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昆明的雨
寫在校園副刊上的文章,不用那麼多的隱喻與苦難。
李默文也不想描寫苦難,因為他認為文字帶給人的是力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劇,不想再傳遞給讀者。
隨身圖書館在李默文開始思考的時候,自動運轉起來,無數的書籍紛飛而至,在他的眼面前展開頁面,大量的資料飛越而過。
堪比自動閱讀。
李默文仔細的搜索。
更多小說內容請訪問ⓈⓉⓄ⑤⑤.ⒸⓄⓂ
經過一番查找。
李默文將參照的文章確定為《昆明的雨》,這一篇文章是汪曾祺在八十年代發表的一篇文章,與這個時代相差不多,主要靈感來自於他去昆明滇池有感而發。
李默文很喜歡他的那一句「緬桂花即白蘭花,BJ叫作「把兒蘭」(這個名字真不好聽)」
因為他也覺得把兒蘭不好聽。
文章中特別是關於菌子的描寫很多,很傳神,足夠深刻。
讓人記憶猶新。
其中所描寫的畫面與故事,與李默文在雲省的知青生活極為相似,只需要修改一部分時代背景,改變一部分生活細節方面的描述,就能夠化用成為自己的文章。
相比於現在的傷痕文學描述的歷史之痛,在各種景物上附加大量的隱喻。
昆明的雨這篇散文更像是對生活的感悟總結,描繪的是昆明的地域風情,簡單的自然風景與人文故事,寫出了昆明人的市井生活方式,顯得格外新奇。
大致的思索片刻。
李默文便開始動筆,輕輕的翻開信紙,拿起一旁的鋼筆,試探了一下筆墨是否順暢。
放久了。
墨幹了。
稍微擠了一下墨膽,這才重新弄好。
當墨跡自然書寫出來。
他就在紙上落下了這篇散文的第一句話。
「阮學文要我給他寫一篇文章,要有昆明的特點,我想的時候,畫了一幅畫……」
散文,抄起來很簡單。
李默文大致的改了一些細節,增加了部分昭通地區的風俗,將昆明的一些特色,完整的展露出來,描繪出了一番獨屬於昆明的雨季景色。
沒有一點兒苦難,儘可能的表露出了昆明的人文風景。
約莫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他就寫完了全文。
沒有了那首個人風格比較明顯的詩句。
最後一句話停留在昆明端午離家的習俗之上。
采青松,護遠行。
自此別離,難再相見。
停筆。
李默文從回憶之中緩過神來。
目光怔怔的看著遠處。
腦海中浮現在雲省鄉下的那一年,很苦,但卻很充實。
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頭的勞作。
手磨破皮了,也得咬牙接著干。
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後,才稍微輕鬆一點兒。
他靜靜等待墨跡干透之後,再將稿子拿起來,打量了幾眼。
「寫的真好,昆明真有那麼美嗎?那些菌子真那麼好吃?雞樅,長什麼樣啊?竟然比得上黃燜雞!?」
曾思琪瞪大了眼睛,在一旁一臉驚訝的看著李默文。
在李默文動筆的時候,她就注意到,出於好奇,坐在了李默文的身邊側頭觀摩起來。
看著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組成了一幅又一幅異域的美景,令她驚嘆不已,整個大腦都沉浸在了與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
「天氣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斷四時春。」
「這是明朝狀元楊慎曾寫過一首詩,其中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環境。」
「很美,古時將其稱之春城!這篇文中寫出的美景,不足十之一二。」
李默文看向她,笑著點了點頭。
「真好」
「好想去看看。」
曾思琪滿眼放光的說道,完全沒有了先前那副羞澀。
李默文笑了,「十分歡迎。」
他察覺到了女孩靠近的心思,保持著安全的距離。
曾思琪聞言,開始小聲的講述自己選擇新聞系的理由,通過聊天拉近關係。
她喜歡美景,非常羨慕單位裡面的那些記者崗位的人。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在高考之後,選擇了新聞系。
就是為了能夠在工作的時候,成為一名專職記者,到處旅遊。
李默文靜靜的聽著,沒有什麼其他的表示,注意力卻放在了鼠疫的翻譯工作上面,儘快將稿子趕出來,換成錢。
這是已經確定的消息。
寫出來就有錢。
至於剛投稿的那篇中篇知青愛情,他將其取名為《山與城》,在中午的時候已經寄了出去,後續內容暫時可以緩一下。
等確認過稿之後,再進行續寫。
-----------------
傍晚時分。
工作一天的林靜怡,臉上滿是疲倦,卻怎麼也遮掩不住臉上的喜悅,她提著一個文件包,快步回到了家裡面。
她住在學校的蘇式小院。
父親是學校的常務副校長,林柏,也是國慶的時候跟呂彥霖打趣的那位老教授。
跟校長成之禮在學術上有分歧,但私底下卻是一對知心好友。
當林靜怡回來的時候。
母親已經做好了飯菜。
父親林柏正在院子裡面澆花。
「爸。」
林靜怡剛走進門,立馬就朝著父親的位置走了過去。
「啥事?」
林柏回過頭,打量著面前這個小女兒。
無事不登三寶殿。
小女兒跟他關係不怎麼親近,幹什麼都要對著來。
如果不是工作在一個學校的原因,恐怕老死都不相往來。
「喏,你要的東西!現在可以幫忙推薦了吧。」
林靜怡將一份稿子,從公文包裡面拿了出來,遞過去。
林柏愣了一下。
「什麼稿子,值得你這麼堅持……」
他嘟囔一句,慢悠悠的接過了稿子,翻看了兩眼。
眼神逐漸認真,全部都讀完之後。
停頓思索了一會兒。
「你確定,這是你的那個學生寫的?而不是你在一旁代筆……」
林柏有些懷疑,這種事情他這個女兒沒少干,以前她還用幫別人抄作業掙過錢。
也就是現在當老師,稍微安分一點兒。
「爸!我已經改了好不好,不會給人當代筆了。」
她臉一紅,怒氣沖沖的說道。
「真不知道這個學生有什麼優點,值得你這麼費盡苦心的推薦。」
林柏訕訕的揮了揮手,沒有繼續糾纏這個問題。
他捏著稿子,沉吟一會兒。
原本不想介入這場新生話語權的鬥爭之中,找出了一個理由搪塞林靜怡。
但沒想到她卻拿出了一份讓人無法拒絕的稿子。
光是這篇文章,就足以讓他出手。
不然就埋沒了人才。
「明天校常委會,我可以幫你推薦上去,但成不成,就說不準了,畢竟現在新生代表競爭很激烈,老成那邊沒答應,我也沒辦法。」
「這就行了!爸,拜託啦。」
林靜怡笑著說道。
轉身就風風火火的往家裡跑去。
「唉……」
「你抓緊找個對象,才是對我最大的感謝。」
林柏看著這個大齡女兒的背影直發愁,快三十歲了,還是這麼個一個急匆匆的性子,也不知道以後誰會遭殃,落在她手上。
隨便誰都行,他也不挑剔,只要是個人。
「老林,吃飯了!」
妻子的聲音從家裡傳來,林柏這才不緊不慢的放下手上的東西,轉身回到了屋裡。
在門口處,輕輕跺了跺腳,將鞋底的灰塵擦了一下。
免得將妻子辛苦打掃的地面弄髒。
到了屋裡。
女兒林靜怡已經搶過了小孫女手裡的雞腿啃了起來,時不時的還逗弄一下小孫女,一點兒沒有長輩的樣子,跟一個小輩搶東西吃。
「小姨,好吃嗎?」
小女孩乖巧的問道,眼神中滿是渴望,她也不敢多說,擔心屁股挨揍。
全家所有人,她就怕這個小姨,因為揍人是真的不留情面,屁股能打腫。
「好吃!小彤彤要不要嘗一口?」
林靜怡眯著眼,滿是戲謔的問道。
「小姨工作辛苦了,小姨先吃!」
林映彤搖了搖頭,一臉恭維的說道,嘴巴的口水都要流出來。
「彤彤吃肉肉吧。」
林柏走了過來,拿起筷子給孫女夾了一塊肉,狠狠的看了一眼林靜怡,對方那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混樣,令他很是無奈。
「吃飯!」