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昆明的雨


  寫在校園副刊上的文章,不用那麼多的隱喻與苦難。

  李默文也不想描寫苦難,因為他認為文字帶給人的是力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不想再傳遞給讀者。

  隨身圖書館在李默文開始思考的時候,自動運轉起來,無數的書籍紛飛而至,在他的眼面前展開頁面,大量的資料飛越而過。

  堪比自動閱讀。

  李默文仔細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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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一番查找。

  李默文將參照的文章確定為《昆明的雨》,這一篇文章是汪曾祺在八十年代發表的一篇文章,與這個時代相差不多,主要靈感來自於他去昆明滇池有感而發。

  李默文很喜歡他的那一句「緬桂花即白蘭花,BJ叫作「把兒蘭」(這個名字真不好聽)」

  因為他也覺得把兒蘭不好聽。

  文章中特別是關於菌子的描寫很多,很傳神,足夠深刻。

  讓人記憶猶新。

  其中所描寫的畫面與故事,與李默文在雲省的知青生活極為相似,只需要修改一部分時代背景,改變一部分生活細節方面的描述,就能夠化用成為自己的文章。

  相比於現在的傷痕文學描述的歷史之痛,在各種景物上附加大量的隱喻。

  昆明的雨這篇散文更像是對生活的感悟總結,描繪的是昆明的地域風情,簡單的自然風景與人文故事,寫出了昆明人的市井生活方式,顯得格外新奇。

  大致的思索片刻。

  李默文便開始動筆,輕輕的翻開信紙,拿起一旁的鋼筆,試探了一下筆墨是否順暢。

  放久了。

  墨幹了。

  稍微擠了一下墨膽,這才重新弄好。

  當墨跡自然書寫出來。

  他就在紙上落下了這篇散文的第一句話。

  「阮學文要我給他寫一篇文章,要有昆明的特點,我想的時候,畫了一幅畫……」

  散文,抄起來很簡單。

  李默文大致的改了一些細節,增加了部分昭通地區的風俗,將昆明的一些特色,完整的展露出來,描繪出了一番獨屬於昆明的雨季景色。

  沒有一點兒苦難,儘可能的表露出了昆明的人文風景。

  約莫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他就寫完了全文。

  沒有了那首個人風格比較明顯的詩句。

  最後一句話停留在昆明端午離家的習俗之上。

  采青松,護遠行。

  自此別離,難再相見。

  停筆。

  李默文從回憶之中緩過神來。

  目光怔怔的看著遠處。

  腦海中浮現在雲省鄉下的那一年,很苦,但卻很充實。

  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頭的勞作。

  手磨破皮了,也得咬牙接著干。

  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後,才稍微輕鬆一點兒。

  他靜靜等待墨跡干透之後,再將稿子拿起來,打量了幾眼。

  「寫的真好,昆明真有那麼美嗎?那些菌子真那麼好吃?雞樅,長什麼樣啊?竟然比得上黃燜雞!?」

  曾思琪瞪大了眼睛,在一旁一臉驚訝的看著李默文。

  在李默文動筆的時候,她就注意到,出於好奇,坐在了李默文的身邊側頭觀摩起來。

  看著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組成了一幅又一幅異域的美景,令她驚嘆不已,整個大腦都沉浸在了與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

  「天氣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斷四時春。」

  「這是明朝狀元楊慎曾寫過一首詩,其中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環境。」

  「很美,古時將其稱之春城!這篇文中寫出的美景,不足十之一二。」

  李默文看向她,笑著點了點頭。

  「真好」

  「好想去看看。」

  曾思琪滿眼放光的說道,完全沒有了先前那副羞澀。

  李默文笑了,「十分歡迎。」

  他察覺到了女孩靠近的心思,保持著安全的距離。

  曾思琪聞言,開始小聲的講述自己選擇新聞系的理由,通過聊天拉近關係。

  她喜歡美景,非常羨慕單位裡面的那些記者崗位的人。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在高考之後,選擇了新聞系。

  就是為了能夠在工作的時候,成為一名專職記者,到處旅遊。

  李默文靜靜的聽著,沒有什麼其他的表示,注意力卻放在了鼠疫的翻譯工作上面,儘快將稿子趕出來,換成錢。

  這是已經確定的消息。

  寫出來就有錢。

  至於剛投稿的那篇中篇知青愛情,他將其取名為《山與城》,在中午的時候已經寄了出去,後續內容暫時可以緩一下。

  等確認過稿之後,再進行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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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時分。

  工作一天的林靜怡,臉上滿是疲倦,卻怎麼也遮掩不住臉上的喜悅,她提著一個文件包,快步回到了家裡面。

  她住在學校的蘇式小院。

  父親是學校的常務副校長,林柏,也是國慶的時候跟呂彥霖打趣的那位老教授。

  跟校長成之禮在學術上有分歧,但私底下卻是一對知心好友。

  當林靜怡回來的時候。

  母親已經做好了飯菜。

  父親林柏正在院子裡面澆花。

  「爸。」

  林靜怡剛走進門,立馬就朝著父親的位置走了過去。

  「啥事?」

  林柏回過頭,打量著面前這個小女兒。

  無事不登三寶殿。

  小女兒跟他關係不怎麼親近,幹什麼都要對著來。

  如果不是工作在一個學校的原因,恐怕老死都不相往來。

  「喏,你要的東西!現在可以幫忙推薦了吧。」

  林靜怡將一份稿子,從公文包裡面拿了出來,遞過去。

  林柏愣了一下。

  「什麼稿子,值得你這麼堅持……」

  他嘟囔一句,慢悠悠的接過了稿子,翻看了兩眼。

  眼神逐漸認真,全部都讀完之後。

  停頓思索了一會兒。

  「你確定,這是你的那個學生寫的?而不是你在一旁代筆……」

  林柏有些懷疑,這種事情他這個女兒沒少干,以前她還用幫別人抄作業掙過錢。

  也就是現在當老師,稍微安分一點兒。

  「爸!我已經改了好不好,不會給人當代筆了。」

  她臉一紅,怒氣沖沖的說道。

  「真不知道這個學生有什麼優點,值得你這麼費盡苦心的推薦。」

  林柏訕訕的揮了揮手,沒有繼續糾纏這個問題。

  他捏著稿子,沉吟一會兒。

  原本不想介入這場新生話語權的鬥爭之中,找出了一個理由搪塞林靜怡。

  但沒想到她卻拿出了一份讓人無法拒絕的稿子。

  光是這篇文章,就足以讓他出手。

  不然就埋沒了人才。

  「明天校常委會,我可以幫你推薦上去,但成不成,就說不準了,畢竟現在新生代表競爭很激烈,老成那邊沒答應,我也沒辦法。」

  「這就行了!爸,拜託啦。」

  林靜怡笑著說道。

  轉身就風風火火的往家裡跑去。

  「唉……」

  「你抓緊找個對象,才是對我最大的感謝。」

  林柏看著這個大齡女兒的背影直發愁,快三十歲了,還是這麼個一個急匆匆的性子,也不知道以後誰會遭殃,落在她手上。

  隨便誰都行,他也不挑剔,只要是個人。

  「老林,吃飯了!」

  妻子的聲音從家裡傳來,林柏這才不緊不慢的放下手上的東西,轉身回到了屋裡。

  在門口處,輕輕跺了跺腳,將鞋底的灰塵擦了一下。

  免得將妻子辛苦打掃的地面弄髒。

  到了屋裡。

  女兒林靜怡已經搶過了小孫女手裡的雞腿啃了起來,時不時的還逗弄一下小孫女,一點兒沒有長輩的樣子,跟一個小輩搶東西吃。

  「小姨,好吃嗎?」

  小女孩乖巧的問道,眼神中滿是渴望,她也不敢多說,擔心屁股挨揍。

  全家所有人,她就怕這個小姨,因為揍人是真的不留情面,屁股能打腫。

  「好吃!小彤彤要不要嘗一口?」

  林靜怡眯著眼,滿是戲謔的問道。

  「小姨工作辛苦了,小姨先吃!」

  林映彤搖了搖頭,一臉恭維的說道,嘴巴的口水都要流出來。

  「彤彤吃肉肉吧。」

  林柏走了過來,拿起筷子給孫女夾了一塊肉,狠狠的看了一眼林靜怡,對方那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混樣,令他很是無奈。

  「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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