,那首歌叫《魯冰花》。

  也是多年前,她第一次跟著團伙出去作案的時候,那個看她可憐,帶她去吃飯、買衣服,告訴她要去讀書上學,給她同樣唱過那首《魯冰花》的女孩。

  她叫柳珍。

  一個真真切切給予過原主溫暖的,一個像媽媽一樣抱過原主的女孩。

  可惜。

  她也死了。

  好像……第二年就死了吧。

  死在一個連地圖上都搜不到的小山村里,屍體都不知道在哪裡呢。

  人笨呀,不肯屈服,又逃不出去,活活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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