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原來(4)


  何以琛,這個名字為什麼總給她一股熟悉感?

  轉眼人已經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樣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給他們互相介紹。

  「我媽媽。」

  「他就是我說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問候了一聲。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對勁的感覺越來越濃。她頗矜持地笑了下說:「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錯。」

  「嗯。」默笙有絲尷尬。

  他們都不說話,默笙也沒什麼好說。想問的都是禁忌不敢問,問候的話就那麼幾句說完就沒有了。

  「以琛,你帶名片了嗎?」默笙想起來問。

  以琛點頭說:「車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來的名片反面匆匆寫上自己的手機號碼,默笙遞給母親,「這是我的聯繫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這個電話。」

  裴方梅接過,看了一眼說:「既然你們急著要走,我就不留你們了。」

  「嗯。」默笙應了一聲,遲疑了下說:「那我們走了。」

  匆匆告別母親坐回車上,默笙神色頓時比剛剛自然了許多。「能這樣就很好了。」畢竟已經闊別八年,這樣有些客氣的見面反而讓她感到輕鬆。

  以琛一時沒注意她說什麼,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個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慮叢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麼?

  默笙看他久久不開車,不知在凝神思考什麼,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機,回到地球沒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著他,以琛疑慮未消,又開始頭痛,怎麼最近越來越覺得某個人某些曾經令他頭痛不已的個性在死灰復燃?

  難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事實證明古人的話很有道理而他的預感也很正確。

  二十七歲趙默笙當然比十八九歲的時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經很熟悉的小毛病顯然並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離開,比如說講道理講不過他就耍無賴,比如說越來越喜歡粘他,比如說把不喜歡吃的菜都挑給他,比如說……

  好吧,何律師暗暗承認,他其實很享受。而且,把她這些小脾氣養回來,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個半月後,以琛打算在喜宴結束後休息一段時間,所以這段日子忙著把手中的工作能結的結掉,能扔給別人的扔給別人,「法律時間」的特邀嘉賓主持是早已經推掉的了。至於喜宴的準備工作,擬名單、定酒店等等,煩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辦了,相比之下默笙實在輕鬆得有些過分。

  其實這些事情都可以交給專門的婚禮公司打理,不過以琛顯然更喜歡自己親手來做。

  當然,默笙也有頭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過年就飛快地領了結婚證。

  小紅更加不行,默笙已經被她以諸如「隱瞞善良純潔的人民群眾真實的婚姻情況」之類的理由敲了好幾頓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紅慘叫:「不行,再當伴娘我就永遠嫁不出去了!」

  驚恐的表情讓默笙覺得自己實在是罪孽深重。

  還有蕭筱,她從以琛那得到消息後曾打電話給默笙,語氣比上次見面要和緩許多,還說自己要當媒人。

  總之,都不當伴娘。

  最後的人選有些意外。

  這天晚上以琛在臥室看一些比較費神的資料,明令默笙不許出聲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寫請帖,名單是以琛早擬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過這個字是什麼字啊?以琛寫得這麼草。

  默笙拎著紙橫著豎著看了半天。

  不認識。

  咬咬筆頭,要不要問以琛?抬頭看看他聚精會神的樣子……

  他好像說過不准吵他……

  算了,還是不要問了,先跳過好了。

  默笙當然不是這麼聽話的人,以前在大學的時候最拿手的就是陽奉陰違。不過那時候的以琛最多擺個臭臉,然後訓個兩句。現在結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懲罰」方式簡直是百無禁忌,說實話,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著有點臉紅,這樣的以琛她以前是怎麼也想像不出來的。

  可是好悶……抄著抄著默笙還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張白紙,刷刷刷寫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寫好遞給他。

  這不算說話吵他吧。

  以琛本來不打算理她,抬眉掃到了紙條上的字,好像比較嚴重,提筆在下面寫了句——「怎麼?」

  ——「陶憶靜啊,你知道吧,她現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認識了,她很生氣,以為我故意瞞她呢,可是我們那時候那個樣子我怎麼說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紙條上寫——「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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